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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红雷】“子见南子”:儒者的困惑与解惑

 

    “子见南子”之事,首见《论语·雍也》:“子见南子,子路不说。夫子矢之曰:‘予所否者,天厌之!天厌之!’”《史记·孔子世家》对此叙述得更为详细:“灵公夫人有南子者,使人谓孔子曰:‘四方之君子不辱欲与寡君为兄弟者,必见寡小君。寡小君愿见。’孔子辞谢。不得已,见之。夫人在絺帷中。孔子入门,北面稽首。夫人自帷中再拜。环佩玉声璆然。孔子曰:‘吾乡为弗见。见之,礼答焉。’子路不说。孔子矢之曰:‘予所不者,天厌之!天厌之!’”“男女授受不亲”乃儒家之大防,且南子淫乱,名声不好,为何孔老夫子要去见这么一个女人?见也就罢了,为何看到子路不高兴,却又要指天发誓,声称自己的清白?这些问题,历代儒者多感困惑,于是想方设法,加以诠释,以求破解。

    从历代《论语》注释来看,儒者们对“子见南子”的解惑,基本上是用说文解字的方式来进行的。归纳起来,主要围绕以下3个字来做文章。

      第一个字是“否”字,有两种读音两种注释。

    “否”字的一种读音为“缶”(fou),意思为不、不可、不及、没有、没做到。按照这一读音,对上述孔子之“予所否者”的表白又可以做两种注释:其一“否”为“不”,谓“我见南子,所不为求行治道者,愿天厌弃我”,汉儒孔安国等持此说;其二“否”为“否定”,谓“灵公、南子相与为无道,而天未厌绝之,予其敢厌绝之乎?予之所不可者,与天地同心”,宋儒郑汝谐在其《论语意原》中持此说。

    “否”字的另一种读音为“匹”(pi),意思为坏、恶、糟糕,即《周易》“否极泰来”之“否”。按照这一读音,对上述孔子之“予所否者”的表白也可以做两种注释:其一,“否”为“否泰”,唐代韩愈、李翱合注《论语笔解》以为“否当为否泰之否”,据此,孔子的上述表白应是:“告子路云:予道否不得行,汝不须不悦也。天将厌此乱世而终,岂泰吾道乎?”其二,“否”为“否屈”,宋儒邢昺《论语疏》引栾肇云:“见南子者,时不获已,犹文王之拘羑里也。天厌之者,言我之否屈乃天命所厌也。”

    上述两种注释中,因有《史记·孔子世家》的旁证,训“否”为“不”似更有依据;又因“所不”连用在古人誓言中常见,故孔安国等人的注释更易为历代儒者所接受。不过美中不足的是,古人誓言的格式通常是“所不……者”,中间应有誓辞的内容,而孔子的句式却是“所不者”连用。其中是否有省略,省略的誓辞又是什么呢?孔安国等人认为是“所不为求行治道”,南朝儒者皇侃则认为是“若有不善之事”,宋儒邢昺又改从孔安国等人的说法。征诸孔子适卫求仕以行道的史实,孔、邢诸儒的补充倒也说得过去,但毕竟并非孔老夫子本人所言,故也为后人留下猜想的空间。

      第二个字是“矢”字,也有两种注释。

    一训为“发誓”,一训为“直述”。前者如宋儒邢昺疏曰:“此誓辞也。……言我见南子,所不为求行治道者,愿天厌弃我。再言之者,重其誓,欲使信之也。”训“矢”为“誓”,自汉儒孔安国起便有所怀疑,三国儒者何晏《论语集解》曰:“行道既非夫人之事,而弟子不悦,与之祝誓,其事可疑焉。”清儒赵翼《陔余丛考》更指出:“《论语》惟‘子见南子’一章最不可解。圣贤师弟之间,相知有素,子路岂以夫子见此淫乱之人为足以相浼而愠于心?即以此相疑,夫子亦何必设誓以自表白,类乎儿女之诅咒者。杨用修谓:‘矢者,直告之也;否者,否塞也。谓子之道不行,乃天弃之也。’其说似较胜。”又蔡谟云:“矢,陈也。夫子为子路陈天命也。”如此,“矢”可训为“直述”。

