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考察苏联解体、东欧剧变的历史过程时,发现这样一种情况:在苏联解体和东欧剧变过程中和发生之前,这些国家都曾经历过一场关于人性、人权和人道主义的讨论,在讨论中资产阶级的人性论、人道主义和人权思想大事泛滥;以美国为首的帝国主义势力又总是用资产阶级的自由、民主、人权和人道主义来攻击这些社会主义国家,使得国民的思想出现极大混乱。在这种混乱面前,当时执政的共产党总是处于被动的地位,国家政局出现动荡。被收买的代理人便乘机鼓动群众起来推翻共产党的政权,颠覆社会主义制度。不能简单地断言,这是这些国家社会主义制度垮台的惟一原因,但无论怎样,总是重要原因之一。我认为,人性、人权、人道主义是社会主义国家必须要过的一关,过好了这一关,社会主义制度就会进一步得到巩固;过不好这一关,社会主义制度就可能被削弱,甚至被颠覆。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有必要对社会主义和人道主义进行深入的研究,在此基础上找出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
一
严格地讲,人性、人权、人道主义、自由、民主这些概念的涵义是不尽相同的,但作为一种理论形态,它们的涵义是相近的,都是资产阶级革命家和思想家在反抗封建专制制度和等级制度的过程中所提出来的。起初这些理论是不完整的,只是针对封建统治的一些极端制度而产生的不系统的反抗思想和观点。首先是意大利文艺复兴运动的思想家,针对中世纪神学所提倡的神道主义,提出了人道主义,针对封建束缚提出自由的观点,针对禁欲主义提出享乐主义等。其次是法国的启蒙运动思想家,将这些思想、观点进一步系统化和理论化,发展了人道主义,提出较为系统的人性、人权理论,这些理论的核心是自由、民主和平等的思想。文艺复兴思想家还不能彻底否认上帝创造一切的权威,只是认为上帝创造人与创造别的事物是不同的,不同之处在于赋予人以“自由意志”。到了启蒙思想家,他们否认上帝的创造权威和尊严,在唯物主义思想家那里更是直接否认上帝的存在,主张无神论。霍尔巴赫公开宣称“上帝比最坏的人坏万倍”,卢梭则提出人生来就具有自由和平等的本性,认为人生而自由、平等,这是自然所赋予人的基本权利(natureal right),也叫“天赋人权”,是永恒不变的,任何人都不能剥夺。到了法国大革命时期,资产阶级革命家把这些理论政治化,提出自由、民主、平等的口号,号召人民为争取自由、民主、平等权利而斗争,并以此为旗帜,带领人民向封建统治发起攻击,最终在欧洲基本推翻了封建制度,建立起资本主义制度。由此不难看出,作为一种理论形态,资产阶级的人道主义、人性论、人权思想,在早期是革命的,对历史的发展起过推动作用,具有进步意义。
但必须指出:这种理论是有缺陷的,它所讲的人权、人性和人道主义是抽象的,就是说,人权、人性、人道主义中所说的人是指一般的人,不是指生活于现实社会中从事活动的具体的人。正是这种抽象性,蒙蔽和欺骗了无数的思想家和理论工作者,使他们误认为这种理论形态是超阶级的,是适用于一切人的。导致这种缺陷是有其历史根源的。当资产阶级刚刚从封建社会中产生出来的时候,它同其他被压迫阶级一样同属于第三等级,它也是无权的、受压迫的。当它起来革命的时候,还没有自己阶级的特殊利益,而是代表整个第三等级,而整个第三等级是包括广大劳动人民在内的。整个第三等级的对立面是封建地主阶级、贵族和僧侣这些特权阶层,代表第三等级就是代表人民,就是代表广大劳动者。这是当时包括无产阶级在内的劳动群众听从资产阶级,之所以与之共同奋斗的根本原因。资产阶级在夺取政权以后,就把包括无产阶级在内的劳动群众一脚踢开,公开表明,资产阶级政权是代表资产阶级一个阶级的政权,它只是维护资产阶级一个阶级的利益,如果谁动摇这个政权,谁要侵犯这种利益,那么资产阶级就将毫不犹豫地动用手中的权力进行镇压。至此以后,自由只能是资产阶级的自由,即剥削的自由,对无产阶级而言,就是只有接受剥削的自由,而决无不受剥削的自由;民主也只是资产阶级一个阶级的权利,对无产阶级而言,只是意味更加残酷的压迫;平等仅仅表现为在资产阶级法律面前的人人平等。如果说,当初自由、民主、平等还是抽象的话,那么到了资产阶级成为统治阶级以后,原来的抽象性就被资产阶级的具体性所取代,也就是说,自由、民主、平等仅仅属于资产阶级一个阶级。然而,在理论形态上,它却仍然以抽象的面貌出现。资产阶级思想家以先天的人性,以人的自由、平等、正义、爱等这些人道主义的原则去解释历史和社会现象,而他们所说的人是抽象的人、“一般的人”,没有任何社会的和阶级的内容,其实这样的人在现实社会中是不存在的。
以上所述,是近代资产阶级及其理论表现的实际历史,也是现代西方社会的现实状况。凡尊重历史和社会现实的人,都不应对现代西方学者所宣扬的人性论、人道主义、人权以及民主自由思想的资产阶级属性有任何疑义。然而,无论是在国外还是在国内,事实远非如此。
