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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然】价值形式论的历史依据及其人类学哲学思想探析

  按照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卷第一版序言中的说法,作为经济的细胞形式显微解剖学所要做的那种琐事的商品的价值形式或交换价值一节,亦即价值形式论,是政治经济学批判中难懂的那一部分(马克思,2004年a,第8、61页),因而长久以来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热点和重点。就价值形式论的哲学思想阐释而言,人们主要根据价值形式或交换价值本身的理论框架和叙事逻辑,以其内在机理为立足点,不仅深入论证了货币商品的起源和本质,而且深刻阐明了马克思的哲学方法论革命,从而为深层次地批判资本主义拜物教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然而,对于隐藏在价值形式论背后的前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人们却鲜有涉及。根据唯物史观,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是人类历史发展中最关本质的规定,构成了价值形式论的现实历史。因此,需要深入挖掘的是:价值形式论的内在机理背后蕴含着怎样的历史依据,而在此基础上,价值形式论呈现了怎样的人类学哲学思想,这一思想对于我们又有何启示?尝试回答这些问题,即是本文的主要任务。 

  一、价值形式论的内在机理及其历史依据 

  恩格斯在为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分册》所写的书评中,第一次对马克思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辩证法,以及逻辑的方式历史的方式作出了明确的阐释,这为我们提出并把握《资本论》第1卷中价值形式论的内在机理及其历史依据奠定了坚实的理论根基。恩格斯指出:对经济学的批判,即使按照已经得到的方法,也可以采用两种方式:按照历史或者按照逻辑。(《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第603页)根据恩格斯的看法,历史发展是从简单关系向复杂关系的进展,而经济范畴在历史上出现的顺序同它们在逻辑上出现的顺序基本一致,也是从比较简单的范畴进展到相对复杂的范畴,这似乎就是历史与逻辑相统一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中的表述。但问题远没有那么简单,由于历史常常是以跳跃和曲折的方式前进,如果逻辑处处跟随着历史,一方面会使研究工作流于琐碎而打断思想进程,另一方面又会使工作漫无止境而不知从何开始。因此,逻辑的方式是唯一适用的方式。(同上)这就解释了为什么当前有的学者强调,《资本论》是将历史方法和逻辑方法相统一而重在逻辑方法的研究,并指出:从《资本论》的整个经济范畴和理论顺序的安排来看,即使有的论述是纯历史的方法,其实也是服从于逻辑方法的。(卫兴华,第66、65页)比如,就价值形式论而言,马克思为了研究货币,用了相当多的篇幅研究价值形式的发展。从简单的、个别的价值形式到总和的或扩大的价值形式,再到一般价值形式,最后发展到货币形式,以此说明了货币的产生及其社会属性。(同上,第65页)在此一观点看来,商品价值形式的演变,根本上是为了解释商品经济中货币产生的根源;是为了解释作为价值化身和一般等价物的货币所固有的社会属性;是为了解释作为一般商品的货币在资产阶级社会中何以具有如此巨大的经济权力,以至于能够同一切特殊商品进行交换。 

  不容否认,这一观点无疑是富有说服力和启发性的,它代表着目前学术界对于价值形式的主流看法。因为,在《资本论》的研究过程中,马克思虽然密切关注经济史料和社会现实,但他所呈现出来的理论形态往往是同时性的结构关系,而非历时性的过程梳理。对此,阿尔都塞看得很透彻,他认为,资本主义社会整体的结构却直接支配着各个不同时代的产生只有认真研究社会整体的结构,才能在其中发现历史概念的秘密。(阿尔都塞、巴里巴尔,第84页)这大概类似于马克思所说的人体解剖对于猴体解剖是一把钥匙(《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第47页)。就对价值形式的分析而言,只有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已经得到充分发展,在商品生产和社会分工已经普遍化,在商品交换已经构成物化和拜物教之后,从简单的、个别的或偶然的价值形式发展到货币形式的运动才能得到充分理解。 

  因此,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真正构成了价值形式存在的逻辑前提,具有逻辑先在性。由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在逻辑上所导致的价值形式的四个不同发展阶段,即简单的、个别的或偶然的价值形式”“总和的或扩大的价值形式”“一般价值形式货币形式,就并非只是历史的前后相继,而首先表现为一种逻辑的展开。这样,马克思对这一逻辑的展开所进行的各种深入分析和阐述,便构成了价值形式论的内在机理。内在机理不仅深刻地阐明了货币商品的理论来源及其本质特征,而且还卖弄起黑格尔特有的表达方式(马克思,2004年a,第22页),呈现了形式与内容、偶然与必然、可能与现实、现象与本质等一系列辩证法范畴,指明了根本上不同于古典政治经济学而属于政治经济学批判的货币理论的重要内涵。马克思说:正是商品世界的这个完成的形式———货币形式,用物的形式掩盖了私人劳动的社会性质以及私人劳动者的社会关系,而不是把它们揭示出来。(同上,第93页) 

