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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形态与社会建构:在不可能与可能之间
   

摘要:拉克劳提出了社会不可能的论断,在他看来,传统的结构主义的总体系统性的社会是不可能的,社会是差异的无限游戏,社会等同于严格意义上的话语。齐泽克则进一步用精神分析的征兆理论解释了社会不可能性,指出征兆是社会不可能的实证化的外在表现。但是,齐泽克和拉克劳又都认为,虽然确定意义上的社会是不可能的,但是通过意识形态的建构,可以达到相对确定意义上的社会,即建构一种可能的社会。由此看来,社会是一种不可能的可能性,这就是社会建构的悖论,也是社会的宿命。

关键词:意识形态   社会建构    不可能性   可能性

作者简介:李西祥,1971年生,山东泰安人,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哲学博士,主要研究领域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理论、国外马克思主义等。

在后马克思主义为领军人物拉克劳那里,有一个著名的论断:社会是不可能的。初看起来,这一论断有些耸人听闻。但仔细研读拉克劳的论证,我们就会发现,这一论断具有部分的真理性。齐泽克对这一论断大为推崇,从拉康精神分析的角度对这一论断进行了征兆解读。拉克劳和齐泽克结构了传统的本质主义的社会观,提出了其后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理论,值得我们深入探讨。

一、社会的不可能性:拉克劳对社会总体性的解构

在《我们时代革命的新反思》一书中,拉克劳有一篇短文《社会的不可能性》专门来论述这一命题,在这篇不足3000字的短文中,拉克劳集中阐述了社会为什么是不可能的,该文探讨理论极为深奥,晦涩难懂,值得我们反复阅读深思。我们对这一命题的解读就立足于对这一文本的深入阐释。

众所周知,马克思曾经把社会比喻为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而在卢卡奇那里,社会的总体性概念则成为其革命的辩证法的支柱。但是,在拉克劳看来,这是结构主义的社会观。结构主义把社会理解为一个结构,一个关系整体。它是一种总体性社会概念,而社会总体性概念是一种本质主义的概念,但是,在拉克劳看来,这种结构主义的社会概念并不正确。拉克劳认为,社会乃是“差异的无限游戏”。拉克劳写道:今天我们倾向于接受社会的无限性,即任何结构体系都是有限的,其总是受到难于把握的‘剩余意义’的包围;这样,建立在自身部分过程之上的、作为一元的、可理解对象的‘社会’,就是不可能的。……结构主义带来的巨大进步就是认识到任何社会同一体(identity)的关系特征;其局限性在于这些关系向系统的转化,向可辨的、可理解的对象(即向本质)的转化。但如果我们坚持任何一个同一体的关系特征,并且抛弃系统中这些同一体的固定化,那么必然把社会认同(identify)为差异的无限游戏,也就是说,认同为严格意义上我们所称之为的话语……[①]

这段话阐述了拉克劳社会概念的基本要点,通过这段论述,我们基本能够把握其“社会的不可能性”这一论断的主要内涵。拉克劳对社会的界定包含以下要点。首先,在这里,社会的不可能性并不是指经验意义上的社会不可能,而是指作为一种理论上的社会——符合理论定义的社会——是不可能的:即建立在自身部分过程之上的、作为一元的、可理解的对象的社会,是不可能的。原因何在?正如这段话所指出的,社会是无限的,它并不是一个有限的结构体系,总是有一个难于把握的剩余。换言之,我们在把社会理解为一个可视为整体的确定的对象时,总是受到某种剩余的、不可把握的东西困扰,而这个剩余意义破坏了它的总体性。因此,拉克劳批判了结构主义的社会概念,认为结构主义正确之处在于认识到同一体的关系特征,而其局限之处在于把社会的理解向系统的转化,向可辨的、可理解的对象(即向本质)的转化。所谓可辨的、可理解的对象,即具有一个本质的、统一的,可以实证的对象。拉克劳认为,这种对社会的本质主义的、可以实证的对象的理解,是错误的。

