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也是马克思主义同我国社会发展实际相结合的60年。这是一个艰难曲折的过程,同时又是一个取得巨大成就的过程。在这些成就中,带有历史性的、根本性的是:开辟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形成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实践已经证明、并将继续证明,这条道路是振兴中华的唯一之路;这个理论是指引我国走向繁荣富强、走向光辉未来唯一正确的理论。这个道路和理论是中国共产党人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毛泽东是这个结合的开创者。毛泽东的开创经历了曲折的探索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有许多经验,也有不少教训。无论是经验还是教训,都是弥足珍贵的遗产,对它进行认真的回顾和总结,对于我们今天正在进行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具有极大意义。毛泽东的探索和实践大致可分为三个时期:正确的开始(1949——1956年)、艰难的探索和曲折的发展(1957——1966年)、晚年的失误(1967——1976年)。这种分期是相对的。建国60年来社会主义建设是逐步展开的,是一个曲折发展的连续过程,理论上的积累也是一个由知之不多到知之较多、由不成熟到比较成熟的过程。但不管这一理论在今天如何丰富,在将来如何发展,作为这个理论的开创者,毛泽东的功劳和历史地位是不容否认的。
学习的过程,批判的过程
毛泽东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从学习苏联和批判苏联开始的。
长期以来,人们习惯于这样一种说法,即在改革开放以前,中国的经济建设是照搬了“苏联模式”;而且正是这种照搬给中国的经济建设带来了灾难性的后果。我们的教材这样写,不少论者也都这样说。然而,这是真的吗?
首先,关于什么是“苏联模式”,这本身就是一个需要深入研究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不应当采取人云亦云的态度,而应当进行认真具体的分析。如果是指实现公有制,这不是什么“苏联模式”的问题,而是科学社会主义题中应有之义;如果是指社会主义建设的具体做法,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在第一个时期照搬的有,但是次要的;在根本和主要方面,恰恰没有照搬苏联,而是从实际出发,根据中国自己的国情制订了合乎中国实际的方针和政策;在实践中也是力图突破而不是照搬什么“苏联模式”。
中国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第一个时期,即建国之初的头七年,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代领导集体完成了两件大事:一是通过土改运动完成了土地革命;二是通过农村合作化运动和城市资本主义工商业及个体手工业的改造运动,实现了生产资料私有制向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过渡,这个过渡的实质是在农村和城市实行生产关系的变革——由私有制向全民所有制和劳动人民集体所有制的转变。这些改造的成功,标志着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基本建立。这个时期既是完成民主革命遗留任务的时期;又是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开始的时期。仅就这两项而言,也不能说简单地照搬苏联。这是公认的。例如,我国在进行土地改革时,对农村的地主、富农就没有采取“扫地出门”的办法,而是实行就地改造给出路的政策,特别是对富农,还采取了一定的保护措施;对城市资本家的改造我们是通过和平的方法,采取赎买的政策,而不是采取简单消灭的办法。
在经济建设方面,诚如毛泽东自己所说:“对于政治、军事,对于阶级斗争,我们有一套经验,有一套方针、政策;至于社会主义建设,过去没有干过,还没有经验。”[1]因此,在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开始阶段,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人一方面借鉴苏联的某些经验;另一方面极为谨慎,特别注重深入实际,进行调查研究,认真按照实际情况制定政策。在这一时期也搞了不少运动,因为能从实际出发,制定的政策基本做到宽严得当,所以,每项运动都能健康发展,取得预期效果,即使有偏差也能及时加以纠正。总的说来,这些运动对社会主义建设起了推动和促进的作用(这个时期的后阶段所搞的农业合作化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运动存在过快的问题,但在当时它的消极后果尚未显露出来)。当然,这一时期并非没有失误,最大的失误我以为是1955年开展的批判所谓“胡风反革命集团”的斗争。应当承认这场斗争对于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建设和发展,危害是严重而深远的,但对于当时的经济建设来说影响并不是灾难性的。因此,从1949年到1956年(其间还包括三年抗美援朝战争)经济建设取得了伟大成就,不仅恢复了战争创伤,而且使社会生产力获得迅速发展,人民生活得到了改善,综合国力有了明显的增强。后来人们在谈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时,总是把这一段看成是建国以来最好的时期之一,足见成就不菲。
