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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海登·怀特对历史的文化阐释
 

20世纪西方历史哲学领域最重大的事件莫过于叙事主义历史哲学的兴起,并取代了分析的历史哲学成为当代西方历史哲学的主流形态。这一转向是与美国著名的历史哲学家海登·怀特(以下简称为怀特)密切地联系在一起的。因而,分析怀特对历史及其阐释方式的理解,对于理解和把握西方历史哲学的这一转向,进而阐明这一转向所具有的深刻的文化意义是到关重要的。

对怀特开创的历史哲学的叙事转向,学界普遍关注的是它带来的历史叙述方式和历史解释模式的变革,及其对于历史哲学自身发展具有的重要意义,而忽视了这一转向具有的深刻的文化意义。换言之,这一转向是与西方文化精神自身的发展密切相关的,是西方文化对现代性的自我反思的结果。本文尝试从文化哲学的视角,对怀特的叙事主义历史哲学进行分析,以阐明其蕴含的深刻文化意义。

一、何为诗性预构?

 诗性预构,是怀特整个叙事主义历史哲学理论的前提和基础,是其整个历史理论的根基。这一概念的提出,是对自19世纪以来西方历史学和历史哲学反思的结果。自兰克开创科学主义历史学以来,历史客观主义在西主史学界始终具有重要的影响。客观主义史学家认为,他们提供的关于历史的一切成果,包括历史文献及对文献的考证、各种历史遗存和历史记忆,自身就可以揭示历史的本来面目。但在怀特看来,“通过留给我们的杂乱的遗存,我们知道过去曾经存在,但它现在呈现的只是遗迹、碎片和混乱。……为了从中抽取一些可理解的信息,我们必须先给这些遗存强加某种秩序、提供某些形式、赋予某种模型确立它们的连贯性,以作为现今已分裂的整体各部分的标示。[1]也就是说,必须将这些杂乱无章的史料、遗存置于一个确定的解释框架之中,才能形成对历史的理解,并赋予历史性的存在以意义。这种解释模式的设定之所以可能,就在于其本身就内在地蕴涵于历史之中。“形式、模型、连贯性都是某种实体在场的标志,这种实体存在于器物或文献记录在未经处理的情形下第一眼展示给我们的杂乱外表之中、之后或之上。[2]因而在怀特看来,这种模式的设定并不是根源于历史学家对史料的整理和分析的过程,而是先于这一过程。因而这是一种“预构”,预构是先于理性的,是前表现、前逻辑的,具有“诗性”的特质。

“诗性”这一概念来自于维柯的“诗性智慧”。在维柯看来,认识本身就是一种诗性智慧的活动,即创造或构造出真理这一实践活动。对历史的认识就表现于人类的诗性智慧的活动之中。维柯指出,“这个民政的世界确实是由人类创造出来的,所以它的面貌必然要在人类心智本身的种种变化中找出。如果谁创造历史也就由谁叙述历史,这种历史就最确凿可凭了。……认识和创造就是一回事。”[3]怀特接受了维柯对诗性智慧的理解,并从历史创造的主体出发去阐释历史的认识和理解问题。在怀特看来,传统史学根据同一性和非矛盾逻辑来整合历史的尝试所获得的只能是历史事件的列表,而无法揭示出历史主体世界存在的模式。因为历史主体是历史事件的创造者,而不仅仅是单纯地承受历史事件。以历史事件为核心的历史记述,无法传达出历史创造过程中的存在性选择、约定、雄心与挫折、兴奋与失败、意向性与有效性等复杂因素。因为人类主体的活动是叙事地建构起来的,叙事性本身就适合历史过程的表现,这种表现能够替意识记录下为人们生活赋予意义的努力。所以怀特说,“每一种意向行为都假设了一种它将在其中行动的世界的‘预构’。就这一行为允许在行动过程结束后对其意向效果进行回溯性构造而言,该行为及其结果确证,对于某种想象中描述的世界,这种预构是不是充分。构造是对于一系列行为及其结果的新的定形,它以故事的形式显露出意义,而故事的结局阐明了此系列的开始和中间阶段。其做法是,在那个被预构为行动发生之配景的世界中,将这一系列行为作为一种意图的实现以回溯的方式‘捏合在一起’。这样,历史的主体便通过它的行为创造了自己的历史。”[4]