其次,正确的理解方式是保留结构主义将社会看做关系的正确做法,而抛弃其将社会看做系统整体的错误做法,即坚持任何一个同一体的关系特征,并且抛弃系统中这些同一体的固定化,将社会视为差异的无限游戏。在拉克劳看来,根本不存在固定的同一体,任何确定的同一体都是不可能的;但是同一体又是必要的,必需的。这就是说,同一体既不可能,又是必然的。拉克劳在另一篇短文中清楚地指出:“体系的整体是一个既不可能又必然的对象。不可能的:由于等同与差异之间的紧张是难以克服的,所以没有任何的实际对象与那个整体相符合。必然的:如果没有那种对象,任何意指过程都不能发生。”[②]这就是说,任何一个同一体(整体)只不过是一种理论虚构,是意指过程发生的必要,而在实证意义上是不可能的。因此,同样根本不可能存在一个作为确定对象的社会,社会只能是差异的无限游戏。

第三,社会即话语。拉克劳继续提出了一个论断,即应该把社会认同为话语,认同为他所说的严格意义上的话语概念。什么是严格意义上的话语概念?在拉克劳那里,话语决不仅仅是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话语等同于社会。拉克劳以砌砖为例说明其话语概念。例如我要砌砖,向同伴要一块砖,这是语言行为,而将砖砌到墙上,则是超语言(extralinguistic,语言外的)行为。但是,二者都是总体性的砌墙行为之一部分,这就是所谓的话语。拉克劳写道:“如果这一总体性包括了语言与非语言的成分,那么,它自身则既不是语言的,也不是超语言的;它本身先于两者之间的区分。这一自身既包括语言,又包括非语言的总体性,就是我们所谓的话语。”[③]拉克劳还用踢球为例说明其话语概念。“如果我在街上踢一个球体,或我在足球比赛中踢足球,物理事实相同,但其各自意义却不同。一个对象成为足球的前提是:只有它与其它对象之间建立起了关系系统,且这些关系并非仅仅由对象实指的物质性赋予的,而是由社会建构的。这一关系系统就是我们所谓的话语。”[④]在这种对话语的理解中,拉克劳将物理意义上的事实排除在其讨论范围之外,将科学事实(自然事实)归之于话语事实。他写道:“自然事实也是话语事实。……把某物称之为一个自然对象,就是某种思考它的方式,即该物是建立在分类系统的基础之上。[⑤]把社会认同为话语,具有什么意义呢?话语是无限的差异游戏,是一种关系系统,但却不是封闭的关系系统,就是说,它并不具有确定性,它是活的流动性,随时随地在发生着变化。把社会认同为话语,就意味着,作为一个确定的封闭体系的对象的社会根本不存在,存在的只是流动着的、不断发生着变化的社会。由此,作为总体性的社会就被拉克劳解构了。这就是拉克劳对社会不可能性的基本阐述。

二、齐泽克对社会不可能性的征兆解读

对拉克劳的社会不可能性理论,齐泽克不仅表示赞同,而且对其进行了富有精神分析特色的解读。在齐泽克的成名之作《意识形态的崇高对象》中,多次提及拉克劳和墨菲的理论。齐泽克写道:“拉克劳和墨菲有一个论题,认为‘社会并不存在’,社会总是一个不一致的领域,它是围绕一个构成性的不可能性构建起来的,是被核心‘对抗’所穿越的。这一论题暗示出,认同的每一个步骤都授予我们一个固定的社会符号同一性。这一认同步骤最终注定是要失败的。意识形态的功能就是掩饰这种非一致性,掩饰‘社会并不存在’这一事实,以补偿我们失败的认同。”[⑥]社会并不存在,社会不可能性,指的是同一个意思。相对于拉克劳对社会不可能性所做的晦涩的论述,齐泽克的论述较为清楚,有助于我们进一步把握社会不可能性这一命题的内涵。关键在于,齐泽克运用了精神分析的征兆概念,对社会的不可能性进行了征兆解读。

何谓征兆?征兆有什么作用?在此我们只简单地提及以下几点。第一,征兆是一个颠覆性的因素。“征兆是一个特定的因素,它颠覆自己的普遍基础,犹如属(species)颠覆其种(genus)。”换言之,征兆具有悖论性质,它处于一个整体之中,但它是整体中的不安分的因素,是颠覆这个整体的成分。第二,征兆具有激进的本体论地位。在此意义上,征兆被理解为征候(Sinthome)。齐泽克写道:“征兆,作为征候的征兆,严格来说,是我们唯一的实体,我们存在的唯一的实证支撑,唯有它才给予主体一致性。换言之,征兆是我们——主体——逃避疯癫的方式,是我们‘选择存有(something)(征兆构成)而非乌有(nothing)(激进的精神孤独症,符号世界的毁灭)的方式,我们这一选择是通过把我们的快感绑定在在某个特定的意指的、符号的构成——它保证了我们在世存在的最小限度的一致性——而进行的。”[⑦]这就是说,征兆是主体不可或缺的东西,它具本体论地位,唯有通过它,主体才能够具有一致性。第三,前面的两点同时存在,就可以看出,征兆是一个“在你之中而超出你”(in you  more than  you)的东西。征兆的激进的悖论性质再次体现出来,它是在主体之中的东西,但它却时时刻刻要颠覆主体,挣脱主体的束缚,试图超出主体之外,甚至颠覆主体。但是,一旦主体真正被征兆所颠覆,那么世界末日就来临了,主体本身就分崩离析不复存在。