  然而,如果目光仅仅停留在价值形式论的内在机理上,或者说,如果仅仅关注《资本论》的逻辑的方式,就会导致一个重大理论困境。那就是,逻辑的方式会把对价值形式的分析推回到纯粹的逻辑建构之中,使人们仅仅关注价值形式论的叙事逻辑,从而弱化甚至忽略了它背后的历史依据。另外,过分强调内在机理,又会使人们仅仅关注价值形式分析对资本主义所起的批判作用,从而弱化甚至忽略了隐藏在批判背后的构建作用。也就是说,以逻辑的方式研究价值形式论,一味突出其内在机理,往往会使人们在揭示并批判了资本主义之后就驻足不前了。商品交换在人类历史上是如何产生和发展的,价值形式论背后蕴含着怎样的现实的人的活动,资本主义的货币形式是否是天然的,等等;这一系列重大理论问题在逻辑的方式中将被遮蔽而无法得到展现和说明。 

  显然,逻辑的方式或仅仅突出内在机理的研究,是无法充分地把握价值形式论的。如果有人甚至据此用逻辑的方式来排斥历史的方式,那么这就同马克思的唯物史观相违背了。因为根据唯物史观,不是在每个时代中寻找某种范畴,而是始终站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各种观念形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44页)始终站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就是肯定现实历史才是起最终决定作用的东西,因而政治经济学批判必须以现实历史作为解释原则和理论硬核,必须以现实历史作为立足点。这就解释了为什么恩格斯在说完逻辑的方式是唯一适用的方式之后,紧接着说,但是,实际上这种方式无非是历史的方式,不过摆脱了历史的形式以及起扰乱作用的偶然性而已。(《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第603页)恩格斯在这里想要表达的,无非是逻辑的方式在其本质上仍然是一种历史的方式。只不过此时的历史的方式,已不再是先前许多无关紧要的材料的堆积,也不再是跳跃式地和曲折地前进,而是一种有规律的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的现实历史。在恩格斯看来,这种现实历史从哪里开始,思想进程也应当从哪里开始,思想进程不过是对现实历史的理论把握而已。这样,政治经济学批判就通过唯物史观而扬弃了逻辑的方式,使历史的方式成为了真正唯一适用的方式。历史与逻辑的统一现在可以被准确表述为现实历史与其思想进程,或与其理论把握相统一。 

  现在,就价值形式论而言,历史的方式也同时成为了真正唯一适用的方式;而价值形式论背后的历史依据,理应成为考察的重点。这是因为,资本主义的社会关系既不是自然史上的关系,也不是一切历史时期所共有的社会关系。它本身显然是已往历史发展的结果,是许多次经济变革的产物,是一系列陈旧的社会生产形态灭亡的产物。我们前面所考察的经济范畴,也都带有自己的历史痕迹。产品成为商品,需要有一定的历史条件。(马克思,2004年a,第197页)故而必须梳理和探讨已往历史发展”“经济范畴的历史痕迹产品成为商品的一定的历史条件,概言之,必须考察价值形式论背后的历史依据。反过来说,如果不对价值形式背后的历史依据进行一番探索,就容易把具有各种历史内涵的经济范畴非历史化,把资本主义的货币商品天然化永恒化,就会犯把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当做永恒范畴的一切经济学家的通病(《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644页)。因此,只有考察历史依据,才能真正穿透资本主义的货币形式及其拜物教的迷雾,深入而充分地把握《资本论》的价值形式论。 

  但不容否认的是,历史依据在《资本论》第1卷的价值形式论当中并没有得到过直接的呈现,而是始终作为历史背景和理论前提,隐匿在价值形式分析的后面。这是因为,从内容上看,价值形式论所反映的商品交换,经历过一个原始的发展着的物物交换过程,这一过程是属于前资本主义社会的;准确地说,它是从产品由个别人或原始公社相互交换的时刻开始(《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第604页),其论域已远远超出了《资本论》所关注的现代资本主义的历史时期,而需要回溯到物物交换的原始社会中去。从形式上看,价值形式论旨在指明货币形式的起源、揭露货币的谜②,重在挖掘从简单价值形式到货币形式的内在机理;如果花费笔墨去讨论这一逻辑展开过程背后的现实历史状况,难免会使主题从对货币的起源和本质的揭示偏移到其他方面,进而使人在理解上不得要领。因而,历史依据在《资本论》的价值形式分析中必然是隐而不显的。 