就理论形态而言,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堪称为欧洲人道主义、人性论和人权思想发展的一个高峰。然而即使像费尔巴哈也未能越出资产阶级抽象人性论的藩篱。费尔巴哈的这个缺陷受到马克思和恩格斯的严厉批判。马克思、恩格斯写道:“诚然,费尔巴哈比‘纯粹的’唯物主义者有很大的优点:他承认人也是‘感性对象’。但是,他把人只看作‘感性对象’,而不是‘感性活动’,因为他在这里也仍然停留在理论的领域内,没有从人们现有的社会联系,从那些使人们成为现在这种样子的周围生活条件来观察人们——这一点且不说,他还从来没有看到现实存在着的、活动的人,而是停留在抽象的‘人’,并且仅仅限于在感情范围内承认‘现实的、单个的、肉体的人’,也就是说,除了爱和友情,而且是观念化了的爱与友情以外,他不知道‘人与人之间’还有什么其他的‘人的关系’。他没有批判现在的爱的关系。可见,他从来没有把感性世界理解为构成这一世界的个人的全部活生生的感性活动,因而比方说,当他看到的是大批患瘰疬病的、积劳成疾的和患肺痨的穷苦人而不是健康人的时候,他便不得不求助于‘最高的直观’和观念上的‘类的平等化’,这就是说,正是在共产主义的唯物主义者看到改造工业和社会结构的必要性和条件的地方,他却重新陷入了唯心主义。”[①]我在这里把马克思和恩格斯批判费尔巴哈关于抽象的人性论的话全部引证出来,是想告诉读者:马克思、恩格斯并不是像某些论者所说,继承费尔巴哈哲学最主要的正是他的人本主义,恰恰相反,马克思、恩格斯不仅没有把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当作精华无批判地继承下来,而是否定和批判了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关于马克思与费尔巴哈的关系,理论界是有争论的。我认为,马克思在转变为共产主义者和马克思主义者的过程中的确经历了费尔巴哈,但决不是停留于费尔巴哈。我曾说过:“什么时候马克思开始批判、扬弃费尔巴哈,他就完成了两个转变。”[②]因此,我们决不能把马克思、恩格斯等同于费尔巴哈主义者,也决不能把马克思主义与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混为一谈。
二
应当承认,资产阶级人道主义、人性论和人权理论作为一种理性原则,曾经启发过社会主义者。无论是三大空想家圣西门、傅立叶、欧文本人还是先于他们的前辈,所有这些人的思想和理论,无一不包含文艺复兴运动和启蒙运动思想家的这样或那样的观点和理论,只是在不同的时代有着不同的印记罢了。这种情形,就连以马克思、恩格斯为代表的科学社会主义也不例外。恩格斯指出:“现代社会主义,就其内容来说,首先是对现代社会中普遍存在的有财产者和无财产者之间、资本家和雇佣工人之间的阶级对立以及生产中普遍存在的无政府状态这两个方面进行考察的结果。但是,就其理论形式来说,它起初表现为18世纪法国伟大的启蒙学者们所提出的各种原则的进一步的、似乎更彻底的发展。”[③]所谓“启蒙学者们所提出的各种原则”,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民主、自由、公正和平等的原则。资产阶级只是把这些原则贯彻于本阶级,对于本阶级以外的其他阶级,特别是无产阶级,实行的是完全相反的原则,即压迫、剥削、偏私和不平等,也就是说,资产阶级对这些原则的实现是片面的,并没有把这些原则真正贯彻到底。而现代社会主义则要发展这些原则,使它得到完全彻底的实现。我们把这个过程通常叫做追求民主、自由、公正和平等真正实现的过程。由此可见,社会主义同人性论、人道主义和人权不是对立的,而是具有渊源的关系。现代社会主义不过是要使这些原则进一步的、更彻底的发展,并致力于把它真正实现出来。
要做到这一点,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以前是不可想象的。因为马克思主义以前的社会主义者都是在唯心史观指导下去考察资本主义的,这种社会主义虽然批判了当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及其后果,“但是,它不能说明这个生产方式,因而也就制服不了这个生产方式;它只能简单地把它当作坏东西抛弃掉。”[④]同那种以天真的革命精神简单地抛弃以往的全部历史的做法相反,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把历史看作人类的发展过程,而它的任务就在于发现这个过程的运动规律。恩格斯指出:“当新的事实迫使人们对以往的全部历史作一番新的研究,结果发现:以往的全部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这些互相斗争的社会阶级在任何时候都是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的产物,一句话,都是自己时代的经济关系的产物;因而每一时代的社会经济结构形成现实基础,每一个历史时期的由法的设施和政治设施以及宗教的、哲学的和其他的观念形式所构成的全部上层建筑,归根到底都应由这个基础来说明。”[⑤]这一伟大发现为人们重新考察人的本质、人性、人权和人道主义,提供了崭新的理论武器,彻底掀去了覆盖在这些问题上的华丽辞藻,揭示了它们真正的实质。
