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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振忠】实在论、形而上学和语义

 

传统上,实在论属于形而上学的研究领域。在分析哲学的语言转向和形而上学复兴的背景下,实在论被放置在语言哲学内研究。代表性人物M. 达米特(Michael Dummett)甚至将语言哲学推崇为新的第一哲学,把语言哲学的核心——意义理论——看做形而上学的基础。

这就产生了富有争议的问题:实在论本质上是一种形而上学的学说还是一种语义学说?形而上学和语义有何关系?二者的优先性如何?对于这些问题,达米特和M. 达维特(Michael Devitt)各执一端:达米特认为实在论本质上是一种语义学说,语义是形而上学的基础,语义先于形而上学;达维特认为实在论本质上是一种形而上学的学说,并且形而上学优先。

本文围绕这些问题展开,分为四个部分:一、区分两种不同的语义,实质性语义和表达性语义;二、阐述实在论的形而上学特征;三、分别从实质性语义和表达性语义的角度探讨是否存在一种独特的实在论语义,结论是否定的,从而表明实在论不是一种语义学说;四、评述达米特和达维特关于形而上学和语义的优先性问题的争论。

一、实质性语义和表达性语义

先看看什么是语义。按照A. 塔斯基(Alfred Tarski)的说法,语义学是一门研究语言表达式和这些表达式所“指称”的对象(或“事态”)之间的某些关系的学科。(Tarski, 1944: 345)根据这个“语义学”的定义,“指称”和“满足”固然是语义概念,但问题是为何塔斯基把“真”也看做语义概念呢?从句法上看,真谓词是一个一元谓词,而不是关系词。

塔斯基的理由是:一、在解释“真”这个词的意义时,不但涉及语句本身,还涉及语句所“谈论”的对象,或语句所描述的“事态”;二、获得一个精确的真定义的最简单、最自然的方法,就是涉及使用其他语义概念(如满足概念)的方法。(Tarski, 1944: 345

塔斯基的这两个理由并没有说服力。关于第一个理由,正如D. 戴维森(Donald Davidson)所指出,事实或事态从来没有被证明在语义学中起到有益的作用,而且,其中一个支持塔斯基定义的强有力的论证就是,在该定义中并没有什么东西起着事实或事态的作用。(Davidson, 1996: 266)戴维森告诫我们不必认真看待塔斯基在下述话语中提到“事态”这一概念:“语义概念表达了所讨论的语言中所指称的对象(和事态)与指称那些对象的语言表达式之间的某种关系。”(Davidson, 1996: 266-267)笔者认为戴维森的说法是有道理的。事实上塔斯基本人也明确将“事实”这一概念排除在他的真定义之外。(Tarski, 1944: 361

关于第二个理由,笔者曾经指出,在塔斯基的真定义中,“指称”、“满足”等基本的语义概念只是为了处理对象语言的技术性需要而引入的工具性概念,塔斯基真概念的哲学内涵并不在于这些基本的语义概念,而是在于T型等值式。(参见周振忠, 2005: 44T型等值式的著名例子是:

“雪是白的”是真的,当且仅当,雪是白的。

塔斯基本人就认为,每一个T型等值式都可以被看做一个部分的真定义,一个全面的真定义就是所有这些部分的真定义的逻辑合取。(Tarski, 1944: 344)至于塔斯基所建议的要借助“满足”等语义概念来定义“真”,即使我们认同他所说的这是一种“最简单、最自然”的方法,也并不意味着是必不可少的本质上重要的方法。

对于塔斯基的真理论,H. 普特南(Hilary Putnam)有一个很有意思的评论:“塔斯基给予他的理论的名字,‘语义真概念’,是非常令人误解的!将该理论称作‘非语义的真概念’更能显示其实质。……如果我要命名该理论的话,我会称之为‘瞧,没有语义!真概念’;……。”(Putnam, 1994: 332