    上述“矢”之两训均有文字学上的依据,但实际的语义为何,只能放到具体的语用环境中去确定。《史记·孔子世家》记载孔子所言“吾乡()为弗见,见之,礼答焉”,不应是孔子与南子对话的口气,而更像是事后孔子对这一事件的陈述。如此陈述之后,子路依然不高兴,才引出“孔子矢之”之举。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孔子之发誓般地说话,是完全有可能的,训“矢”为“誓”,更符合孔子当时急于表白的语境。

      第三个字是“厌()”字,竟有3种注释。

    第一种,以“厭”为本字,读为“厌”(yan,去声),意思是厌恶、厌弃、厌绝、讨厌。按照这一注释,“天厌之”有两种理解,一种是汉儒孔安国等人的理解,谓“我见南子,所不为求行治道者,愿天厌弃我”,孔子是“天”厌弃的对象;另一种是宋儒郑汝谐的理解,谓“灵公、南子相与为无道,而天未厌绝之,予其敢厌绝之乎?予之所不可者,与天地同心”,南子成了“天”厌弃的对象。

    第二种,以“厭”为“壓”的通假字,读为“压”(ya),意思是压塞、压制、堵塞。南朝儒者皇侃持此说,把孔子所谓“予所否者,天厌之”注释为“若有不善之事,则天将压塞我道也”。今人程树德《论语集释》也赞同此说。

    第三种,以“厭”为“魘”的通假字,读为“掩”(yan),意思是魘乱、扰乱、梦魇、做恶梦。唐代韩愈、李翱合注的《论语笔解》以为“厭当为魘乱之魘”,据此,孔子的上述表白应是:“告子路云:予道否不得行,汝不须不悦也。天将魘此乱世而终,岂泰吾道乎?”

    细究起来,“厭”乃本字,“壓”和“魘”均为通假字。古文训诂,有一个通则,叫做“本字可通,不必通假”。如果本字之义在句子中可以解释得通,前后衔接,言之成理,那又何必转用通假字之义去强为之解呢?因此,历代儒者解此“厭”字,持第一义即“厌恶、厌弃、厌绝、讨厌”者均居主流。又,既然是孔老夫子指天发誓,“天厌之”之对象当然是夫子本人,以南子为“天厌之”之对象似无根据。

    既然儒者对“子见南子”一事在说文解字方面存在如此之大的诠释余地,便也引起非儒者的兴趣,禁不住乘机出来凑热闹,其中始作俑者是东汉“异端”学者王充。《论衡·问孔》曰:“孔子见南子,子路不悦。子曰:‘予所鄙者,天厌之!天厌之!’南子,卫灵公夫人也,聘孔子,子路不说,谓孔子淫乱也。孔子解之曰:我所为鄙陋者,天厌杀我。至诚自誓,不负子路也。”在这里,王充做了两处手脚:一是将孔子原话“予所否者”改为“予所鄙者”,一是将“子路不说()”的理由直接说成“谓孔子淫乱也”。“否”换为“鄙”,为卑鄙、鄙陋、猥琐之义,再加上子路“谓孔子淫乱”的怀疑、孔子自我辩护之无力,从而给“子见南子”这件事抹上了十分暧昧的色彩,为后来的反儒者提供了一个攻击孔子的蓝本。王充的诠释出于打破“孔圣人”光环的需要,自有其思想史价值,但就事件本身而言,显然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说其“别有用心”也未尝不可。这种“搅局”行为,使后世儒者在“子见南子”原有困惑的基础上又平添了另一层困惑,在解惑的同时不得不担负起“为圣人辩诬”的任务。儒者们是如何应对的呢?