因此,诗性预构并不仅限于历史的认识者,而是一切从事历史性活动者所共有的,诗性预构存在于历史的创造者、历史的记述者和历史的研究者的活动之中,只是在不同的行为者那里,具有的不同的表现形式,发挥着不同的功能。对于历史的创造者来说,其创造历史的活动并不是随心所欲的。一方面,历史创造者进行创造性活动的前提是由其先前历史活动的结果所设定的,“历史的每一个阶段都遇到有一定的物质结果、一定数量的生产力总和,人和自然以及人与人之间在历史上形成的关系,都遇到有前一代人传给后一代人的大量生产力、资金和环境,尽管一方面这些生产力、资金和环境为新的一代所改变,但另一方面,它们也预先规定了新的一代的生活条件,使得它得到一定的发展和具有特殊的性质。”[5]另一方面,历史创造的主体本身也是由生活于其中的文化环境所设定的,“个体生活的历史中,首要的就是对他所属的那个社群传统上手把手传下来的那个模式和准则的适应。落地伊始,社群的习俗便开始塑造他的经验和行为。到咿呀学语时,他已是所属文化的造物,而到他长大成人并能参加该文化的活动时,社群的习惯便己是他的习惯,社群的信仰便己是他的信仰,社群的戒律亦已是他的戒律。”[6] 因而,历史的创造活动本身就蕴涵着一种内在的模式,这种活动模式是先于历史创造性的活动而存在着,但同时也为历史主体的活动所改变着。历史主体的这种创造活动,也奠定了史学家认识和理解的前提。如维柯所言,“诗人们首先凭凡俗智慧的感觉到的有多少,后来哲学家们凭玄奥智慧来理解的也就有多少”[7]

对于历史文本的作者,即历史事件的记述者史学家来说,这种诗性的预构同样是其进行历史记述活动前提。一方面,作为历史活动的记述者,其本身也是也是历史活动的主体之一,因而其记述历史的活动同样以历史主体进行创造活动所依凭的预构为前提,即历史学家在叙述历史时的深层的意识结构;但另一方面,作为历史记述的个体,其自身叙述历史的目的及其选择的方式就构成其记述历史的前提。这种诗性的预构可能是无意识的,也可能是有意识的,是其用于整理、记述历史事件的隐性的构架。“在先于对历史领域进行正式分析的诗意行为中,史学家既创造了他的分析对象,也预先确定了他将对此进行解释的概念策略的形式。”[8]正是在这种双重预构的基础上,通过对历史事件的选择、编排以形成历史叙事。也正因如此,历史文本才能具有表情、达意的功能。也就是说,一个或一组特定的历史事件纳入某个确定的解释模式,就使其以特定的方式与其他事件或某个更大的整体联系起来,从而获得理解和解释。因而,历史著作只能是一种历史叙事,即选择性地将历史事件纳入一个能为人理解和把握的语言结构,从而赋予其意义。

以历史文本为反思对象的历史哲学家,不再将叙事的研究限制在其历史认识的功能之中,而是将历史著作视为一种以叙事性散文话语为形式的言辞结构,并通过对这一叙事结构的各个层面的分析,揭示出历史著作内部隐含着的诗性预构,进而阐明历史著作得以确立的前提。这种研究的意义是双重的:一方面借助历史文本建构所依据的诗性预构的理解,可以阐明历史事件是在何种意义上、以什么样的方式进入了文本,并被赋予什么意义;另一方面,通过对历史文本隐含的诗性预构的反思,可以阐明这种预构得以确立的历史、文化条件,以及历史文本作者进行文本建构的目的。因此,对诗性预构的阐释也就使历史哲学家形成了对历史本身的认识、理解和把握,从而赋予其以意义。

正是基于上述理解,怀特在《元史学》中指出,任何“正统史学”同时必定也是“历史哲学”,史学的可能模式与思辨历史哲学的可能模式相同。这种一致性实质上是根源于诗性预构在历史创造者、历史记述者和历史认识者(即历史解释者)之行动中的共同性。也就是说,这种诗性预构在历史的创造者那里表现为一种行动的模式,在历史的记述者那里表现为诗性领悟的形式化,这种形式化实际上已经包含了对历史记述的某种解释模式的认可。也正因如此,借助于历史记述者的活动结果(编年史、史料、历史遗存的整理等等)进行的历史认识活动也必然是诗性的,必然需要借助一种诗性的解释模式去领悟历史,并赋予历史以意义。因而,历史哲学就表现为人类的自我认识,对于人类整体来说,是对自身存在的认识,而对于某一历史时代的历史学家来说,则是对其生存的历史时代的认识。对于这种历史时代的把握,我们可以借助于对每一历史时代人们具体的社会生活状况的分析来进行。但是,由于我们所能获得的每一个历史事件、每一个生活的模式都是具体的、个体性的,因而就存在着一个如何把历史的实证研究所获得的材料统一起来,形成对人的生存的历史性的总体把握的内在结构或模式,也就是必须以一种内在的文化精神将其统一起来,或者说,以时代的文化精神为理解的基本构架,进而建构出那个特定的历史时代人类社会生活的总体的样态。