W. V. 奎因(W. V. Quine)完全接受塔斯基的真定义,并提出了著名的消引号论(disquotationalism)。以上述T型等值式为例,按照奎因的看法,等式左右两边的内容是相同的,都是谈论雪的颜色——尽管左边貌似在谈论语句,实际上不是。可以看到,从左到右的转换就是从“提及”语句到“使用”语句的转换,真谓词所起的作用恰似“消去引号”。而从右到左的转换,奎因也有一个术语,就是“语义上升”(semantic ascent)。关于语义上升,达维特评论道:“这种[语义]上升并没有使得一个学说成为语义的(在成为一个意义理论的一部分这个意义上来说);它根本没有改变主题”。(Devitt, 1991a: 41-42)意思是,我们原本使用语句谈论某个主题(譬如雪的颜色),语义上升并没有改变这个谈论的主题,并没有因此而转换为一个关于语句(“雪是白的”)的语义性质的论题。达维特将奎因的语义上升学说称为“语义消除主义”(semantic eliminativism)。

在这里我们碰到两例奇特的现象:塔斯基自称提出“语义真概念”,却被指责为“非语义的”;奎因提出“语义上升”,却被称为“语义消除主义”。

为此有必要区分两种不同的语义:一种是实质性的语义(substantial semantics),另一种是表达性的语义(expressive semantics)。粗略而言,实质性语义是指语言表达式的性质(与意义有关的)或语言表达式与其他实体之间的关系。表达性语义是指语义概念在我们语言中的各种表达性的作用(expressive role),包括逻辑的、句法的、语用的,等等。

以真概念为例,如果以语句作为真值载体,那么真概念就是一个语义概念。传统的扩充论(inflationism)就是实质性的语义,例如符合论(“真”是语句与事实之间的符合关系)、实用论(“真”是语句的有用性)、证实论(“真”就是语句的证实)。而收缩论(deflationism)则是一种表达性的语义。收缩论的特征是,否认真概念表达了实质性的性质或关系,否认真概念包含形而上学或认识论的要素,转而关注真谓词的各种用法和功能。著名的例子有:冗余论(认为真谓词本质上是多余的,只起着强调的作用)、消引号论(真谓词是消引号或语义上升的装置)、履行论(真谓词不是描述性的,即不是用来描述语句的特征,而是用来实施某种言语行为,如赞同、承认等)。

不难看出,塔斯基的真概念之所以被指责为“非语义的”,奎因的“语义上升”之所以被称为“语义消除主义”,是因为这两者都不是实质性的语义。尽管如此,从表达性语义的角度看,塔斯基的真概念和奎因的语义上升仍不失为一种语义。

从上述区分可见,实质性语义和表达性语义是截然不同的,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两种语义完全没有联系。下面以真值条件概念为例阐述一种重要的联系。

先看看达米特的说法:“实在论是基于——或更准确地说,在于——对我们的语言坚持一种真值条件语义学。”(Dummett, 1979: 218)这个说法暗含三点:一、语义是形而上学的基础;二、真值条件概念是一种实质性的语义概念(含有形而上学要素);三、这种真值条件概念是实在论的。

如果语义是形而上学的基础,那就意味着应该能够找到一种独特的实在论语义,从中得出实在论的形而上学。这个问题将在第三节讨论。现在先假设我们放弃第一点即“语义是形而上学的基础”,那么获得一种实在论的真值条件(RTC)的简单方法,就是在坚持实在论(R)的形而上学的基础上采纳收缩论的真值条件(DTC)。用一个简单的公式表示:

R + DTC = RTC

换言之,所谓实在论的真值条件(实质性语义)就是实在论的形而上学通过收缩论的真值条件(表达性语义)进行语义上升而得到的结果。这里涉及什么是实在论的形而上学,什么是收缩论的真值条件,什么是实在论的真值条件。接下来的两节将分别予以论述。

二、实在论的形而上学

实在论的形而上学是怎样的?由于反实在论是实在论的反面,或许可以透过反实在论一窥端倪。根据P. 霍里奇(Paul Horwich)的诊断,导致反实在论的原因是形而上学的自主性和认识论的可达性之间的紧张,任何一种为了消除这种紧张而提供恰当的解决办法的立场,都可被看做反实在论。反实在论有如下几种策略:一、否认所争论的那类事实存在,例如形式主义、工具主义、情感主义、相对主义、非事实论;二、否认我们有能力认识此类事实,例如怀疑论、构造经验论、错误论;三、将有问题的事实还原为认识论上没有问题的事实,例如现象论、行为主义、逻辑主义。(Horwich, 1998: 55-56