其次,在论及经济建设时,毛泽东的确说过:“因为没有经验,在经济建设方面,我们只得照抄苏联。”[2]许多人把这里的“照抄”理解为照搬苏联的一套做法,我认为这不正确。这种理解既不符合毛泽东的一贯思想,也与新中国成立初期建设的实践相悖。毛泽东历来主张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决不简单照抄别人的做法。这个时期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的方针政策同苏联相比,至少有六点不同:
第一,在对待重工业与轻工业和农业的关系上,我们的做法与苏联不同。苏联片面强调发展重工业,忽视轻工业和农业,粮食长期达不到革命前水平,致使市场货物短缺,货币不稳;而我们对农业、轻工业比较重视,市场商品比较丰富,物价平稳。毛泽东指出:“我国的经济建设是以重工业为中心,这一点必须肯定。但同时必须充分注意发展农业和轻工业。”[3]
第二,在国家利益同农民利益的关系上,我们的做法与苏联不同。苏联把农民挖得太苦,他们采取余粮义务销售制等项办法,把农民的东西拿走得太多,使得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受到极大损害;我们采取的是兼顾国家和农民的利益,缩小剪刀差,实行等价交换或近乎等价交换的政策,使农民不吃亏或少吃亏,揭发了他们的生产积极性,使得农产品有所增加,从而也推动了轻工业的发展。
第三,在对待汉民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上,我们采取的政策与苏联不同。在苏联,大俄罗斯主义从来就没有肃清过,使得苏联的民族关系一直很紧张;我们的做法是着重反对大汉族主义,实行各民族一律平等的政策,真心实意的帮助少数民族发展。毛泽东指出:“我们要诚心诚意地积极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在苏联俄罗斯民族同少数民族的关系不正常,我们应当接受这个教训。”[4]
第四,在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关系上,我们和苏联的做法不同。在苏联,不允许其他党派存在;我们则有意识地保留下民主党派。因为这些民主党派在民主革命时期支持过我们,同我们共过患难,不应忘恩负义。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也需要他们发表意见和对我们党进行监督,对它们采取荣辱与共、长期共存、共同发展的方针,是又团结又教育的方针。
第五,在处理党内和党外是非方法上,我们与苏联不同。在苏联,他们在社会上不要中间势力,把中间势力统统推到了敌人那一边。在党内不允许犯了错误的人改正错误,不准革命;我们的方针是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无论是在党内还是在党外,都允许并欢迎犯了错误的人改正错误,争取尽可能多的人,一起搞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
第六,在对外国的关系上,我们与苏联不同。斯大林把苏联封闭起来;我们则主张发展对外关系。建国初期,以美国为首的帝国主义对我国实行封锁,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毛泽东还是提出“需要联系,需要做生意,不要孤立。”[5]我们提出向外国学习的口号,不仅要学习苏联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经验,而且要学习资本主义国家的先进的科学技术和企业管理方法中合乎科学的方面(由于帝国主义的封锁,使得这种学习不可避免的具有局限性)。毛泽东明确主张,在学习中,要反对那种不管我国情况、适用不适用一起搬来的教条主义,提倡学那些和我国国情相适合的东西,即对我们有益的经验;而苏联领导人不愿意提向外国学习的口号。毛泽东对苏联领导人这种傲慢的态度很不以为然。他批评道,许多苏联人很骄傲,尾巴翘得很高。
以上这六个方面,既是毛泽东根据中国实际所提出的社会主义建设理论的主要内容,也是建国初期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实践,是适合中国国情的,是理论和实践两方面的创新,不存在简单照搬苏联的问题。
那么,我们在前面提到的毛泽东所说的“照抄苏联”究竟是什么意思呢?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有没有照抄苏联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我们认为要具体分析。在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过程中不能说没有吸取和参照苏联的问题,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国家直接管理和指挥主要经济活动,实行高度集中的经济体制。具体地说,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集中力量建设由苏联帮助设计的156项重点工程。这156项工程关系到战后重建和整个国家的经济命脉,因而必须由中央及有关部门统一管理,为确保156项工程的顺利实施,中央建立起集中统一的领导和管理体制。二是实行计划经济,具体的做法是对粮食实行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实行直接计划和间接计划相结合的管理体制,直接计划是指由国家下达指令性指标,适用于国有企业和公私合营企业,间接计划是指国家通过各种经济政策、措施和合同,采用加工订货、包购包销、经销代销等方法,把经济活动纳入国家计划,这适用于公私合营企业和私营工商业、运输业、供销合作社以及一部分手工业。所有这一切,在建国初期,对于恢复国民经济、保证重点建设,对于保障社会稳定、人民生活的提高等,都是非常必要的,是发挥了重要作用的。如果说这是“照抄”,那么它并不像有些人所说的带来了什么灾难性后果。