因而,怀特以诗性预构为前提建构的历史解释模式,实质是对历史的一种文化的阐释。不同的历史学家对这种诗性预构的解释模式的选择,传达的正是其所认可的文化意识。对此,我们将在诗性预构的解释模式可进行具体地分析。

 

二、诗性预构的解释模式

 

从历史性活动的诗性预构出发,怀特将叙事性话语结构分为五个层次,即编年史、故事、情节化模式、论证模式和意识形态蕴涵模式。在怀特看来,编年史和故事是历史叙事中的“原始因素”,这两个层面都代表着从未经加工的历史记录中选择和编排数据的过程,其目的在于向一种特定的读者传达那个历史事实。尽管在编年史和故事之中包含着诗性的预构,但编年史与故事并不能作为诗性预构的解释模式。因为编年史仅仅是通过报告在特定时间和地点发生的事件,由史学家的讲述而被改造成一个初始事件序列,它没有开端,也没有高潮或结局,它们只能无休止地进行下去。因此,其本质上是一种记录,并不能构成对历史的解释模式。历史学家把编年史中的事件划分为不同的意义等级,并使这些事件承担着不同的故事因素的功能,从而形成一个具有可辨别的开端、中段和结局的综合过程,使全部事件具有形式的连贯性。尽管故事已经体现了历史学在建构故事中所采用的叙事策略,并说明了事件之间有关联,从而回答了“后来又发生了什么?”“如何发生的?”“结局是怎样的?”等问题。但是“必须区别于另一类问题:‘它们合为一体会如何’‘其意义又怎样?’这些问题与被视为一个完整故事的整组事件的结构有关,并且需要对某个特定故事与编年史中可能‘发现’、‘鉴别’或‘揭示’出的其他故事之间的关系做出大致判断。”[9]这种判断的方式,就构成了怀特的诗性预构的解释模式,即情节化模式、论证模式和意识形态蕴涵模式。

情节化模式是指通过辨别所讲故事的类型来确定故事情节化的方式,并赋予故事以意义。怀特认为,在历史叙事的过程中,历史学家提供不同的情节化方式,也就形成了对历史的不同解释。因而,“情节化是一种方式,通过它,形成故事的事件序列逐渐展现为某一特定类型的故事。把一系列事件编成一个故事,”[10]根据诺斯罗普·弗莱在《批评的剖析》中指示线索,怀特区分了四种主要的情节化模式,即浪漫的、悲剧的、喜剧的和讽刺的。但这四种情节化模式并不是不可交叉的,一个特定的历史叙事所包含的以一种模式建构的故事,完全可能是以另一种方式编排的整套故事的某个方面或阶段。只是因为特定的历史学家不得不编排整套故事,这四种模式才表现为相对独立。

论证模式是通过形式的、详述的或话语的论正进行解释,借以说明所发生的事件的全部主旨或总体的意义。“通过运用充当历史解释推定律的合成原则,这样一种论证就故事中所发生的事情提供了一种解释。在这种概念化层面之上,史学家通过建构一种理论的推理论证,来阐述故事(或事件的形式,他在一种特殊的模式中通过对种种事件加以情节化而利用它们)中的事件。”[11]在怀特看来,形式论证所提供的历史解释是以类似于自然规律论证的东西来说明他叙事中的事件的构架,因而区别于作为某种特殊故事加以编排所取得的情节解释模式的解释效果。但也并不意味着情节化模式不可以当作自然规律推理的一种手段。

根据史蒂芬·C.佩珀在《世界的假设》中的分析,怀特把论证的解释模式分为四种,即形式论的、有机论的、机械论的和语境论的。形式论的论证旨在识别历史研究客体的独特性,赋予其特定的种类和属性,并对检验它的特殊性进行标识。当历史学家确立了历史客体的特性或多样性时,他就为这种研究提供了一种形式论的解释。有机论的论证则试图把在历史场中识别出来的特殊因素还原到整体的历史结构之中,把个别实体看作是整个过程的组成部分,而这些组成部分在构成整体时便大于或在性质上不同于各个部分的总和。机械论的论证则转向历史的各个构成部分之间关系的研究,并试图说明历史场中的客体审以部分对部分关系形态存在的,其特定的构架是由其相互作用的因果规律决定的。而语境论的论证则通过把事件置于它们发生的“环境”之中解释事件,借助它们与周围历史空间内发生的其他事件的特殊关系来解释。