第一,人不是上帝的创造物,而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同自然界其他生命物质相比,人类的本质特性是自由自觉的活动,特别是劳动,劳动创造了人类本身。人不仅是自然存在物,更是社会存在物,人是社会动物。因此,人的本质不仅包括人的自然特质,尤其是指人的社会特性。所谓人的社会特性就是指作为社会的人离不开他所处的社会环境和各种社会关系,他的性格、他的本质、他的爱憎,都是在他所处的特定的社会环境和社会关系中产生并逐渐形成的。正如马克思所说:“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⑥]由此可见,除了人的自然特质以外,人没有什么先天的本质,人的本质是后天的,是在人的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不是不可改变的,而是随着实践的改变而改变的。
人都是具体的、现实的人,抽象的人是不存在的。针对资产阶级思
想家把人抽象化的错误做法,马克思提出了具体的、现实的人的观点。不少人指责马克思主义哲学丢弃了人,这其实是不正确的。还是在他们理论活动的起始阶段,马克思、恩格斯就申明:他们的理论的前提“是现实的个人”。“这是一些现实的个人,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包括他们已有的和他们自己的活动创造出来的物质生活条件。因此,这些前提可以用纯粹经验的方法来确认。”[⑦]请注意,马克思、恩格斯在这里讲他们的理论前提“可以用纯粹经验的方法来确认”。这就是说,在他们看来,人与他们的活动和物质生活条件是分不开的,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人是什么?人就是他们的活动和物质生活条件。这表明:他们所说的人既不是黑格尔所说的观念的人,也不是费尔巴哈所想象、设想的抽象的人。马克思主义哲学不仅没有丢弃人,而且只有它才看到了现实的人和具体的人,才认识了生活于现实社会中的真正的活生生的人,这样的人是可以通过感性经验来把握和认识的。马克思、恩格斯特别指出:“这里所说的个人不是他们自己或别人想象中的那种个人,而是现实中的个人,也就是说,这些个人是从事活动的,进行物质生产的,因而是在一定的物质的、不受他们任意支配的界限、前提和条件下活动着的。”[⑧]这样一来,个人有什么特性、怎样去认识这些个人这样的问题,就决不能通过把人“理解为一种内在的、无声的、把许多个人自然地联系起来的普遍性”[⑨]的办法去解决,而是要通过发现人的真正的社会联系。马克思、恩格斯写道:“个人怎样表现自己的生活,他们自己就是怎样。因此,他们是什么样的,这同他们的生产是一致的——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样生产一致。因此,个人是什么样的,这取决于他们进行生产的物质条件。”[⑩]根据这种理论,个人具有什么样的本质和特性,就不能从个人的先天的条件去寻找,而必须到个人的社会生活和生产活动中去寻找,也就是说,要从个人的社会环境和社会关系中去寻找。这是唯一科学的途径,是马克思主义对人学的重大贡献。马克思主义决不是要否定人的自由、平等、民主等权利,决不是要抛弃人道主义,而是从现实社会的实际出发,分析和论证了人的自由、平等、民主等权利不能从抽象的人性本身去获得说明,而是应从人的现实的存在、人的活动及其结果中得到解释。因此,人性只能是具体的、现实的人的人性,只有具体的自由、平等、民主,而决不存在什么抽象的自由、平等、民主等权利;马克思主义坚持的不是一般的、抽象的人道主义,而是主张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
第三,个人的特性在阶级社会中突出地表现为他们的阶级属性。在阶级社会中,人并不是作为纯粹的个人而存在的,而是作为阶级的成员处于各种社会关系中,“个人隶属于一定阶级这一现象,在那个除了反对统治阶级以外不需要维护任何特殊的阶级利益的阶级形成之前,是不可能消灭的。”[11]什么是个人的阶级性?这个现今被一些人所忌讳的问题,其实并不像有些人所想象的那样可怕,它的根本涵义就是指经济关系的人格化。每个人都是一定阶级关系和利益关系的承担者,他们之间的思想关系不过是他们所代表的阶级的利益关系在意识中的反映。因此,各个人的社会地位,从而他们的个人发展是由所属的阶级决定的。正是这个原因,马克思主义认为,在阶级社会中,人性必然带有阶级性。在当今时代,宣扬脱离阶级性的人性是虚伪的;主张“超阶级的、普遍的”人性是不科学的。