    先看宋儒朱熹,其《论语集注》卷3的解释是:“南子,卫灵公之夫人,有淫行。孔子至卫,南子请见,孔子辞谢,不得已而见之。盖古者仕于其国,有见其小君之礼。而子路以夫子见此淫乱之人为辱,故不悦。”朱熹首先承认南子是“有淫行”的妇人,孔子是“不得已”才拜见她的;其次指出孔子“不得已而见之”的原因在于古代礼制的规定——在某国出仕者,有拜见其国君夫人之礼;最后说明子路之“不悦”的原因在于他认为老师以道德高尚之身拜见淫乱之人,乃是一种耻辱。朱熹这里的解释,第一点“不得已而见之”,当是援用《史记·孔子世家》,有其“历史”根据。第三点说“子路以夫子见此淫乱之人为辱,故不悦”,史无记载,应为朱熹本人的“合理”想像。使这一想像“合理”者,关键在于第二点的“合礼”说。

    古代真有“仕于其国见其小君之礼”吗?后儒对此断然否定,如《四书改错》指出:“古并无仕于其国见其小君之礼,遍考诸《礼》文及汉晋唐诸儒言礼者,亦并无此说,惊怪甚久。及观《(四书)大全》载《朱氏或问》,竟自言是于礼所无见,则明白杜撰矣。”[1] (P424)这下问题来了,原来古代各种礼仪制度均无此条规定:在某国当官,一定要拜见国君夫人。既然无此礼仪,朱熹本人也没有从古代礼仪中找到这条规定,却要在《论语集注》中煞有介事地扯出这么一个“古礼”来,只能是“明白杜撰”无疑了。诚然,朱氏也许是出于维护“圣人”形象的需要,却岂知越描越黑,越帮越忙!

    其实,仅从《史记·孔子世家》记载的事实本身,就可以判知古代并无“仕于其国见其小君之礼”的规定。其一,“孔子曰:‘吾乡()为弗见’”。由此可知,孔子原本并无拜见南子的打算;如果礼有规定,潜心学礼并以“克己复礼”为己任的孔老夫子,岂能不循“礼”而行,主动求见?其二,“灵公夫人有南子者,使人谓孔子曰:‘四方之君子不辱欲与寡君为兄弟者,必见寡小君。寡小君愿见’”。由此可知,孔子见南子是应灵公及其夫人的要求而见的;如果礼有规定,灵公及其夫人大可按照“礼仪制度”发出正式邀请,又何必以“欲与寡君为兄弟”的私人理由强求相见?从而,朱熹所谓“仕于其国,有见其小君之礼”的辩解是既无文献依据、又不符合历史事实的。

    再看清儒刘宝楠,其《论语正义》提出了另一种解释:“南子虽淫乱,然有知人之明,故于蘧伯玉、孔子皆特致敬。其请见孔子,非无欲用孔子之意,子路亦疑夫子此见为将屈身行道,而于心不说。正犹公山弗扰、佛肸召,子欲往,子路皆不说之比。非因南子淫乱而有此疑也。”刘氏也承认南子“淫乱”,但笔锋一转,认为南子是有“知人之明”的,因此,她请孔子见面,并不是没有任用孔子的意思;而子路之不悦,原因在于担心老师“屈身行道”,与不希望老师投靠鲁国叛臣公山弗扰、晋国叛臣佛肸的道理是一样的,并非因为南子“淫乱”,更非因为孔子本人有“淫乱”的嫌疑!

    征诸《论语》记载,说灵公与南子有“知人之明”也不是没有根据的。《论语·宪问》曰:“子言卫灵公之无道也,康子曰:‘夫如此,奚而不丧?’孔子曰:‘仲叔圉治宾客,祝鮀治宗庙,王孙贾治军旅。夫如是,奚其丧?’”卫灵公专宠南子,混乱朝纲,是为“无道”,但他大胆提拔、放手使用像仲叔圉、祝鮀、王孙贾这样的贤才来治理国家,使卫国不至于败亡——就此而言,说其有“知人之明”还是贴切的。