齐泽克将征兆概念运用到对社会的理解上,提出了社会征兆的问题。齐泽克认为,我们所谓的社会是一个幻象建构,由于社会内在的对抗性,社会存在着内在分裂,社会正是在这个内在分裂基础上建构的——是在不可能性基础上建构起来的,因此这一社会幻象并不是稳定的。这一内在的对抗会经常地显现、现形——这就是社会征兆。社会征兆的地位和功能与在主体分析中的征兆可以进行类比。即是说,征兆是悖论性的因素,它是颠覆性的,但征兆又具有激进的本体论地位;它是在你之中而超出你的东西。齐泽克用法西斯主义意识形态中的犹太人来说明。在法西斯主义(反犹主义)意识形态中,法西斯主义的极权主义纲领是要建立一个同质性的透明社会,而这是不可能的。但是,仅仅认识到这一点还不够。法西斯主义把建立这个同质性的透明社会的不可能性的原因归之于犹太人——社会之所以不可能,原因在于犹太人。齐泽克说,可以把反犹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揭示为:“‘社会并不存在’,犹太人就是它的征兆。”[⑧]

犹太人就是法西斯主义意识形态中的社会征兆。犹太人是社会不可能性的表征;在法西斯主义意识形态的赌注是建设一个一致的、统一的、透明性的、同质性的社会,这一努力失败了——失败原因就是犹太人的存在,因此犹太人是“一个外在因素,一个将腐败引入了健全的社会网络之中的外部身体。简言之,‘犹太人’就是一尊物神,它既否认又体现了‘社会的’结构性的不可能性:似乎在犹太人的形象中,这种不可能性已经获得了实证的、可触的存在——它之所以在社会领域里标志着快感的爆发,原因也在这里。[⑨]这就是说,犹太人是社会不可能性的实证体现。

我们可以这样来理解犹太人与社会不可能性——或者说,社会内在的对抗之间的关系——社会不可能性居于本体论(ontology)的层次,而犹太人则居于实体(ontic)的层次,犹太人是社会本体论的不可能性在实体层次上的表现。也可以用海德格尔的说法,社会不可能性是存在论层次的,而犹太人则是社会不可能性在存在者层次上的表征。社会的不可能性是社会的实在界,而犹太人则承担了实在界在符号界中的显现、赋形。把社会不可能性归诸于犹太人,这就造成了一种幻象,似乎我们的社会如果没有犹太人,就会成为真正的社会。实际上,这仅仅是一种意识形态所建构起来的幻象而已。这里包含着一种因果关系的颠倒:在极权主义的意识形态看来,犹太人就是社会不可能性的原因;但是,就其实质而言,犹太人不是社会不可能性的原因,而是社会不可能性的结果——是社会不可能性的实证体现。

三、意识形态与社会建构

拉克劳和齐泽克都做出了社会不可能的论断,由此我们能不能得出结论,即二者都提出了一种消极的社会理论,即社会既然是不可能的,那么我们是否就要放弃社会建构的谋划呢?答案并非如此。拉克劳和齐泽克明确提出,建构社会是可能的,这一建构的途径则是通过意识形态。