  然而,对价值形式论的历史依据进行深入探析却仍然是必要的。其一,挖掘价值形式背后的历史依据可以使人们更深入地把握到资产阶级交换关系的历史性和暂时性。早在《哲学的贫困》中,马克思就指出:交换有它自己的历史。它经过各个不同的阶段。曾经有这样一个时期,例如在中世纪,当时交换的只是剩余品,即生产超过消费的过剩品。也曾有这样一个时期,当时不仅剩余品,而且一切产品,整个工业活动都处在商业范围之内,当时一切生产完全取决于交换……最后到了这样一个时期,人们一向认为不能出让的一切东西,这时都成了交换和买卖的对象,都能出让了。(《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第79页)这就表明,资本主义的交换关系并不像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所说的那样是天然的是不受时间影响的自然规律是应当永远支配社会的永恒规律。(《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612页)相反,由于交换有它自己的历史,资产阶级的交换关系就只能是暂时的,是必然要灭亡的。其二,挖掘价值形式论的历史依据可以使人们更深入地把握到生产对人的解放和全面发展所具有的重大现实意义。事实上,探析值形式论的历史依据,正是马克思唯物史观的必然要求,唯物史观强调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第15页)就价值形式论而言,如果只是站在交换关系的层面上单纯考察商品交换的逻辑发展,这样的分析显然是不充分的。唯物史观要求我们必须考察隐藏在商品交换关系及其逻辑发展背后的历史依据,进而指明社会生产力在其中所起到的决定性作用,并指出生产力的不断发展是人类实现自身解放的根本条件。其三,挖掘价值形式论的历史依据还可以使人们更深入地把握到前资本主义社会中人的依赖关系。在前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只是为了满足人们的现实需要,人与物的关系还表现为人对物的直接使用,因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还直接表现为人的依附关系,物质生产的社会关系以及建立在这种生产的基础上的生活领域,都是以人身依附为特征的。(马克思,2004年a,第95页)在这样的历史状况中,人与人的关系尚未被物与物的关系所掩盖,人的依赖关系是当时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的主要特征,而那种强调血缘、婚姻、家庭等内容的经验人类学,正是在人身依附中展开了自身。 

  二、对价值形式论历史依据的挖掘 

  在说明了探析价值形式论历史依据的意义之后,接下来的问题便是:(1)这一历史依据应该到哪里去寻找?更为重要的是:(2)这一历史依据究竟是什么?第一个问题涉及到对历史依据的论域进行定位,第二个问题则指向了历史依据的主要理论表征。关于第一个问题,马克思在《资本论》及其政治经济学批判中的两句话应当成为我们思考的切入点。马克思说:商品交换是在共同体的尽头,在它们与别的共同体或其成员接触的地方开始的(同上,第107页);并指出,商品交换过程最初不是在原始公社内部出现的,而是在它的尽头,在它的边界上,在它和其他公社接触的少数地点出现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第443页)这里的商品交换,无疑是指直接的物物交换,其表现形式即简单的、个别的或偶然的价值形式(马克思,2004年a,第62页)。在马克思看来,该价值形式最早出现在原始公社的尽头原始公社的边界上,因而商品价值形式的第一阶段就被定位到了共同体的尽头原始公社的边界。另一方面,对于第四阶段的价值形式或货币形式而言,马克思又指出:游牧民族最先发展了货币形式(同上,第108页)。对此,恩格斯后来补充说:游牧部落用来同他们的邻人交换的主要物品是牲畜……牲畜获得了货币的职能,在这个阶段上就已经起货币的作用了。”“游牧部落从其余的野蛮人群中分离出来———这是第一次社会大分工(《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第179页)因此,价值形式的第四阶段,即货币形式,最早即出现在发生了第一次社会大分工的原始社会。这样,从内容上讲,价值形式论的四个不同发展阶段或四种价值形式的产生和发展,都应该被定位到原始社会当中;换言之,要挖掘价值形式论的历史依据,只能到原始社会中进行。③与此相应,从形式上讲,由于马克思在写作《资本论》之前并未系统研究过原始社会,我们也就不能从价值形式论一节定稿前的文献资料中去寻找其历史依据,而只能到马克思晚年关于原始社会的相关文献以及恩格斯的相关论述中找依据。 

  更为重要的问题是,价值形式论背后的历史依据究竟是什么,或者说,究竟是什么样的历史状况使价值形式的四个不同发展阶段得以可能?恩格斯指出:经济学研究的不是物,而是人和人之间的关系……这些关系总是同物结合着,并且作为物出现(《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第604页)对价值形式的分析同样如此,其内在机理虽然经历了从简单的、个别的或偶然的价值形式开始,通过总和的或扩大的价值形式一般价值形式,向货币形式发展的四阶段,探讨了价值关系中所包含的的价值表现。但其背后的历史依据,却是从原始公社之间自然形成的物物交换开始(参见同上),探讨的是原始社会中生产力的发展以及同这种发展相适应的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演变。根据笔者的考察,这种历史发展和演变,其主要理论表征是从公有财产、财产观念的出现开始,经由私有财产,最后发展为私有制、奴隶制。因此,公有财产、财产观念私有财产私有制、奴隶制三个本质性方面,便构成了价值形式论的历史依据。 这三方面同价值表现形式所经历的四个不同发展阶段相对应。④ 