第一种策略否认相关实体的存在性;第二种策略强调认识论的不可达性;第三种策略是还原论。这样考虑的话,实在论作为反实在论的反面,其特征就是存在性、认识论的可达性和反还原论。

然而,认识论的可达性并不是实在论的必要条件——普特南所说的形而上学实在论就是认识论上不可达的,而戴维森的实在论则是认识论上可达的。笔者建议去除认识论的可达性,保留存在性和反还原论。所谓反还原论就是反对将一类实体还原为其他种类的实体,即认为一类实体并非在本体论上依赖于其他实体而存在,称之为“本体论的独立性”。

此外,霍里奇曾对实在论作出如下表述:“实在论是一种常识。它认为存在着物理、数学、心理学、历史等等的事实。它认为这些事实典型地并非由于我们意识到它们(或甚至意识到它们的可能性)而存在。它还认为我们(碰巧)能够获得这些领域的数量可观的知识。”(Horwich, 1996: 188)这个表述包含三个特征:存在性、认识论的独立性(客观性)以及认识论的可达性。

同样,去除认识论的可达性,剩下存在性和认识论的独立性(客观性)。达维特对常识实在论的表述也具备这两个特征。以可观察的实体为例,根据达维特,实在论立场可表述为:此类实体独立于心灵而客观存在。(Devitt, 1991a: 24)这两个特征也反映在D. 克兰索斯(Drew Khlentzos)对实在论的表述上。克兰索斯写道:“实在论是这样一种论点,世界所包含的对象、性质和关系独立于我们关于它们的思想或我们关于它们的感知而存在。”(Khlentzos, 2004: 2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实在论包含三个方面的特征:存在性、本体论的独立性(反还原论)以及认识论的独立性(客观性)。(详见周振忠, 2014: 81-84

三、实在论的语义

从上述实在论的特征来看,实在论是一种纯形而上学的学说,并没有涉及语义。那么能否撇开形而上学,单从语义的层面出发,给出一种独特的实在论语义呢?如果能够的话,实在论就可以成为一种语义学说。下面选取指称、真、真值条件这几个重要的语义概念,分别从实质性语义和表达性语义的角度进行分析。

首先看指称概念。对于名称“a”来说,一个简单的指称定义就是:

a”指称a

对于整个语言来说,就是列举这个语言的所有名称及其所指称的对象,这就是塔斯基式的指称定义。H. 菲尔德(Hartry Field)对塔斯基有一个著名的批评,就是指责他的指称定义是非解释性的——根本没有解释“指称”究竟是什么。菲尔德建议对塔斯基的真理论补充一个实质性的指称理论(如因果指称理论)以使之成为一个完整的真理论。(Field, 1972: 347-375)这实际上是要求给出一种实质性的语义。

如果只要求给出一种表达性的语义,那就不必将“指称”视为一种需要给予理论解释的关系,可以把“指称”看做一个语义上升的概念,定义如下:

a”有指称,当且仅当,a存在。

与先前奎因对T型等值式的理解类似,这个等式左右两边在内容上是等价的——左边貌似在谈论语言表达式“a”,实际上不是,它只是以语义的方式对右边的内容进行重述。

显然,在指称的层面上,无论实质性语义还是表达性语义都不能确立实在论。这是因为当我们说名称“a”指称a时,顶多预设了a的存在,对于其存在的特性仍然是沉默的,这就为反实在论留有余地。譬如可以认为,a类事物(如物理对象)是依赖于我们的概念框架而存在的(认识论的依赖性),或者是由感觉材料所构成的(还原论)。

在真概念的问题上,情况与此类似。首先考虑表达性的语义。众所周知,收缩论的真概念是一种纯表达性的概念,无论是奎因所说的“语义上升的装置”,A. 艾耶尔(A. J. Ayer)所说的“断定的标记”,还是P. 斯特劳森(P. F. Strawson)所说的“实施言语行为(如赞同)的手段”,都不具有形而上学蕴含,不论实在论者还是反实在论者都可以采纳收缩论的真概念而不必改变其原来持有的形而上学立场。因此在真概念上采纳一种表达性的语义并不能确立一种实在论。