拉克劳指出,认识到社会的不可能性,仅仅是第一个方面,问题还有第二个方面,第二个运动。第一个运动意味着确定意义的不可能性,而第二个运动则是试图使这种不可能性变为可能的。“第二个运动则是试图达到使最终不可能性确定化的效果。社会不仅是无限的差异游戏。它也试图在一个秩序的有限性内来限定这一游戏,来驯服和包容无限性。但这一秩序(或结构)不再具有社会潜在本质的形式,而是试图通过不稳定的、危险的定义,管理该社会,统治该社会。”[⑩]换言之,通过一个秩序的建构,以有限性包容和驯化无限性,把自身建构为整体。拉克劳并没有完全抛弃社会总体性的概念,而是解构社会总体性,正如他所说,解构不等于抛弃。他力图达到一种新的总体性,一种新的社会总体性的理解。“社会总体性问题在新用语中就被提了出来:‘总体性’并没有通过把‘社会’有限性转化成一种确定对象(即‘社会’)来建构社会的有限性。相反,社会总是超越试图构建社会的有限性。然而,与此同时,‘总体性’并未消失:如果弥合的企图最终是不可能的,那么,通过节点(纽结点)的制度化,还是可能达到社会相对的确定化。有关那些节点及其相对重要性的问题‘以永恒的形式’(subspecie  aeternitatis)是不可能被确定的。每一社会形态都有其自己的规定性及其相对独立性,它总是通过多元决定而制度化,因而它是不能被先天建构的。”[11]这段谜一般的话语,其根本意图无非是说,社会总是超越建构社会的有限性,因而,建构有限性的社会即把社会建构为确定的对象是不可能的,而只能是通过弥合的努力,达到社会的相对确定化,换言之,将社会建构为一个相对确定的对象。社会的确定性,或者说社会的可能性总是相对的;或者不如说,社会是一个偶然性的霸权建构;它绝非是可以被先天建构的东西。或者我们也可以这样说,社会是不可能的可能,是围绕着一个核心不可能性所建构起来的不稳定的、危险的、随时会遭到颠覆的可能性。

那么,如何建构社会呢?拉克劳和齐泽克都认为,社会是通过意识形态建构起来的。这样,如何理解意识形态就极为关键。事实上,拉克劳的《社会的不可能性》这篇短文的题目甚至可以改成《意识形态与社会的不可能性》,因为该文基本上是围绕着意识形态与社会建构的关系来论证。在拉克劳看来,社会是不可能的,而意识形态的作用恰恰是使之成为可能,就是说,意识形态的作用即通过一个幻象建构,把原本不可能的社会建构为一个自身完满的整体性的实体。

拉克劳认为,在马克思主义传统的视域中,主要存在两种理解意识形态的路径。第一种理解意识形态的路径是将意识形态看做社会上层建筑的一部分,即在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所决定的社会总体性中,意识形态属于上层建筑的层次。第二种理解意识形态的路径是将其理解为虚假意识。在拉克劳看来,这两种理解意识形态的路径现在都陷入了僵局,不再具有真实性。拉克劳的理由是,这两种意识形态的理解的有效性的基础被解构了。把意识形态看做社会上层建筑的一部分,这实际上预设了一个前提,即社会是一个总体,社会具有总体性。把意识形态看做是一种虚假意识,也有一个前提预设,即存在着一个确定的社会行为主体同一性。从后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视域来看,这两个前提都是不存在的。关于社会的不可能性,前面已经做了论述,在此不再赘言。关于第二种理解,拉克劳指出,这种社会行为主体恰恰是一个虚构,因为根本不存在这样的主体。拉克劳写道: “发达资本主义社会中差异的流动表明:当社会行为主体的认同性和同质性是一种幻觉时,社会主体本质上都是非中心的(离心的),它的认同只是不断变换的关系结构(positionality)的不稳定的链接,此时,社会行为主体的同一性(identity)越来越受到怀疑。相同的意义剩余,我们在社会秩序领域发现的相同的危险(不稳定)的结构特征,在主体性领域也可以找到。但如果社会行为主体是非中心化主体,如果在我们试图确定其认同之时,我们发现的只是千变万化的差异活动,那么,在什么意义上,我们说主体误解了自己?”[12]这就是说,主体并不是一个确定的,内在一致的identity。实际上,拉康精神分析的基本成就就是解构了本质主义的主体概念。这就瓦解了意识形态作为虚假意识的方法之前提。这样,传统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理解意识形态的两个前提预设(社会的总体性、社会行为主体的同一性)都已经不成立,那么是不是意味着就要取消意识形态这个概念?拉克劳的答案是否定的。拉克劳写道:“因此,看来使意识形态具有意义的两个概念框架似乎破碎了,随之而来的则是应当根除该概念。然而,我认为这并非一个令人满意的答案。我们并不能脱离误认(misrecognition)这一概念,其真正的原因在于:如果不引入这一范畴,就不能形成这一判断,即‘社会行为主体的同一性和同质性是一个幻觉’。”[13]误认不可消除,只有通过误认这一概念,才能理解主体本身作为一个同一体是一个幻觉。在拉克劳看来,问题在于保留意识形态概念,而对其进行新的解释。它不是虚假意识,不是作为社会总体性的上层建筑的一部分。所谓新的意识形态概念如何呢?拉克劳解释说:“意识形态并不包括对实证性本质的误认,而是恰恰相反,它包含了对任何实证性危险(不稳定)特征的非知,无知(non-recognition),对最终弥合(和谐,统一)的不可能性的非知。意识形态包含了这样的语境形态,通过这一语境形态,社会试图将自身建构在一个封闭的、意义固定的、对差异的无限游戏非知的基础上。意识形态是任何整体化话语的“整体性”意志。如果没有意义的固定化,没有封闭的话语,社会则是不可能的,就此而论,必须把意识形态视为对社会而言是构成性的。只有当徒劳的使不可能的对象社会制度化的时候,社会才是存在的。乌托邦是任何交往和社会实践的本质。”[14]