    问题是灵公与南子到底有没有任用孔子的意思。据《史记·孔子世家》记载:“卫灵公问孔子,居鲁得禄几何?对曰:‘俸粟六万。’卫人亦致粟六万。”致粟六万,这在当时可是不小的俸禄待遇。孔子仕鲁,曾官拜“大司寇行摄相事”。孔子仕卫,究竟当的是什么官,史无记载,后人也不可妄加猜度,但仅从俸禄上看,灵公维持鲁国给孔子的待遇不变,可见对孔子还是很重视的。当时既然是南子把持朝政,灵公对南子言听计从,那么,是否任用孔子、如何任用孔子,“夫人”这一关是不可不过的。所以,南子要见孔子,也在情理之中,与是否“淫乱”是没有什么关系的。

    至于子路的不悦,刘氏比照的两件事见诸《论语·阳货》:“公山弗扰以费畔,召,子欲往。子路不说,曰:‘末之也已,何必公山氏之之也?’曰:‘夫召我者,而岂徒哉?如有用我者,吾其为东周乎?’”“佛肸召,子欲往。子路曰:‘昔者由也闻诸夫子曰:“亲于其身为不善者,君子不入也。”佛肸以中牟畔,子之往也,如之何?’子曰:‘然。有是言也。不曰坚乎,磨而不磷;不曰白乎,涅而不缁。吾岂匏瓜也哉?焉能系而不食?’”

    公山弗扰、佛肸都是“乱臣贼子”,他们请孔子相助,孔子愿意前往,似乎有悖夫子所提倡的“春秋大义”,故引起子路“不悦”。南子乃一把持国政之女子,她请孔子相见,孔子虽“不得已”,但毕竟还是去了,这在“春秋大义”之外,还加上一个“男女大防”,子路之不悦,当更为强烈,孔子之解释,当更为困难。这就难怪孔子对前两件事尚能心平气和、苦口婆心地教诲子路,而对后一件事,只好指天发誓以示清白了。

    刘氏的疏解对于反击非儒者将“子见南子”事件暧昧化的“诬陷不实之辞”,确实有理有据。但是,回到问题本身,“屈身行道”是可以接受的吗?如果为了“行道”的目的,就可以做某种“不义”之事吗?换句话说,只要目的高尚,就可以不择手段吗?如果可以做,高尚的目的与卑鄙的手段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呢?其间有无行为上的界限?如果有,其界限又在哪里?这些,依然是儒者所必须释解的困惑。

    有的儒者跳出“说文解字”的局限,试图运用孔子及儒家本身的思想资源去释解“子见南子”带来的困惑。如北宋王安石《答王深甫书二》就指出:“若有礼而无权,则何以为孔子?天下之理,固不可一言尽。君子有时而用礼,故孟子不见诸侯;有时而用权,故孔子见南子也。”王安石这里搬出了儒家的“权”论。确实,孔子本人是十分重视“权”的价值与作用的。《论语·子罕》指出:“可与共学,未可与适道;可与适道,未可与立;可与立,未可与权。”孔子认为,可以同他一起学习的人,未必可以同他依道而行;可以同他依道而行的人,未必可以同他一起通权达变。由此可见,“权”是孔子所追求的人生行为的最高境界。就生活态度与处世方法而言,“权”比“道”甚至还高出一个层次。

    说“子见南子”是为了行道而用权,需要结合孔子“适卫”、“仕卫”、“去卫”的历史事实略加诠释。卫国是孔子“周游列国”去得最多的国家,前后去了4次,延续4年之久,呆的时间仅次于自己的母国——鲁国。为何孔子对卫国如此厚爱?子曰:“鲁卫之政,兄弟也”(《论语·子路》),“齐一变,至于鲁;鲁一变,至于道”(《论语·雍也》)。在孔子看来,在当时的春秋列国中,大概只有鲁国接近于理想的治道(当然,要达到这一理想的前提是“变”——改革);而卫国实现理想治道的条件与鲁国在伯仲之间,彼此不相上下。因此,当孔子在鲁国改革受阻,重新把实现自己理想治道的眼光第一个放到“与鲁国如兄弟之政”的卫国,那是自然而然的。