  .简单的、个别的或偶然的价值形式与公共财产、财产观念 

  根据马克思、恩格斯的上述说法,这一价值形式最早出现在原始社会后期,或原始公社的尽头或边界。沿用摩尔根根据生活资料生产的进步划分历史时期的方法,原始共同体的尽头大致属于原始社会蒙昧时期的高级阶段和野蛮时期的低级阶段;其中,公共财产和随之而出现的财产观念,是该阶段现实历史的主要理论表征,构成了简单价值形式的历史依据。 

  在原始社会的蒙昧阶段和野蛮时期的低级阶段上,由于社会生产力缓慢发展,原始共同体生产的公共产品不断出现并开始多样化,这些多样化的产品满足了共同体成员的生活生产需要(财产观念亦由此产生)之后,还造成了一些剩余。于是,部落内部的氏族公社之间以及部落与部落之间就出现了偶然的、剩余产品的直接交换。对这种以物易物现象进行逻辑把握,指向了简单的、偶然的价值形式,而公共财产的增长和不断多样化则构成了这一价值形式的历史依据。对此,马克思指出:很明显,这种形式实际上只是在最初交换阶段,也就是在劳动产品通过偶然的、间或的交换而转化为商品阶段才出现;而它们能够交换,是由于它们的占有者彼此愿意把它们让渡出去的意志行为。同时,对别人的使用物品的需要渐渐固定下来。(马克思,2004年a,第82、107页)同对别人的使用物品的需要相伴而生的,是公共财产多样性的生产;而与财产多样性生产相伴而生的,则是财产观念的出现。根据摩尔根的看法,财产观念的出现直接导致了继承法的产生。摩尔根指出,对财产的最早的观念是和获得自己的生活生产资料的基本需要紧密相连的,在蒙昧阶段,人们对财产的占有欲依靠纯粹归个人使用的物品而哺育着它那初生的力量,这类物品是随着发明的缓慢发展而增多的。(《马克思古代社会史笔记》,第172、174页)这里的占有欲即是指财产观念,它随着财产的增长而不断增多。到了野蛮时代的低级阶段,由于财产观念或占有欲的增多增强,人们便据此制定了继承法。至此,一种个人的而非家庭或氏族占有财产的观念,亦即私有财产观念便产生出来并得到发展。从经验人类学的角度看,私有财产观念是使个人从血缘关系中脱离出来的重要催化剂;而从政治经济学批判的角度看,私有财产观念则是使商品的价值表现形式从简单的、个别的或偶然的总和的或扩大的一般价值形式进行转变的历史条件。因而,不仅仅是公共财产本身,和财产相伴而生的财产观念,也构成了第一价值形式的历史依据。 

  .总和的或扩大的价值形式、一般价值形式与私有财产 

  从现实历史进程上看,总和的或扩大的价值形式和一般价值形式最早出现在第一次社会大分工时期。沿用摩尔根的方法,第一次社会大分工是属于原始社会野蛮时代的中级阶段;其中,私有财产的出现是该时期的主要理论表征,构成了总和的或扩大的价值形式和一般价值形式背后的历史依据。⑤ 

  根据摩尔根的考察,在野蛮时代低级阶段向中级阶段发展的过程中,个人财产的不断增长和私有财产观念的不断增强,使氏族和部落的公有财产逐渐转变为以个人占有为主要表现形式的私有财产。摩尔根以土地为例,指出由于在此时个人的财产已有大幅度的增加,人与土地的关系也发生了一些变化。(摩尔根,第541页)虽然土地所有权依然为部落公有,但一部分用来维持公共管理,一部分用来进行宗教活动,更重要的一部分则被几个氏族或居于同一村落的各个公社瓜分。他们共同占有土地,但是一个人开垦了一块土地之后,他就对这块土地拥有了个人权利,可以把它出卖给公社的任何人……”“属于单个人或家庭的占有权,除了由他的或她的氏族继承者继承以外,是不能转让的。此时,女子同男子一样,可以对自己所占有的房间和村中的部分房屋拥有占有权,并按照一定的规则遗留给其最近的亲属。(《马克思古代社会史笔记》,第181-182页)对财产的占有和继承,使公有财产转化为私有财产,而随着私有财产和占有权的出现,可用于交换的剩余产品也进一步增多,交换的范围不断扩大,偶然的交换日益变为经常的交换。一种商品的价值不再是偶然地表现在另一种商品上,而是表现在它所能交换到的其他许多商品上。总和的或扩大的价值形式就是对这种经常的产品交换关系的理论把握:扩大的价值形式,事实上是在某种劳动产品例如牲畜不再是偶然地而已经按照习惯同其他不同的商品交换的时候,才出现的。(马克思,2004年a,第82页)另一方面,随着生产力不断发展,游牧部落从其余的野蛮部落中分离出来,发生了第一次社会大分工。大分工促使商品交换在野蛮时代中级阶段进一步深化,此时人们发现,家畜是比先前各种财产的总和更有价值的财产。(《马克思古代社会史笔记》,第186页)于是,当畜群开始变为私有财产的时候,个人交换便越来越占优势,终于成为交换的唯一形式。不过,游牧部落用来同他们的邻人交换的主要物品是牲畜;牲畜变成了一切商品都用来估价并且到处都乐于与之交换的商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第179页)这样,从内在机理上看,商品的价值形式就被倒转了过来,从总和的或扩大的价值形式转化为一般价值形式。在一般价值形式中,家畜(牲畜)充当一般等价物,占据了等价形式的位置,商品世界中其他一切商品(铁、皮、牛、麻、毛纺织品等等)则处于相对价值形式的位置,并同家畜(或牲畜)发生等价关系。此时,虽然从内在机理上看,从扩大的价值形式到一般价值形式的转化,使商品价值形式发生了本质性变化⑥;可是,如果从现实历史上看,第二价值形式和第三价值形式都共享着同一大前提,即不管是扩大的价值形式还是一般价值形式,它们都必须以私有财产的存在(包括私有财产的出现及其大量积累)作为最基本的现实条件。也就是说,私有财产的积累和发展真正构成了扩大的价值形式和一般价值形式的历史依据。 