在阶级社会中,只有带阶级性的人性,不存在超阶级的人性,坚持这样的观点本身并没有什么不正确。以往的问题在于把这个理论说过了头,最突出的一点表现在:为了突出阶级性而否认人的一切个性,把阶级性说成是人的唯一特性。正如列宁指出的:“只要再多走一小步,仿佛是同一方向迈的一小步,真理便会变成错误。”[12]结果在实践中导致把阶级斗争扩大化,使许多人受到了不应有的伤害,也影响了我国文化和艺术事业的发展,这个教训要深刻汲取。
第四,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是一个痛苦的历史发展的自然产物。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写道:“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13]这是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和人的发展的最高理想。在现实中,不少人把马克思主义的这一最高理想及其实现简单化了,不懂得它是一个痛苦的历史发展的自然结果。马克思说:“只有当社会生活过程即物质生产过程的形态,作为自由人的集合的产物处于人的有意识有计划的控制之下的时候,他才会把自己的纱幕揭掉。但是,这需要有一定的社会物质基础或一系列物质生存条件,而这些条件本身又是长期的、痛苦的发展历史的自然产物。”[14]马克思的这段话说明了人自由全面发展的三层含义:其一,自由人联合体的建立必须以物质生产形态的改变为条件,即有资本主义无政府的生产形态转变为有意识有计划控制的生产形态。其二,自由人的联合体需要社会生产高度发展,为其提供社会物质基础和一系列物质生存条件。没有这个基础和条件,自由人的联合体就不可能建立起来。其三,自由人联合体的实现并不像有些人所想象的那样,是轻而易举、一蹴而就的,或者是简单的、愉快的过程,恰恰相反,它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对其长期性要有充分的认识;不仅是长期的,而且是痛苦的过程,可能会经历难以预料艰难和曲折,只有经历了这些艰难和曲折,自由人的联合体才会作为历史最终的结果而自然地出现。
三
以上所述表明:社会主义与人性论、人权思想、人道主义从根本上讲是一致的,而且是一种更为彻底的人性论、人权论、人道主义。也正因为如此,无产阶级在进行革命斗争的过程中,有时也利用自由、民主、人道主义作为旗帜,揭露反动统治的黑暗和非人道行为,号召一切被压迫的人们起来为争取民主、自由、平等、解放而斗争。
可是我们看到,在社会主义革命成功的那些国家所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社会中,特别像中国这样的国家,尽管推翻了剥削阶级的反动统治,建立起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但由于长期封建专制主义影响的存在,共产党及其领导人缺乏建立民主、自由、平等制度的经验和气度,使得这些国家并未走上真正自由、民主的道路,人民并没有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也没有享受到真正的民主、自由的权利。官本位仍占主导地位,在最高领导人身上,封建帝王的影子依稀可见,他位高权重,凌驾于人民和国家之上,国家背离了法制轨道,国家安危仅系于一人。这在真正民主法制国家是不可想象的。苏联东欧那些社会主义国家大体也是如此,它们国家体制和领导人的状况也同中国差不多。这就难怪西方帝国主义势力使用人权、人道主义的武器在这些国家中能起到如此巨大的作用。历史的教训告诉我们:社会主义国家必须过好人道主义这一关。我认为要过好这一关必须做好以下三点:
第一,逐步建立使人民享有充分民主、自由权利的政治制度。经过几十年的实践,我们才认识到建立这样的制度并非易事。早在延安时期,毛泽东在回答共产党如何摆脱或超越历史兴亡周期率时就说过:“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15]毛泽东深刻认识到民主的意义和重要性,所谓民主,说得简单一点就是让人民当家作主,使人民成为国家的主人。我们党的文件上是这么写的,我们的干部口头上也是这么讲的。然而到实际中考察一下,只要是尊重事实的人,就会发现事实上远不是这么一回事。我们的干部越来越以政府官员的面貌出现在人民的面前,相当一部分干部把自己的利益放置于人民利益之上,他们把自己放在统治和驭使人民的位置上,而不是把自己看作是人民的公仆,人民对国家大事实际上是没有权力去过问的,人民当家作主完全流于空谈。