再考虑实质性的语义。最有希望成为实在论语义的是符合论。事实上不少人把支持实在论等同于支持一种符合论。如果选择语句作为真值载体,那么所谓“符合真”(correspondence truth)就是语句和实在之间的符合关系。根据符合关系所涉及的不同语义层面,可区分两种形态的符合论:一种涉及语句之下的层面,“符合”就是语句的成分(语词)和实在的部分(对象、性质)之间的指称关系;另一种涉及语句的层面,“符合”就是语句和实在的部分(事实或事态)之间的对应。然而,无论哪一种符合论都不足以成为一种实在论语义,因为反实在论者也可以持有符合论,只要对“符合”的关系项——实在的部分(对象、性质、事态等)——给出反实在论的解释。符合论要成为一种实在论语义,就必须对“符合”的关系项(即实在的部分)给出实在论的解释,而这种解释显然涉及实在论的形而上学。

达米特也很清楚符合论的真概念并不等同于实在论的真概念,他写道:“尽管我们不再接受符合论,我们实质上仍然是实在论者;我们在思想中保留着一种根本上的实在论的真概念。实在论是在于这样一种信念,对于任何陈述,必定有某东西,该陈述或它的否定据之而为真……。”(Dummett, 1978: 14)然而达米特这里所说的“实在论的真概念”之所以是实在论的,显然有赖于对“一个陈述据之而为真的那种东西”给出实在论的解释,而这种解释同样涉及实在论的形而上学。

在真值条件的问题上,表达性语义和实质性语义的区分体现在收缩论的真值条件和实质性的真值条件上。所谓收缩论的真值条件可以从塔斯基的T图式(“p”是真的,当且仅当,p)去理解,即语句“p”为真所必须成立的条件p(由语句“p”所陈述),其特征是对条件p的特性并无实质性的规定,因而是形而上学中立的,并没有实在论或反实在论的蕴含。而实质性的真值条件则是对条件p的特性有实质性的规定或说明。

那么何种实质性的真值条件概念能够成为一种实在论的语义呢?可以参考A. 米勒(Alexander Miller)和达维特两人对达米特的学说的表述。米勒写道:“关于外部世界的语义实在论是这样一种观点,我们对于至少某些关于外部世界的语句的理解是在于把握其潜在地超越证据的(potentially evidence-transcendent)真值条件。”(Miller, 2003: 195)达维特则指出,达米特支持反实在论的论证有三个前提,其中一个前提是:实在论的争论是关于陈述具有实在论的(超越证据的)真值条件还是仅仅具有证实主义的真值条件的争论。(Devitt, 1983: 74)从两人对达米特的学说的表述来看,实在论的真值条件就是(潜在地)超越证据的真值条件。

所谓潜在地超越证据的真值条件是指:一个语句为真的条件是否成立是超越我们所能获得的证据的。这似乎暗含认识论的独立性和认识论的不可达性。[1] 下面分别从这两个方面看看这种真值条件究竟是不是实在论的真值条件。

首先,如果“超越证据”是指“认识论上不可达”,那么某些领域的实在论(如喜剧实在论)的陈述(如“那句话很好笑”)就不具有超越证据的真值条件,因为这些领域并不是认识论上不可达的。这也反映了前一节所指出的,认识论上是否可达并不是实在论的必要条件。

在前面的引文中米勒将语义实在论表述为:“我们对于至少某些……语句的理解是在于把握其潜在地超越证据的真值条件。”这里所提到的“某些语句”就是达米特所说的不可判定的陈述。所谓不可判定的陈述就是我们既没有证据也缺乏有效的程序以判定其真值条件是否成立的陈述。达米特是根据我们对不可判定的陈述的语义态度(是否坚持二值原则)来鉴别我们的形而上学立场的(实在论还是反实在论)。如果我们把(认识论不可达意义上的)超越证据的真值条件等同于实在论的真值条件,那就意味着可判定的陈述(我们拥有证据或有效的程序以判定其真值条件是否成立的陈述)不能具有实在论的真值条件,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另一方面,如果“超越证据”是指“认识论上独立”,那么所谓“超越证据”就只不过是对实在论的形而上学(认识论的独立性维度)的重述而已。这里有两个问题:

第一,这可以理解为是一种语义上升,用第一节的公式表示:

R + DTC = RTC

具体而言,假设我们对某个领域(如物理)的事态p采取实在论立场,这就意味着事态p的存在与否是独立于我们的认识的。当被问及语句“p”在何种条件下为真的时候,如果仅仅回答p,那就是收缩论的真值条件(DTC),但若我们附加上实质性的说明“p成立与否是独立于我们的认识的”,那就是(认识论独立性意义上的)超越证据的真值条件。可见,所谓实在论的(超越证据的)真值条件只不过是实在论的形而上学通过DTC进行语义上升的结果。

第二,即便如此,这种真值条件仍不足以成为一种独特的实在论语义,因为它仅仅反映了实在论的认识论的独立性维度,这就仍有可能与某种违反了存在性维度或本体论的独立性维度的反实在论相容。例如,唯名论者否认共相的存在,是典型的反实在论者,却可以对归属性质(ascription of property)的陈述采纳潜在地超越证据的真值条件。[2] 又如,一个关于心灵领域的反实在论者(很可能)会主张把心灵事件还原为神经生理事件,同时他可以认为关于心灵事件的语句的真值条件是潜在地超越证据的(独立于认识的),因为相应的神经生理事件是潜在地超越证据的(独立于认识的)。

因此,所谓潜在地超越证据的真值条件确切来说并不是“实在论的”,因为它并不蕴含一种实在论,而是与某些反实在论相容。不过,由于这种真值条件反映了实在论的认识论的独立性维度,是实在论者很自然会采纳的真值条件,在这个意义上,可跟随一般的做法把这种真值条件称为“实在论的真值条件”。

本节对指称、真、真值条件这几个重要的语义概念进行分析,并没有发现独特的实在论语义。当然,这并未排除将来找到独特的实在论语义的可能,但是在没有找到之前(也没有迹象表明可以找到),笔者仍然相信实在论是一种形而上学的学说而不是语义的学说。

四、形而上学和语义:优先性问题

形而上学和语义是否有关联?何者优先?在这两个问题上,达米特和达维特的观点是截然对立的:达米特认为形而上学和语义密切相关,并且语义优先;达维特认为形而上学和语义是无关的,并且形而上学优先。

从文本上来看,达米特有若干不同的说法。有时是一种基础论:“我处理这些问题的方法的整个要点就是表明意义理论是形而上学的基础。”(Dummett, 1978: xl)有时是一种构成论或等同论:“实在论是基于——或更准确地说,在于——对我们的语言坚持一种真值条件语义学。”(Dummett, 1979: 218)“这种[实在论与反实在论]争论是关于适合于争论类陈述的真概念的争论;而这就意味着这是一种关于这些陈述具有的那类意义的争论。”(Dummett, 1978: 146)有时是一种决定论:“我们所认为的支配我们的陈述的真概念,通过C原则,决定了我们如何看待实在之构成。”(Dummett, 1993: 56[3] “我们关于实在之构成的观点——我们的形而上学立场——部分取决于我们对哪一类陈述采取实在论观点,即采取二值原则,部分取决于我们承认哪些陈述能够赤裸地为真。”(Dummett, 1993: 57

这反映了达米特的元哲学观:“意义理论……而不是认识论(正如笛卡尔误导我们相信的)是所有哲学的基础。”(Dummett, 1981: 669

达维特则认为,实在论根本没有说任何语义的东西。(Devitt, 1991a: 39)“不但语义学说不构成实在论的形而上学论题,它们……对于评价实在论来说几乎是完全无关的。”(Devitt, 1991b: 50)“我的论证表明实在论、真和理解是不同的论题。因此一个领域中的立场和另一个领域中的立场之间没有蕴含关系。”(Devitt, 1983: 97)“认为实在论的形而上学学说需要一种语义上的准备或基础就是把马车放在马的前面。”(Devitt, 1991a: 306)“关于的学说需要一种形而上学作为基础,而不是反过来。”(Devitt, 1991a: 307

达维特明确反对达米特的元哲学观:“我认为我们应该拒绝达米特的企图:把它们[关于语言和理解的理论]作为‘再生的第一哲学’的基础。”(Devitt, 1991a: 285, 1983: 99

接下来对二人的观点作一些评述。关于达米特的观点,正如上一节所指出的,并没有一种语义可以构成实在论,一些所谓的实在论语义(实在论的真概念、实在论的真值条件概念)要么就要借助实在论的形而上学来加以说明,要么就仅仅反映了实在论的某个方面,它们本身并不蕴含或构成一种实在论。