  .货币形式与私有制、奴隶制 

  从现实历史进程上看,货币形式最早出现在第一次社会大分工时期,成熟于第二次社会大分工时期。在摩尔根看来,第一次社会大分工属于原始社会野蛮时代的中级阶段,第二次社会大分工属于原始社会野蛮时代的高级阶段;其中,私有制和奴隶制的产生及发展是野蛮时代中高级阶段的主要理论表征,构成了货币形式背后的历史依据。 

  货币形式最早出现在第一次社会大分工时期,是因为在野蛮时代中级阶段发生的游牧部落同其他野蛮人群的分离,使牲畜在一般价值形式中开始充当一般等价物,其他一切商品都要通过牲畜来估价,并同牲畜进行交换,因而牲畜便获得了货币的职能(《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第179页)。牲畜作为一般商品,其实已经是当时现实的货币,如果人们占有牲畜,便使人类心灵第一次产生了财富的概念。(《马克思古代社会史笔记》,第186页)这就是货币形式最早出现的现实历史阶段。货币形式成熟于第二次社会大分工时期,是因为在野蛮时代的高级阶段,手工业同农业相分离,产品生产进一步发展,劳动生产率进一步提高,由此便出现了直接以交换为目的的生产,即商品生产;随之而来的是贸易,不仅有部落内部和部落边境的贸易,而且海外贸易也有了。然而,所有这一切都还很不发达;贵金属开始成为占优势的和普遍性的货币商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第182-183页)由于那时商品交换日益突破地方的限制,从而商品价值日益发展成为一般人类劳动的化身,货币形式也就日益转到那些天然适于执行一般等价物这种社会职能的商品身上,即转到贵金属身上。(马克思,2004年a,第108页)随着商品交换范围日趋扩大,为了能更好地表现商品的价值量,就必须有一种既能够随意分割,又能够随意把它们的各部分合并起来,从而更好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的材料,而作为贵金属的金和银就天然具有这种属性。(参见同上,第109页)这就构成了货币形式成熟的历史阶段。在恩格斯看来,随着货币形式的产生、发展和成熟,私有制便产生和发展起来,而由于私有制的发展,个别人拥有的财富大量增加,另一部分居民则处于卑贱的地位,氏族和部落内部贫富分化加剧,社会日益分裂为互相对立的两个阶级,奴隶制便由此产生和发展起来。就货币形式最早出现的阶段而言,恩格斯说:第一次社会大分工,在使劳动生产率提高,从而使财富增加并且使生产领域扩大的同时,在既定的总的历史条件下,必然地带来了奴隶制。(《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第180页)就货币形式成熟的阶段而言,恩格斯又说:发生了第二次大分工:手工业和农业分离了。生产的不断增长以及随之而来的劳动生产率的不断增长,提高了人的劳动力的价值;在前一阶段上刚刚产生并且是零散现象的奴隶制,现在成为社会制度的一个根本的组成部分。(同上,182页)奴隶制从零散现象发展到成为社会制度的一个根本组成部分,证明私有制和奴隶制共同表征着野蛮时代中高级阶段的普遍本质。野蛮时代从中级阶段向高级阶段发展的历史,完全可以看作是私有制和奴隶制产生与发展的历史,二者构成了货币形式的历史依据。这就同马克思关于物的货币形式是物本身以外的东西,它只是隐藏在物后面的人的关系的表现形式的观点不谋而合了。(马克思,2004年a,第110页)因为在野蛮时代的中高级阶段,人的关系无疑就是指私有制和奴隶制的社会关系。⑦ 