仔细研读这段话,不难看出拉克劳对意识形态与社会建构之间关系的主要观点。意识形态对社会而言是建构性的,换言之,一个确定的社会得以可能,则必须靠意识形态。而意识形态又是什么?意识形态并不是对现实的误认,而是对社会不可能性的无知、非知;意识形态的功能就在于,通过遮蔽了社会的内在裂隙,内在不可能性,作为差异的无限游戏的社会,而将其建构为封闭的、内在一致的、有确定意义的、对差异的无限游戏非知的社会整体。这就是说,社会是不可能的,而意识形态恰恰是遮蔽这种不可能性,使社会得以可能的东西,由此社会就由不可能变为可能。没有意识形态,就没有社会的建构。可见,意识形态并不是必须加以消除的东西,而恰恰是一个正常的社会运行须臾不可或缺的东西。拉克劳将这一观点推进到任何社会交往与社会实践,认为“乌托邦是任何交往和社会实践的本质”。这就是说,即使最简单的社会行动,也必然以一种意识形态的承诺为前提。由此我们看到,拉克劳提出的激进的社会不可能性命题,并非要彻底瓦解社会之可能性,而是试图在不可能的基地上,建构社会的可能性,因此,意识形态就成为社会建构的基础和工具。

那么,在齐泽克那里,情况又如何呢?在前文中,我们已经看到,齐泽克对意识形态建构社会幻象做出了十分清晰的论述,在意识形态建构社会这一点上,二者并无不同。齐泽克认为,正是意识形态结构着我们的社会现实。现实是被意识形态幻象所建构起来的,通过幻象,作为创伤性内核的实在界被遮蔽起来,人们才能把现实理解为内在一致的整体。社会现实是实在界经过符号化的结果。意识形态所起的作用就是作为一个幻象来建构社会现实。齐泽克写道:“意识形态……就其基本维度而言,它是用来支撑我们的现实的幻象建构:它是一个幻觉,能够为我们构造有效、真实的社会关系,并因而掩藏难以忍受的、实在界的、不可能的内核。意识形态的功能并不在于为我们提供逃避现实的出口,而在于为我们提供了社会现实本身,这样的社会现实可以供我们逃避某些创伤性的、实在界的内核。”[15]这样,社会之所以被理解为一个整体,乃是意识形态幻象的结果,进而言之,作为内在一致的总体性而存在的社会,也是一个幻象建构。