意识形态蕴涵模式表明,历史学家总是采取特定的伦理立场去考虑历史知识的性质问题,以及对过去事件的研究所包含的对理解现在事件的意义。因而所有的意识形态模式都伴随着声称“科学”或“现实主义”之权威性的论证。根据曼海姆《意识形态与乌托邦》的分析,怀特区分了四种基本的意识形态立场,即无政府主义、保守主义、激进主义和自由主义。这四种意识形态立场代表着声称具有“理性”、“科学”或“现实主义”权威的价值体系。

怀特建立在诗性预构基础上的情节化、形式论证和意识形态蕴涵这三种解释模式,不仅是理解历史的三种的方式,而且也是历史认识逐步深入、逐步转向现实的三个层次。其关注的重心是不同的,或者说着眼点是不同的。情节化模式关注的按照历史文本的原型来确定故事的意义,并对其进行解释,是指向历史文本(事件)本身的;形式论证则是要用一般因果律来说明引导着一种情形向另一种情形转化的历史发展过程,即为表述确定时空范围内的要素提供一种言辞模型,它直接牵涉到历史实在的本质,是指向过去历史总体,也就是以何种方式去解释过去的历史;而意识形态蕴涵模式是一系列促使我们在当前的社会实践范围内采取某种立场的规定,这种预先假设的特定的意识形态立场决定了我们应该采取何种方式来理解现实、看待往事,这是将历史的解释指向现在的模式。这三种模式共同构成了一个历史认识的意识的序列。也正因如此,诗性预构的三种解释模式及其分别具有的四种表现形式的不同组合,就形成了历史编纂中不同的风格,即情节化、论证和意识形态等模式的综合体。在怀特看来,“各种可能在不同写作层面使用而获得解释效果的模式中,有着可选择的亲和关系。并且,这些可选择的亲和关系是基于结构上的同质性。这可以在情节化、论证和意识形态蕴涵的可能模式中得到证明。”[12]但在每一个历史学家那里,则表现为把一种编排模式与一种论证模式结合起来,或与不相容的意识形态蕴涵结合起来。怀特称之为历史著作的辩证张力。但是,如果我们从诗性预构所具有的文化内涵来看,所谓辩证的张力表达的正是同一文化内部不同的文化精神之间的内在冲突。因为就诗性预构的解释模式来说,情节化模式、论证模式和意识形态蕴涵模式不过是分别地表达了文化中审美、认知和伦理三个不同的维度,对这三种模式的不同表达方式的选择及其组合方式,不过是同一文化内部不同文化精神的表达。如不同的意识形态立场“就社会研究还原为一门科学的可能性,以及想这样做的愿望而言,它们代表了不同的态度、人文科学能够提供的教导的不同想法、维持或改变社会现状之愿望的不同观念、社会现状中的改革应该选择的方向,以及影响这种改革方式的不同概念;最后代表了不同的时间定位,即代表了一种作为社会的‘理想’形式的范式贮备库而面向过去,现在和未来的定位。”[13]因而,由诗性预构的不同解释模式所构成历史著作具有的辩证张力表现的是不同文化精神在同一文化体系之中的内在冲突,也正是由于这种冲突的内在性,才使历史著作具有始终一贯的总体性,从而形成对确定的历史时代在文化上的总体把握。这正是史学大师经典之做的魅力所在。

 

三、怀特历史解释的文化分析

 

    怀特以诗性预构为核心建构起的叙事主义历史哲学标志着西方历史哲学研究方向的重大转向,即历史哲学的研究转向文化领域。这种转向与现代西方哲学发展的总体趋势是一致的。面对自身存在的危机,现代西方哲学在经历了初期的分析哲学、现象学尝试和中期的存在主义、批判理论、日常语言分析哲学的努力失败之后,无可避免地转向了文化,表现为后现主义文化的兴起。[14]怀特的叙事主义历史哲学同样传达出浓厚的后现主义文化意味。