  三、从历史依据到人类学哲学思想的开拓 

  至此,我们已对价值形式论背后的历史依据作出了一番梳理。但问题并没有因此变得简单,反而似乎因为远离了政治经济学批判而变得扑朔迷离。众所周知,当马克思晚年把对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批判(人体解剖)暂时搁置一旁的时候,他转入到对古代社会(史)的研究(猴体解剖)中去,并撰写了不少读书笔记。问题是,马克思为什么要进行这种历史解剖,其目的何在?根据前述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中的相关论证可以推测,其中一个重要目的在于,他想要通过对原始社会基本样态(包括家庭、财产、宗教、政治等基本内容)的研究,寻找到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资产阶级社会产生和发展的历史根基,并从而为揭露资本主义的特殊性和暂时性提供现实的历史事实或依据,以打破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天然性和永恒性的神话。正如马克思后来在《资本论》第3卷中所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一种特殊的、具有独特历史规定性的生产方式……同这种独特的、历史地规定的生产方式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具有一种独特的、历史的和暂时的性质。(马克思,2004年b,第994页)由此可知,马克思晚年的研究实际上并没有远离政治经济学批判,而恰恰是服务于资本主义的批判工作的。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对《资本论》第1卷价值形式论的历史依据进行探析,正是同马克思本人的研究路向保持一致,而其中的一个重要目的,也正是为了通过此一探析,使资产阶级社会中商品交换及其交换关系的历史暂时性和特殊性得到自我呈现。 

  不过更进一步说,这种挖掘,或者说,价值形式论的猴体解剖,除了为破除资本主义永恒性的幻象提供依据之外,它所内蕴的公共财产、财产观念、私有财产、私有制和奴隶制的产生和发展,亦即它背后的历史依据,还指向了原始社会中人的关系的演变。而这也就意味着原始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将合乎逻辑地成为考察的对象。在马克思看来,原始社会的交换制度和货币制度并不发达,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主要表现为人的依赖关系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式,在这个最初的社会形式中,虽然个人之间的关系表现为较明显的人的关系,但他们只是作为具有某种规定性的个人而互相发生关系,如作为封建主和臣仆、地主和农奴等等,或作为种姓成员等等,或属于某个等级等等。(《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第107、113页)在这里,如果进一步追问原始社会人的依附关系个人的某种规定性又是什么,便不难发现,它们首先并且主要是通过经验人类学而展现出来的。具体而言,如果沿着恩格斯对马克思思想进路的继承和发展,把价值形式论的历史依据同《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的相关观点联系起来考察,就会发现,那些人的依附关系个人的某种规定性,无非就是指伴随着公共财产、财产观念、私有财产、私有制以及奴隶制的产生和发展而形成的血缘家庭、普那路亚家庭、对偶制家庭、专偶制家庭、母权制、父权制等一系列家庭和婚姻形式。对这些婚姻家庭形式进行考察所形成的思想,就是关于人类社会原初状态的经验人类学。经验人类学在原始社会中之所以直接展现为家庭和婚姻形式,是因为当时社会的生产关系是血族关系,而血族关系是以人自身的生产即种的繁衍为基础的。较之生活资料即食物、衣服、住房以及为此所必须的工具的生产(物质生产)而言,在劳动越不发展,劳动产品的数量,从而社会的财富越受限制的原始社会,人自身的生产就越具有优先性,从而社会制度就越在较大程度上受血族关系的支配。(《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第16页)因此,原始社会决定性的因素,归根结底是作为生产力人自身的生产种的繁衍,生产关系则呈现为血族关系。(参见同上)通过人自身的生产血族关系的矛盾运动,原始社会缓慢地向前发展。 

  通过这样的论述可以看出,唯物史观真正成为了以研究原始社会为主要内容的经验人类学的根基和立足点。马克思晚年之所以要对以摩尔根为代表的经验人类学进行系统深入的研究,除去前面提到的为了否定资本主义永恒性神话以外,按照恩格斯的说法,其目的还在于打算联系他(马克思———引者注)的———在某种限度内我(恩格斯———引者注)可以说是我们两人(马克思和恩格斯———引者注)的———唯物主义的历史研究所得出的结论来阐述摩尔根的研究成果,并且只是这样来阐明这些成果的全部意义。(《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第15页)这样,对于经验人类学而言,唯物史观就具有了本质重要性。也就是说,确证唯物史观对于人类历史发展所具有的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便构成了马克思研究原始社会的另一重要目的和意图所在。反过来说,正是藉由唯物史观,才使得研究原始社会的经验人类学建立在了合理而有效准的基础之上。 