    请看孔子当初“适卫”时的心态:“子适卫,冉有仆。子曰:‘庶矣哉!’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曰:‘既富矣,又何加焉?’曰:‘教之。’”(《论语·子路》)从这一记载看,孔子初到卫国的心情相当愉快:有稠密的人口,就有“富之”、“教之”的基础;尤其是“教之”,正有自己的用武之地。由此可见,孔子当初到卫国确实踌躇满志,很想干一番事业,因此产生兜售自己以“得君行道”的心情也是很正常的。

    子贡曰:“有美玉于斯,韫匮而藏诸?求善贾而沽诸?”子曰:“沽之哉!沽之哉!我待贾者也!”(《论语·子罕》)据钱穆先生考证:“孔子去鲁适卫,子贡年二十四。子贡乃卫人,殆是孔子适卫后始从游,见孔子若无意于仕进,故有斯问。”[2] (P40)子贡初入门,哪里懂得夫子的真实心思?孔子的表态倒也相当直白:谁说我不想在卫国从政呢?我不过是正在等待“识货者”罢了!这一“识货者”,用更庄重的语言来说,就是能够实现理想治道的“明君”。

    至于卫灵公是否“明君”,孔子是否“贤相”,孔子有一个观察的过程,灵公也有一个了解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为灵公所专宠并把持朝政的南子介入了。她要见孔子!这对孔子是一个意外,也是一个考验:男女授受不亲,且南子又有淫名在外。见吧,有损自己的名声;不见吧,可能妨碍自己“得君行道”设想的实现。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终于“不得已”而见了南子。由此可见,“子见南子”实际上是一场博弈的结果。最后,孔子以其权变的方式、理性的选择而说服了自己——为了“得君行道”,实现理想,个人的行为举止完全可以便宜处置:公山弗扰召见,可以去;佛肸召见,可以去;南子求见,当然也可以去!

    必须指出,儒家之“权变”,并不是丧失立场、毫无原则、阿谀奉世、蝇营狗苟的代名词。恰恰相反,儒家所提倡的是“执经达权”:一方面要把握永恒不变的基本原则——道,另一方面又要因应瞬息万变的内外环境,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人制宜,因事制宜,圆融而通——这才是儒家权变思想的真谛!以孔子而言,在一定的环境和条件下,他可能会“屈身行道”,但绝对不会“屈道求身”;为了实现理想,他可以周旋于权贵之间,但绝对不会为了追求富贵而放弃自己的理想。“道不同不相为谋”——“子见南子”之后的“孔子去卫”就证明了这一点。

    关于“孔子去卫”,按《史记·孔子世家》的记载共有4次,“子见南子”之后的“去卫”为第二次:“居卫月余,灵公与夫人同车,宦者雍渠参乘,出,使孔子为次乘,招摇市过之。孔子曰:‘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于是丑之,去卫。”按照这一记载,孔子拜见南子之后不久,看到灵公与南子依然故我,一心玩乐,怠慢朝政,“好色”而不“好德”,羞于与之为伍,于是离开卫国。从表面上看,孔子这次“去卫”,导火索是被迫与灵公和南子“招摇过市”而感到羞耻;但细究前因后果,此次“去卫”实质上也是对南子之“淫乱”的一种无声的抗议,以及与之划清界限的断然行动。

    据《史记·孔子世家》记载,孔子在此之后又适卫两次,均未再见南子。且在最后一次适卫期间,“灵公问兵阵,孔子曰:‘俎豆之事则尝闻之,军旅之事未之学也。’明日,与孔子语,见蜚雁,仰视之,色不在孔子,孔子遂行”。这就表明,经过几次交往,双方都摸清了对方的底细:灵公不是孔子心目中的行道“明君”,孔子也不是灵公心目中的治国“贤相”。“道不同不相为谋”,双方彻底分手于是成为必然。又按《论语·卫灵公》记载:“卫灵公问阵于孔子。孔子对曰:‘俎豆之事,则尝闻之矣;军旅之事,未之学也。’明日遂行。”——其中并无灵公“色不在孔子”的下文,更加突出了孔子与灵公决裂之因在于“道”的意蕴。

    由此看来,孔子之“权变”是有一定原则的,那就是以“行道”为目的。如果可能实现此目的,孔子会不惜自己的名誉而“与魔鬼打交道”,哪怕他()是叛臣还是淫妇;如果不能实现此目的,孔子是不会与人虚与委蛇的——不管他()是公山弗扰还是佛肸,是灵公还是南子!