我们是在帝国主义对我国实行全面封锁的情况下搞社会主义建设的,当时只有苏联公开支持我们,在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起步时期,苏联是惟一的榜样。毛泽东与斯大林不同,斯大林在苏联进行社会主义建设时没有任何经验可借鉴,完全是拓荒性的;毛泽东在领导中国社会主义建设时,苏联的社会主义建设搞了已近40年,不管怎么说,总是积累了许多经验和教训,而这些对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是非常宝贵的。由于毛泽东学习苏联不是教条主义的,而是结合中国实际学习有益的东西,所以主要方面是成功的。这个时期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了伟大的成就,1956年,毛泽东发表的《论十大关系》是这一时期最高的理论成果,是毛泽东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有代表性的理论。如果说有什么“苏联模式”的话,那么这篇论著的基本精神恰恰不是要照抄这个模式,而是要突破这种模式,探索和初步制定适合我国具体国情的建设道路。这在当时是很了不起的。
艰险探索,曲折前进
1922年,列宁曾把建设社会主义比作攀登险峻的高山。他写道:“正在攀登一座还没有勘察过的非常险峻的高山”,“可是,在这里既没有车辆,也没有道路,什么也没有,根本没有什么早经试验合格的东西!”[6]从1957年到1966年“文化大革命”前,是毛泽东社会主义建设理论和实践发展的第二个时期,也是一个艰难的探索和曲折前进的时期。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是前无古人的,在生产力落后的中国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其艰难程度是不难想象的。
在前述的第一个时期的经济建设中主要方面是成功的,但不是不存在问题。最主要的是搞了两个过快:第一个是农业合作化搞得过快。为了引导农民逐步走向集体化道路,1952年底,中共中央决定成立农村工作部,原来打算用10到15年或更长些时间逐步由初级社到高级社的过渡,实现农业集体化。然而在实际发展中,毛泽东一再批评农业合作化问题上的“右倾错误”,1955年7月31日,他在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报告,一开头就说:“在全国农村中,新的社会主义群众运动的高潮就要到来。我们的某些同志却像一个小脚女人,东摇西摆地在那里走路,老是埋怨旁人说:走快了,走快了。过多的评头品足,不适当的埋怨,无穷的忧虑,数不清的清规和戒律,以为这是指导农村中社会主义群众运动的正确方针。”[7]毛泽东明确指出这是不正确的方针,是错误的方针。尽管合作化的大发展带来了很多困难,但毛泽东还是坚持要严格批判右倾思想。结果到1956年底,全国有96%的农户加入了合作社,其中加入高级社的农户达到87%。原先计划18年达到的目标只用了不到7年的时间就完成了,农业合作化的步子走得过快了。
第二个过快是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和对手工业的合作化搞得过快。在建国初期,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现国有化问题毛泽东就有所思考。到1953年,他提出对民族资产阶级可以采取赎买的办法,也就是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国家资本主义,即采取利用、限制和改造办法,和平地实现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具体做法分两个步骤进行,第一步,用3至5年的时间,将私营工商业引上国家资本主义的轨道;第二步,再用几个五年计划的时间,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实现国有化。毛泽东虽然提出“稳步前进,不能太急”。然而运动的实际发展完全出乎意料,从1956年1月,北京工商业者首先发起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起,到这年年底,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全国私营工商业的公私合营就基本完成。1955年底,又开始推动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当时确定改造手工业的三种形式,即由手工业生产小组到供销生产合作社,再到手工业生产合作社,采取逐步发展来实现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然而,在这过程中,毛泽东总是觉得太慢,特别是在第五次全国手工业生产合作会议以后,由于着重批判了“右倾保守”思想,在全国迅速掀起了手工业改造的高潮,经过半年时间,参加合作社的手工业者已达到手工业者总数的90%。