对意识形态的概念,我们认为,齐泽克与拉克劳对意识形态的认识也是相似的,但也存在着一些细微差别。只要看一下下面这段论述就十分清楚了。“意识形态不仅仅是‘虚假意识’,即对现实的幻觉性再现,毋宁说,它就是现实本身,这种现实已经被看作‘意识形态性的’——‘意识形态性的’是这样一种社会现实,正是它的存在暗示出了存在者对其本质的非知——即是说,意识形态是一种社会有效性,正是这种有效性的再生产暗示着个体‘对他们的所作所为一无所知’。意识形态性的并非是对社会存在的虚假意识,而是这种存在本身,虽然它为虚假意识所支撑。”[16]可以看出,和拉克劳一样,齐泽克也把非知、无知(non-recognition)作为意识形态的前提、基础。区别在于,拉克劳所说的非知、无知是对社会不可能性、社会对抗的非知,齐泽克则主要是指人们在参与社会活动时对其本质的非知、无知。拉克劳的意识形态为社会建构提供可能性,而齐泽克的意识形态则为社会现实提供了支撑。齐泽克主要从意识形态的无意识角度来考察,认为意识形态之成功乃在于其达到一种无意识的程度。例如,反犹主义意识形态成功的标志在于,即使日常生活的经验证明了犹太人和我们没有什么两样,但我们仍然认为,这只是犹太人的更深层次的伪装而已,这种意识形态才是成功的。“只有当我们在意识形态与现实之间感受不到任何对立时,即,在一种意识形态成功地决定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以何种方式体验现实时,这种意识形态才会真正的掌握我们。”[17]

而拉克劳的意识形态则主要是一种语境构成,这种语境构成徒劳地试图遮蔽社会的断裂,将社会建构为封闭的、内在一致的、对内在的差异的无限游戏无知的整体。因而,“意识形态是任何整体性话语的整体性意志。”与其说拉克劳认为意识形态是建构社会现实的支撑,不如说是拉克劳将意识形态看作社会建构中的一种话语运作,一种误喻。拉克劳在另一处曾经写道:“在任何不稳定的意义稳定化中,都有某种本质上是误喻性的东西。任何‘闭合’必然是比喻性的。这就意味着那些话语形式(它们在某种语境中建构了一个所有可能表象的世界,这确定了什么‘可说’的界限)将必然是误喻性的。……这种封闭性的操作是仍然可能被我称为意识形态的东西。”[18]在拉克劳那里,意识形态被看做一种误喻性的话语运作,它将社会建构为闭合性的、稳定性的整体。我们由此联想到拉克劳的另一个断言,即话语与社会生活拥有相同的界域。

由拉克劳和齐泽克的论述来看,其基本结论是,社会是一种不可能的可能性,这就是社会建构的悖论,也是社会的宿命。拉克劳和齐泽克的社会不可能性理论,并不能导出消极的、彻底瓦解社会建构的结论,相反,任何一个人类的共同体要得以建构,则必须致力于建构社会,建构这种不可能的可能性,这是人类的责任。事实上,拉克劳本人就致力于建构这种不可能的可能性,他对社会建构的悖论的解决方式是“霸权链接”。而齐泽克则采取了更为激进的态度,“穿越幻象,为不可能之事。”这是我们将来要探讨的问题。

(本文发表于《社会科学辑刊》2012年第5期,录入编辑:李海龙)



[] 拉克劳:《我们时代革命的新反思》,孔明安、刘振怡译,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08-109页。

[] 拉克劳:《意识形态与后马克思主义》,陈红译,《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8年第6期。

[] 拉克劳:《我们时代革命的新反思》,孔明安、刘振怡译,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21页。

[] 拉克劳:《我们时代革命的新反思》,孔明安、刘振怡译,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22页。

[] 拉克劳:《我们时代革命的新反思》,孔明安、刘振怡译,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24页。

[] 齐泽克:《意识形态的崇高客体》,季广茂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年版,第177页,译文略有改动。

[]齐泽克:《意识形态的崇高客体》,季广茂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年版,第104页,译文略有改动。

[]齐泽克:《意识形态的崇高客体》,季广茂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3年版,第175页。

[]齐泽克:《意识形态的崇高客体》,季广茂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3年版,第176页,译文稍有改动。

[] 拉克劳:《我们时代革命的新反思》,孔明安、刘振怡译,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09页。

[11] 拉克劳:《我们时代革命的新反思》,孔明安、刘振怡译,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09页。

[12] 拉克劳:《我们时代革命的新反思》,孔明安、刘振怡译,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10页。

[13]拉克劳:《我们时代革命的新反思》,孔明安、刘振怡译,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11页。

[14]拉克劳:《我们时代革命的新反思》,孔明安、刘振怡译,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11页。

[15]齐泽克:《意识形态的崇高客体》,季广茂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年版,第64页。

[16]拉克劳:《我们时代革命的新反思》,孔明安、刘振怡译,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11页。

[17]齐泽克:《意识形态的崇高客体》,季广茂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年版,第69页。

[18]拉克劳:《意识形态与后马克思主义》,陈红译,《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8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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