    但是,作为弟子的子路哪里能够把握夫子的精妙之处!子路实际上就是孔子所批评的“可与共学,未可与适道;可与适道,未可与立;可与立,未可与权”的那种人,在“道”与“权”发生表面的矛盾时,惟“道”是从,弃“权”不用。于是,孔子要去公山弗扰处,子路“不悦”;孔子要去佛肸处,子路“不悦”;孔子见南子,子路还是“不悦”!子路这个人,十分可爱,对“道”坚信不疑,对老师忠心耿耿,但就是不懂得变通。“穷则变,变则通”,在“礼崩乐坏”、社会动荡的时代,理想治道的实现是多么困难的事,如果只是一味地死守善道,毫无变通,这个“道”倒是纯之又纯了,但恐怕也只能是置之高阁的草稿蓝图、虚无缥缈的海市蜃楼。

    王安石以孟子“不见诸侯”之“用礼”,与“孔子见南子”之“用权”对举。其实,在儒家诸子中,孟子是深谙孔子“用权”个中三昧的人。不仅如此,孟子正是在善于“应时迁徙,各得其所”的意义上把孔子尊为“圣人”的:“伯夷,圣之清者也;伊尹,圣之任者也;柳下惠,圣之和者也;孔子,圣之时者也。”(《孟子·万章下》)

    在孟子看来,伯夷“非其君不事,非其民不使。治则进,乱则退”——不是理想的君主不去侍奉,不是理想的百姓不去使唤;天下太平就出来做事,天下混乱就退居田野——这可以称得上是“清高的圣人”。伊尹“何事非君?何使非民?治亦进,乱亦进”——哪个君主不可以侍奉,哪个百姓不可以使唤;天下太平出来做事,天下混乱也出来做事——这可以称得上是“负责任的圣人”。柳下惠“不羞污君,不辞小官。进不隐贤,必以其道。遗佚而不怨,阨穷而不悯”——不以侍奉坏君为可耻,也不以官小而辞掉;立于朝廷,不隐藏自己的才能,但一定按其原则办事,自己被遗弃也不怨恨,穷困也不忧愁——这可以称得上是“随和的圣人”。孔子呢?《孟子·万章下》曰:“孔子之去齐,接淅而行;去鲁,曰:‘迟迟吾行也,去父母国之道也。’可以速而速,可以久而久,可以处而处,可以仕而仕,孔子也。”孟子认为,孔子之所以称之为“圣之时者也”,原因在于他随机应变、可进可退的处世态度。孔子离开齐国,不等把米淘完,说走就走;而离开鲁国,却说:“让我们慢慢走吧,这是在离开父母之邦啊!”应该马上走就马上走,应该继续干就继续干,应该不做官就不做官,应该做官就做官,这就是孔子——一个“识时务的圣人”。

    关于孔子的“可以仕而仕”,在孟子随后列举的例子中,就有孔子“适卫”的经历:“孔子有见行可之仕,有际可之仕,有公养之仕也。于季桓子,见行可之仕也;于卫灵公,际可之仕也;于卫孝公,公养之仕也。”(《孟子·万章下》)所谓“行可之仕”,即因为可以行道而做官;所谓“际可之仕”,即因为待遇不错而做官;所谓“公养之仕”,即因为国君养贤而做官。孔子于卫灵公,为“际可之仕”,征诸上述“卫人亦致粟六万”的记载,当不为虚言。这样说问题又来了:难道孔子出仕不是为了行道吗?孟子回答:当然是为了行道。那么遇到无道的国君为什么不辞官出走呢?孟子回答:孔子做官,先得试行一下,试行的结果,他的主张可以行得通,但君主却不愿实行下去,这才辞官出走。孟子在这里讲的虽然是对孔子仕游列国一般情况的概括,但征诸上述孔子“仕卫”而“去卫”的情况,却毫无二致。在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虽然孟子并未提及“子见南子”之事,但已经包含了对孔子处理此事之“用权”态度的肯定。