从1955年下半年起到1956年,用了一年多的时间,就基本实现了农业、资本主义工商业和个体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毛泽东是把三大改造作为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来完成的。在没有完成这件事以前,他总是不高兴,睡不着觉;现在他高兴了,认为一切都上了轨道。他甚至不无感慨地说:“过去有些人怕社会主义这一关难过,现在看来,这一关还是容易过的。”[8]他朴实地认为所有制的变革必然会带来生产力的大发展。他说:“社会主义革命的目的是为了解放生产力。农业和手工业由个体的所有制变为社会主义的集体所有制,私营工商业由资本主义所有制变为社会主义所有制,必然使生产力大大地获得解放。”[9]他忽视了生产关系的变革只有适应生产力的性质,才能对生产力的发展起推动作用。当时的中国是一个落后的农业大国,生产力水平非常低下,是不适宜普遍地建立公有程度很高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的。
考察以上两个“过快”的实际进程我们不难发现:毛泽东在这个时期,既有从实际出发的一面,但又总是超越实际。由于思想方法的这一特点,尽管他也非常注重调查研究,但他的思想和在这些思想指导下所制定的政策,常常是既有富于创造性的正确的一面,又有不符合实际的另一面。而正是后者使他面对出现的许多“左”的错误而不能正确分析和进行认真彻底地纠正。这是他27年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理论与实践中“左”的倾向总是占主导地位的根本原因。然而,面对实践中出现的挫折,使他不能不反省以往政策的得失。所以,即使在“左”的思潮笼罩下,他又不得不时时出来纠正“左”的倾向。这是毛泽东创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过程中反复出现的一个特点。这个特点充分反映了毛泽东领导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开创性和探索性。
以上的两个过快所造成的失误很快被发现并作了纠正,反映在1956年4月毛泽东的《论十大关系》和9月中下旬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政治报告中。特别是八大的政治报告,明确提出把党的工作重心转到经济建设上来,提出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的需要与落后生产力之间的矛盾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毛泽东当时也是满怀豪情地去实现这一重心的转移的,他在1957年2月发表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提出:要“将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具有现代工业、现代农业和现代科学文化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三个文献是毛泽东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重要理论成果。正如毛泽东在民主革命时期力主把马克思列宁主义与中国革命实际相结合,走出一条中国自己的革命道路一样,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他也是在探索根据中国的特点开拓出一条中国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所以,我认为,毛泽东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开创者,以上三个文献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源头。如果按照这个方向朝前走,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将会取得重大胜利;即使出现失误也会小得多。
令人遗憾的是,由于1957年反右和反右扩大化,使工作重心转移未能真正实现。毛泽东在分析我国社会矛盾时再次提出阶级矛盾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接着发生的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给经济建设带来重大损失,使得工作重心转移的战略决策进一步遭受严重挫折。
从1956——1960这四年,关于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比建国初期是丰富了,也进一步系统化了;但在实践方面却出现了重大失误。突出表现在:经济建设上急于求成,违背客观规律,盲目搞大跃进,大炼钢铁;大搞人民公社运动,办公共食堂;不合实际地追求“一大二公”,急于消灭私有制残余。以往“左”的东西,在实践中不仅没有克服,反而进一步发展、膨胀了。正是这些“左”的错误带来了极为严重的后果,以至出现了三年困难时期。这表明一种正确理论要付诸实践是多么不容易!