  更重要的是,随着唯物史观成为经验人类学的根基和立足点,价值形式论的历史依据也就自在自为地指向了一种人类学哲学思想。这种通过历史依据而内在生发出来的人类学,以生产为核心,通过作为必然环节的经验人类学的进展而促进其自我更新,展现了人类历史的原初图景,是以唯物史观为基本原则和立足点的马克思人类学哲学构建。从内容上看,关于这一人类学哲学思想,其基本启示有二:第一,它阐明单纯追求财富并不是人类一直以来的目的,古代社会是充满活力的,但也是有限的。商品价值形式的四个不同发展阶段在历史上最早都出现在原始社会,经验人类学的研究表明,从整体上看,那时人类生存并不以追求财富为目的。在古代人那里,财富不表现为生产的目的,因此古代的观点和现代世界相比,就显得崇高得多。(《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第479页)此外,原始公社的生命力比闪族社会、希腊社会、罗马社会以及其他社会,尤其是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生命力要强得多。(《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第432页)对这种经验人类学进行反思和批判的知识当属人类学哲学的领域。一方面,马克思对原始社会中人的生产目的和人的生命活力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它们与现代社会相比显得崇高得多,因而原始社会是可以体现出一些资本主义社会所缺乏的价值关怀的。但另一方面,马克思深刻地指明,这种前资本主义社会,只是有限的和局部的发展,是会被否定掉的东西。与资本主义阶段相比,原始社会只表现为人类的地方性发展对自然的崇拜(《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第390页),因此它不能真正构成资本主义批判的内在尺度,而人们也不能站在原始社会的层面去直接批判资本主义社会。从这个意义上讲,当马克思和恩格斯在研究婚姻、家庭、氏族、部落的时候,他们心中想的是现代社会的商品生产、交换价值、拜物教、剩余价值、异化,等等,而前者只是他们认知后者的他者 镜像 

  第二,这种人类学哲学还阐明,原始社会的发展经历了一个从人作为生产的目的到人作为生产的手段的辩证的或否定的历史过程。根据前面的论证,价值形式论背后的历史依据是原始社会中公共财产、财产观念、私有财产、私有制以及奴隶制的产生和发展。如果说处于前四个阶段中的人类还表现为以自身的生产为目的,那么,随着奴隶制从零散现象成为社会制度的一个根本组成部分,随着奴隶劳动成为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形式,一部分人也就从作为生产的目的而逐步转化为了生产的手段。对此,马克思指出:奴隶制和农奴制很快就败坏和改变一切共同体的原始形式,并使自己成为它们的基础。简单的组织因此便取得了否定的规定。(同上,第484页)原始共同体自我否定的规定,在人身上的具体表现是:社会的一部分被社会的另一部分当作只是自身再生产的无机自然条件来对待。奴隶同他的劳动的客观条件没有任何关系;而劳动本身,无论是奴隶形式的,还是农奴形式的,都被作为生产的无机条件与其他自然物列为一类,即与牲畜并列,或者是土地的附属物。(同上,第481页)这就是马克思对人作为生产的手段的深刻描绘。总之,从价值形式论历史依据中生发出来的人类学哲学表明:原始社会中人的发展也是一个历史的辩证的过程,人类在这一过程中经历了从作为生产的目的到作为生产的手段的自我否定和发展。不难看出,在这一切的背后,依然是生产力的归根结底意义上的决定作用。 

  最后,值得强调的是,马克思晚年研究原始社会的时代意义在于,他不是想站在原始社会的层面去批判资本主义社会,而是要站在整个唯物史观的层面去批判资本主义。通过价值形式论的历史依据而生成的人类学哲学,是决不能绕过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批判的。在笔者看来,那种直接站在原始社会的立场上批判资本主义,并以原始论的方式构建出某种新型人类学哲学,亦即把进化论链条低端的形态奉为圭臬的做法,其实是向保守主义的复归,而同唯物史观在批判旧世界中发现新世界的基本旨趣相违背。马克思曾经对保守主义进行过深刻批判,他说:在发展中的早期阶段,单个人显得比较全面,那正是因为他还没有造成自己丰富的关系,并且还没有使这种关系作为独立于他自身之外的社会权力和社会关系同他自己相对立。留恋那种原始的丰富,是可笑的,相信必须停留在那种完全的虚化之中,也是可笑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第112页)因此,只有真正把握住了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批判,才能理解价值形式论的人类学哲学思想。这正如同马克思在人体解剖猴体解剖的经典论述中所表达的那样:资产阶级社会是最发达的和最多样性的历史的生产组织。因此,那些表现它的各种关系的范畴以及对于它的结构的理解,同时也能使我们透视一切已经覆灭的社会形式的结构和生产关系。……人体解剖对于猴体解剖是一把钥匙。反过来说,低等动物身上表露的高等动物的征兆,只有在高等动物本身已被认识之后才能理解。因此,资产阶级经济为古代经济等等提供了钥匙。(同上,第46-47页)凡属于不是从后思索,而是试图绕过资本主义批判的人类学哲学建构,都将因丧失其现实的合法性基础而不可避免地走向某种乌托邦。 

  【参考文献】 

  阿尔都塞、巴里巴尔,2008年:《读〈资本论〉》,李其庆、冯文光译,中央编译出版社。 

  摩尔根,1977年:《古代社会》上下册,杨东莼、马雍、马巨译,商务印书馆。 

  马克思,2004年a:《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 

  2004年b:《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 

  《马克思古代社会史笔记》,1995年,人民出版社。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1958年、1963年、1995年、1998年,人民出版社。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2009年,人民出版社。 

  卫兴华,2019年:《马克思与〈资本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许涤新主编,1980年:《政治经济学辞典》上卷,人民出版社。 