    再回到孟子对孔子“圣人”特质的评论。在孟子看来,伯夷出仕体现的是“清高”,伊尹出仕体现的是“责任”,柳下惠出仕体现的是“随和”,尽管他们都是“圣人”,但所体现的都只是“圣人”品质的某个方面;孔子却不同,他是因时而动,随机而变,所作所为已经完全涵盖了上述3位“圣人”的所有优秀品质,在这个意义上,可以称之为“集大成者”,是具有更高智慧的圣人。《孟子·万章下》指出:“智”好比技巧,“圣”好比力气;就像在百步外射箭,箭身射得到,靠的仅仅是力气,而箭头射得中,靠的却是智慧。“识时务者为俊杰”,靠的是大智慧。孔子就是这样一个集大成而有大智慧的“圣之时者”。质言之,孔子之“圣”,不仅在于他提出高远的理想之道,而且在于他懂得寻找落实这一理想之道的具体方法;不但寻求“得君行道”,而且必要时不惜“屈身行道”;不但坚持“吾道一以贯之”,而且懂得随机应变,圆融而通。

    孔子的大智慧,集中体现在“中庸”这一概念上。“中庸”作为一种思维方法,就是孔子所说的“叩其两端”(《论语·子罕》);作为一种行为准则,就是孔子所提倡的“无过无不及”(《论语·先进》)。“叩其两端”,即对于一件事来说,首为一端,尾为别一端;“无过无不及”,即对于一个人来说,“过”为一端,“不及”为另一端。总之,无论是事物还是人的行为,都必定有“端”。由于这种思维惯性的影响,人们也往往把“叩其两端”、“无过无不及”之“中”看成应该固守的“一端”。这种理解,并不符合孔子的本意。其实“中庸”本身就包含了“识时务”和“懂权变”的内容。南宋儒者陈淳《北溪字义·经权》说得好:“权,只是时措之宜。‘君子而时中’,时中便是权。天地之常经是经,古今之通义是权,问权与中何别?曰:知中然后能权,由权然后得中。中者,理所当然而无过不及者也。权者,所以度事理而取其当然,无过不及者也。”“中”是客观存在的道理,“权”是主体采取的行为。二者的本质都是“无过无不及”,因而互为表里,互为发明。实际上,孔子所谓“中庸”,是既没有“两端”也没有“中间”的。各执一端是一孔之见,专执其中则是一偏之举,这都是孔子所极力反对的。

    子曰:“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论语·雍也》)无论是举止张扬的子张,还是举止迟滞的子夏,均不被孔子所看好;而执中无权、守道无变的子路,对“子见南子”之类的圣人“用权”案例又岂能心领神会?只不过令子路始料不及的是,就因为他这么一个“不悦”,引发了后世儒者的诸多困惑与解惑,还差点毁了孔老夫子的赫赫声名!

    研究中国哲学,诠释古人思想,有3种诠释方式:第一种是注释的方式,就是从文字训诂的角度,说文解字,搞清楚古人言说的本意,即回答“本来是什么”的问题;第二种是解释的方式,就是结合历史背景,条分缕析,搞清楚古人这一言说企图解决的问题,即回答“应当是什么”的问题;第三种是演释的方式,就是结合古人本身的思想资源,融会贯通,推演出古人言说的“微言大义”,即回答“可能是什么”的问题。但是,历代儒者对于“子见南子”的诠释,又有多少人真正破解其中的“微言大义”呢?解者自解,而惑者自惑。

 

【参考文献】
[1]程树德. 论语集释[M]. 北京:中华书局,1965.
[2]钱穆. 孔子传[M]. 北京:三联书店,2002.
[相关链接]
[1]陈少明. “孔子厄于陈蔡”之后[J].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6).
[2]陈少明. 君子与政治——对《论语·述而》“夫子为卫君”章的解读[J].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4).

 

(来源:《中山大学学报:社科版》20061期。编辑录入:齐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