客观地讲,毛泽东在领导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过程中,坚持实现公有制,消灭私有制,并没有错。因为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曾明确宣布过:“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10]错误出在:毛泽东在这样去做的时候,没有真正做到从中国国情出发,他没有认识到无产阶级“只能逐步改造现社会,只有创造了所必需的大量生产资料之后,才能废除私有制。”[11]我国在废除私有制时,不仅不具备大量生产资料,反而在生产资料非常匮乏的情况下就去做这件事,失误便不可避免。毛泽东要迅速改变中国的落后面貌,这也是顺乎民意的。然而,他忽视了这件事也是不能操持过急的。
早在1958年下半年,毛泽东就已经注意到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所出现的浮夸风问题;到了1959年便开始着手纠正“左”的错误。虽然1960年庐山会议后期毛泽东错误地发动了批判彭德怀运动,接着在全党又开展了“反右倾”斗争,使对“左”的错误的纠正被中断,但随后不久迫于形势,对“左”的错误还是作了重大纠正,使得经济建设进入全面调整时期。1960年党中央和毛泽东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次年1月党的八届九中全会批准了这方针。在这一方针的指引下,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比较完整系统的管理条例和规章制度,除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即关于农村公社六十条)以外,还制定了《国营工业企业工作条例(草案)》、(即工业七十条)《关于改进商业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草案)》(即商业四十条)、《关于城乡手工业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试行草案)》(即手工业三十五条)、《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草案)》(即高教六十条)、《关于自然科学研究机构当前工作的十四条意见》(即科研十四条)等。此外对财政、银行、基本建设也分别制定了管理办法。这些规定、条例、意见、办法的制定和实行,对于渡过困难时期、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这些规定、条例等有的是在毛泽东直接指导下指定的,有的是他所赞同的,因此,可以说,是体现毛泽东社会主义建设的思想的,是毛泽东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进一步具体化。从后来的实践来看,效果是比较好的。就是说,这些思想基本是正确的。
沉重教训,深刻启示
从1966年5月到1976年10月,是毛泽东社会主义建设理论和实践的第三个时期,也是他亲自发动和领导的“文化大革命”时期。由于毛泽东完全错误地估计了我国社会的阶级形势、党和国家的政治状况,使他把注意力几乎完全集中到阶级斗争上去了,搞所谓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他不再关心经济建设,不仅没有提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有价值的理论,就连以往他所提出过的正确的理论,有些停止执行,有些甚至被他自己当作错误的东西被否定了,推翻了;加之林彪、“四人帮”的破坏,到1976年,使得整个国民经济达到了崩溃的边缘,给党和国家造成巨大损失,给广大人民群众带来深重的灾难。人们常说,毛泽东晚年发动“文化大革命”犯了严重错误,这是确实的。其所以严重,就在于他通过错误的政治运动干扰和破坏了我国的经济建设,使我国同发达国家相比,至少落后20年。
综观毛泽东领导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27年,三个时期中,前两个时期虽有失误和曲折,但总的说来还是在探索中前进的;惟有第三个时期造成了巨大损失。这27年中,有两个现象特别值得注意:第一个现象是,正当1956年党和毛泽东总结前一时期经验教训并提出比较系统、比较正确的社会主义建设理论的时候,1957年以后的实践不是遵循这些理论把建设事业搞得更好,反而背离了正确的理论和路线,使建设事业出现失误和遭受挫折。第二个现象是,经过三年困难时期,党和毛泽东在纠正“左”的错误的过程中,制定了一系列条例、规定等,本来应使我国的经济建设从此走上正规,不料在1966年以后,我国经济建设却走失了方向,完全被一场错误的政治运动扭曲了。这两个现象之所以值得注意,是它提供这样一条经验,即在国内或国际出现某种干扰时,掌握政权的无产阶级政党能否坚持抓经济建设不动摇,是至关重要的。