怎样解决这个问题?靠文件和口号不行,要靠法律制度去解决。这个制度一方面要保障人民享有的权利不被侵占,把人民参与管理国家大事用一种法律规定下来;另一方面要使干部决不能超越人民所赋予他的权利,不允许任何干部有任何特权,真正让他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
人民是不是真正享有民主,就看他是不是具有比较充分的自由,特别是政治自由。要让我国人民享受到的民主和自由的权利比任何资本主义国家都多、都更全面,这样,帝国主义在这方面就无以施其伎。
第二,用马克思主义的人学理论武装干部和教育人民。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包含丰富的内容,是完整的理论体系,它关于人的本质、人性、人权、人道主义等方面的理论,既继承了以往全部人的理论的精华,又以新的实践为基础对之进行了革命性的改造,创立了崭新的、革命的、科学的人学理论。以往我们对马克思主义这方面的内容缺乏理解和宣传,结果反让资产阶级的人学思想占领了市场,使得不少人仍然局限在资产阶级人学理论的阈限之中,仍然用资产阶级人学理论为指导去考察人和社会。这样就在舆论和思想意识领域为帝国主义势力的渗透提供了条件。这是帝国主义施行西化、分化战略之所以得手的重要原因。
我认为社会主义国家要过好人道主义这一关,就必须不回避人性、人权、人道主义这些问题。恰恰相反,要把我们在这方面的失误弥补过来,要认真全面地宣传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用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指导我们去考察社会和对人的研究,让我们的文艺家、社会学家和理论工作者接触到的、看到的都是现实的人、具体的人;创造条件让他们关怀、理解这些现实的、具体的人的处境、心思、欲求和权利,去研究、宣传、表现这些现实的、具体的人,使得这些现实的人、具体的人挺起脊梁,真正扛起振兴中华的历史重任。要把马克思主义关于这些方面的理论同资产阶级的理论对照起来,让人们在对比中自觉接受马克思主义的人学思想,鄙弃资产阶级虚伪的人学理论。
第三,创立民主、自由、人道主义的经济基础。无论是自由、民主政治制度的建设,还是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的张扬,都是属于上层建筑方面的变革和创新,都必须精心研究和认真实施。但起决定性作用的不是它们本身,而是经济的事实和条件,就是说,必须为创立自由、民主的政治制度提供必要的经济前提,为实现人性、人权和人道主义原则创造必要的经济环境。自由、民主、人道主义的全面实现的经济条件归根到底是公有制的建立和私有制的消灭,这在现今的中国是做不到的,我们的国家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在这个阶段上我们能够做到的只有两条:一是在所有制方面保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二是在分配领域保证公平和公正。与这样的经济基础相适应的自由、民主的政治制度以及人道主义原则的水平不可能是很高的。同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是初级阶段一样,自由、民主政治制度的水平、人道主义发展的水平,也都只能是初级阶段的。我们不能简单照搬资本主义国家的东西,这不仅是由于社会制度的不同,资本主义的自由、民主制度不适合我国国情;而且还由于当今的资本主义制度经历了几百年的发展,已经发展到资本主义比较成熟的时期,适合这种经济制度的人道主义原则,也不是随便拿来就可以奏效的,不根据我国国情生搬硬套,只能给我们带来混乱。
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巨大丰富和发展。“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其根本涵义就是依靠人民发展,发展是为了人民。把这一点落到实处,就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是一个不断化解矛盾的过程,是一个不断正确处理矛盾的过程。由于矛盾的化解和解决,从而使得人民能够享有在这个阶段应享受到的自由、民主权利,使得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的原则得到较充分的实现。这一切,对于我国现在和将来的发展,都具有重大意义。
(作者惠寄。录入编辑:乾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