  Arthur,C􀆰􀆰,2004,TheNewDialecticandMarx􀆳sCapital,Brill􀆰 

  【注释】 

  比如20世纪80年代的新辩证法学派,就拒斥以历史的方式对价值形式论进行解读。他们反对对价值形式论进行历史分析,而强调要从资本主义各种异质性商品的交换中提炼出某种抽象的交换或交换抽象,当这种交换抽象所表现的价值与思维抽象力的逻辑形式相一致时,就形成了价值形式。因而人们只能把价值形式论看作是对资本主义交换关系的最抽象的逻辑表达。另外像苏联经济学家鲁宾的政治经济学理论、法兰克福学派的新马克思阅读等思潮,也持有类似的观点。(cf􀆰Arthur,p􀆰8,11-12) 

  ②马克思指出:我们要做资产阶级经济学从来没有打算做的事情:指明这种货币形式的起源,就是说,探讨商品价值关系中包含的价值表现,怎样从最简单的最不显眼的样子一致发展到炫目的货币形式。这样,货币的谜就会随着消失。(马克思,2004年a,第62页) 

  ③虽然货币形式经由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几个时代而持续至今,但不管是单独从其历史起源上看,还是从价值形式的整体上看,价值形式的四个不同阶段主要都是在原始社会中产生和发展的,因而对四个阶段历史依据的考察,就只能在原始社会中进行,并不适合把它们放在原始社会之后的历史时期中来考察。如果说四种价值形式在原始社会之后的历史时代中也有所呈现,那么这只能是价值形式在历史中的表现形式,而不能作为历史依据进行考察。 

  ④这里的研究涉及到一个历史分期的问题,也就是说,四种价值形式的产生和发展,分别对应于原始社会的什么时期?是否有充足的文献资料作为理论根据来支撑相关论证?对此,笔者首先参考的重要资料是摩尔根的《古代社会》,在此书中,摩尔根根据生活资料生产的进步来划分历史时期,把古代社会划分为蒙昧时代、野蛮时代和文明时代,并把这三个时代又分别细分为三个阶段,即低级阶段、中级阶段和高级阶段。继而,笔者参考了马克思的《路易斯··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和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考察了原始社会商品交换的具体状况及其主要特征,确认了四种价值形式出现和成熟的历史时期大致和原始社会蒙昧时代高级阶段,以及和野蛮时代的三个阶段相对应。再次,笔者根据我国学者许涤新主编的《政治经济学辞典》,考察了三次社会大分工时期商品生产和交换的主要特征,最终确定了四种商品价值形式背后所对应的现实历史时代。(参见摩尔根,第3-44、381-397、533-558页;《马克思古代社会史笔记》,第122-366页;《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第13-198页;许涤新主编,第153-172、177-189页) 

  ⑤这里把历史依据中的私有财产,同内在机理中的第二等价形式(总和的或扩大的价值形式)、第三等价形式(一般价值形式)放在一起考察,是因为虽然在《资本论》第1卷中,价值形式的发展必须经历从总和的或扩大的一般的之发展,这既是使问题得以清晰的、合理的阐释的必要手段,也是逻辑的方式的必然要求。但是在现实的历史发展进程中,这两个阶段往往是同时存在并交替出现的,并没有严格的历史划界,这在荷马史诗中得到了证实。摩尔根引用《伊利亚特》中的诗句:从那时起,长发的希腊人开始买酒(即以酒为中介购买诸物):有的用青铜,有的用发亮的铁,有的用牛皮,还有一些人用活牛,又有一些人用奴隶。马克思对此作出了重要阐释:在这里青铜  铁皮    奴隶=酒(第三等价形式,在这里酒=货币);而酒=青铜或铁或皮或牛(第二等价形式)。这就说明马克思本人也承认,从实际的历史进程或现实的历史上看,第二价值形式和第三价值形式并没有严格的时代和阶段的划分,它们都产生于野蛮时代的中级阶段并交替出现。(参见《马克思古代社会史笔记》,第185-186页) 

  ⑥这种本质性的变化就表现在,只有到了一般价值形式这个阶段,不同商品的价值才能通过同一等价物(例如牲畜)反映出来,从而不同商品之间的价值量才可以互相等同,此时商品与商品之间才互相表现为交换价值,进而商品作为价值才能互相发生关系。 

  ⑦关于这一点,摩尔根指出:在野蛮时代晚期,一种新的因素,即贵族的因素,获得了显著的发展。个人的个性和当时已为个人大量拥有的财产的增加,正在为个人的影响奠定基础。同时,奴隶制则通过永远降低一部分人的地位的方式,使个人境况的悬殊达到了以前各文化阶段不曾存在过的地步。这种情况,以及财产和官职,使贵族的感情逐渐发展起来,这种感情给现代社会以极深的影响,并抵消了由氏族创造和培育起来的民主原则。(摩尔根,第555页) 

  (原载《哲学研究》2020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