1957年,社会上出现了一些右派言论,国际上发生了匈牙利事件;1960年以后,中苏关系的破裂和帝国主义和平演变政策的加强以及我们党内的一些变化,所有这一切,都是对经济建设的严重干扰。毛泽东的最大失误之一,就是在这些干扰面前,只注重抓阶级斗争,而放松了抓经济建设。这个教训对于我们今天乃至今后都具有非常重大的启发意义。邓小平是过来人,对于这个教训尤其有深切的体会。所以,在他复出以后,就下大力气把党的工作重心转到经济建设上来,他说:“现在要横下心来,除了爆发大规模战争外,就要始终如一地、贯彻始终地搞这件事,一切围绕这件事,不受任何干扰。就是爆发大规模战争,打仗以后也要继续干,或者重新干。我们全党全民要把这个雄心壮志牢固地树立起来,扭着不放,‘顽固’一点,毫不动摇。”[12]这些话句句掷地有声,也是具有深刻经验和教训之人的肺腑之言。这个思想是邓小平理论的核心,也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报告的核心。十六大的主题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为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而奋斗。”这个主题向世人宣告中国共产党在新世纪举什么旗、走什么路、要达到什么样的目标,这个目标就是实现中国的现代化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举什么旗、走什么路,说到底,都是为实现这一伟大目标服务的。把所有这一切概括起来,就是胡锦涛所说的两句话:“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
毛泽东是一个很善于学习的人,他一直认为,整个党包括他自己在内,在经济建设方面没有经验,很缺乏知识。所以,他在1958年号召全党认真读书,特别要学习经济建设理论,并从1958年11月到1960年2月间,忙中偷闲,亲自带头研读斯大林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和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这两本书,并做了大量笔记。从保留下来的笔记看,就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而言,毛泽东有两点思想非常宝贵。第一,他提出要发展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必须肯定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还有积极作用,认为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既可以为资本主义利用,也可以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他在读书笔记中严厉地批评了那些反对甚至主张取消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错误观点。毛泽东指出,在我国还存在商品生产的条件下,价值规律还起作用。价值法则是一个伟大的学校,只有利用它,才有可能教会我们几千万干部和几万万人民,才有可能建设我们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尽管他当时认为价值规律对调节生产不起决定性作用,起决定作用的是计划;但肯定价值规律对于当时我国经济发展还是起了很大推动作用。毛泽东的这些思想在当时的理论意义是重大的,他突破了“商品经济就是资本主义,计划经济就是社会主义”的戒律,为后来我们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了一定的理论基础,即使在今天仍然具有重要意义。第二,他在总结大跃进经验教训时,进一步认识到社会主义建设的长期性,提出我国正处于“不发达的社会主义阶段”。这个思想对邓小平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具有直接的启示,邓小平后来明确讲过,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就是社会主义不发达的阶段。
毛泽东在领导中国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出现失误,特别是晚年的严重错误,是令人惋惜的,然而又是难于避免的。在具有几亿人口的大国,在一个生产力非常落后、封建主义思想浓厚的国家进行社会主义建设,是前无古人的开创性的事业。没有现成可供借鉴的经验,自己的实践也只是刚刚开始,历史与实践的局限性,使得即使像毛泽东这样伟大人物,也是不能超越的。一项新的事业犹如一片尚未开辟的土地,总要有勇于拓荒和打破坚冰的人;而毛泽东的贡献正在于他的开创性和奠基性。
2009年6月修改于回龙观家中
(作者惠寄。录入编辑:乾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