关于达维特的观点,笔者基本赞同,但有几点需要说明:第一,尽管实在论和语义之间并没有蕴含或构成关系,但却有一些个别的联系。例如前面提到,实在论的形而上学通过DTC进行语义上升可得到所谓的实在论的(超越证据的)真值条件。第二,达维特说“关于的学说需要一种形而上学作为基础”,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他在自己的实在论立场的基础上采纳了一种基于因果指称理论的符合论,但这只是一种个人的选择,而不是必然的选择,我们完全可以选择一种形而上学中立的关于“真”的学说,如奎因的消引号论。第三,达维特“马和马车”的比喻暗示了形而上学在先,语义在后。笔者认为形而上学和语义是相互独立的,何者优先的问题不能一概而论。有时语义的选择可以在先,譬如,可以首先选择一种全局性的(不分论域的)真值条件语义(如收缩论的真值条件语义),然后根据个别论域(如道德、数学)的形而上学立场(否认道德事实、否认数学对象)得出一种反实在论(道德错误论、数学错误论)。

总而言之,形而上学和语义虽有一定的联系,但却是松散的。形而上学和语义是相互独立的,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语义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领域与其他领域(如物理、道德、数学,等等)之间并无本质上的联系。我们完全可以像奎因那样成为一名语义消除主义者而不改变对其他领域原有的形而上学立场,也可以在共享相同的形而上学立场(譬如否认道德性质)的基础上选择不同的语义(如错误论、情感主义)。有鉴于此,形而上学和语义的优先性问题是没有意义的。

 

【注释】

[1] 在文献里,这两种理解都有。达维特支持前一种理解,他写道:真(truth)完全独立于证据;它是超越证据的。这不是说真是不可知的……,而只是说真是一回事,我们发现它的方式是另一回事。Devitt, 1983: 77)米勒倾向于后一种理解,他写道:如果……我们没有保证可以达到[那些事实]……我们对……陈述的理解就在于把握潜在地超越证据的真值条件。Miller, 2003: 211

[2] 达米特自己承认他对实在论之争的语义表述不适用于唯名论者和柏拉图主义者之间关于共相的争论。(Dummett, 1978: 147)举个例子,唯名论者可以认为地球是圆的具有(认识论独立性意义上的)超越证据的真值条件,意思是这个语句为真的条件(即地球是圆的)是否成立是独立于我们的认识的(即与我们的认识无关)。但是他会将这个条件理解为地球属于圆这类事物的成员(假设他持有类的唯名论),而不是地球例示了圆这一共相。这样,尽管按照传统的看法,唯名论者是反实在论者,但他们却是达米特意义上的实在论者。

[3] C原则说的是:如果一个陈述为真,那么必定有某种东西,该陈述据之而为真。(Dummett, 1993: 52

 

【参考文献】

[1] 周振忠,2005,《塔斯基的真理论与符合论》,载于《自然辩证法研究》2005年第8期。

[2] 周振忠,2014,《达米特的反实在论与意义理论》,载于《现代哲学》2014年第2期。

[3] Davidson, D., 1996, “The Folly of Trying to Define Truth”, Journal of Philosophy, Vol.93.

[4] Devitt, M., 1983, “Dummett’s Anti-Realism”, Journal of Philosophy, Vol.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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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Dummett, M., 1978, Truth and Other Enigmas, Duckwor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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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Dummett, M., 1993, The Seas of Language,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1] Field, H., 1972, “Tarski’s Theory of Truth”, Journal of Philosophy, Vol.69.

[12] Horwich, P., 1996, “Realism and Truth”, Philosophical Perspectives, 10, Metaphysics.

[13] Horwich, P., 1998, Truth (2nd ed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4] Khlentzos, D., 2004, Naturalistic Realism and the Antirealist Challenge, MIT Press.

[15] Miller, A., 2003,The Significance of Semantic Realism”, Synthese, Vol.136.

[16] Putnam, H., 1994, Words and Life, James Conant (ed.),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7] Tarski, A., 1944, “The Semantic Conception of Truth and the Foundations of Semantics”, Philosophy and Phenomenological Research, Vol.4.

(原载《世界哲学》2016年第3期,录入编辑:9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