第三,批判西方历史哲学、特别是分析的历史哲学的知识论取向,以寻求历史解释的前理解、前表象、前批判的原点,从而突破二元分立的思维模式带来的历史解释的符合论或客观主义。西方历史哲学在二十世纪开始由思辨的历史哲学向分析的(或批判的)历史哲学的转向,是与近代西方哲学的认识论转向相一致的。这一转向虽然将问题的探讨转向历史认识的主体,并试图在此基础上确立历史认识的客观性和普遍性问题。但是在怀特看来,“当问题在于就讨论中的现象所做的历史学研究得出这样一种记述时,客观性或中立性就事先假定了与现象的某种‘间距’,并设想了某种‘配景’,从这种‘配景’看,现象将被当成一种可能的研究来把握。但是,如果‘历史’被视为同一的、整体的和发展的人类存在的条件,间距和配景二者都非得相信现在与过去的关系是间断的而非联合的,是相异的而非相似的,是毗邻的而非连贯的。关于过去的历史学记述被认为是一个过程的中的片断,该过程实际上已经结束,是‘过去了的和完成了的’,是死而再生的。”[15]也就是说,这种“间距”、“配景”的设置实际上是把历史视为如康德的“自在之物”一样东西,从而割断了历史与生活的联系。而事实恰好相反,历史并没有真正过去和完成仍然作为一种后果、一种在场产生效果的存在存于现实的生活之中,是一还没有成为过去的过去。因而“我们不可能以一种完全是历史学的方式使自身远离新近的过去。对于它,我们不可能获取一种特别的历史学配景,因为,虽然它正在成为过去,换句话说,正从任何现时中撤出,它仍然作为我们现在的一部分现在在手,但它也正在成为将要完成的东西。”[16]也就是海德格尔所说的此在的“上手”状态。也正因如此,诗性预构才能作为历史解释的前提而存在,只有从诗性预构出发,才能阐明历史性活动的主体与历史本身存在的内在统一性,从而阐明历史与生活的同一。因而,诗性预构的提出,是与现代西方哲学的生活世界的转向相一致的,表达的是对现代西方文化的历史性反思。

其次,怀特的叙事主义历史哲学是对单一性的理性主义文化在历史领域表现的拒斥;他强调历史解释之中审美趣味和伦理取向,以反抗单纯追求合理性的理性规制。在怀特看来,任何解释模式的存在都意味着它是一种对历史的诗性领悟的体现,因为形式化的解释模式根本上是诗性的、外在于认识论原则的,它们彼此不可比较,不具有优劣。叙述者最终选择哪一种,只能依据他自己的审美判断和道德判断,史学的科学化倾向不过是诸多选择之一。这里并不存在任何决定论的因素,而是传达着历史解释的相对主义含义。正如怀特所说的,“我在《元史学》中想说明的是,鉴于语言提供了多种多样的建构对象并将对象定型成某种想像或概念的方式,史学家便可以在诸种比喻形态中进行选择,用它们将一系列事件化为显示其同的意义。这里面并没有任何决定论的因素。修辞模式和解释模式听其言而观其行是有限的,但它们在特定话语中的组合却是无限的。这是因为语言自身没有提供任何标准,以区别‘恰当的’(或者字面的)和‘不恰当的”(或修辞的)语言用法。任何语言的词汇、语法和句法都并未遵循清晰的规则来区分某种特定言说的外延和内涵层面。”[17]但是,怀特的历史解释的相对主义始终坚守着以人类为中心的伦理取向,从而区别于罗蒂的实用主义所表达的种族中心主义。在怀特看来,“恰当地评判一种理论的唯一标准,就是它对于促进某种伦理的、道德的或政治的目标和目的上的效用。坏的理论促进坏的目的,而好的理念则促进好的目的。对谁而言的好呢?对人类总体。”[18]

再次,尽管海登怀特试图坚守着人类中心主义的价值取向,但他的历史解释中的相对主义因素还是可能导致历史虚无主义和历史解释者在历史言说中的霸权主义。在怀特看来,历史解释是以审美的、认识的和伦理的三种方式进入历史叙事的,因而对历史叙事的选择和评评判,就不仅限怀特所强调的审美和伦理的层面,而必然涉及认知的(认识论的、理性的和逻辑的)层面。但是,怀特所说的认知并不是历史本身的真实,而是通过对某些因素的选择性强调和赋予其特殊的地位,通过将某种类型的情节和论证模式施加于事件序列之上,从而形成历史叙事话语的言辞结构,历史事件的真实性是在这种言辞结构中被赋予的。怀特认为,单个的事实之组合为有意义的言辞结构,有赖于历史学家将形式施加于这样一些事实上面。“没有任何特定的实在事件的序列或系列内在地就是悲剧的、喜剧的、滑稽剧的等等,而是只能经由将某种特定的故事类型的结构施加于事件之上,才能将其建构成了如此这般的模样,赋予事件以意义的,是对于故事类型的选择并将其施加于事件之上。”[19]因此,对于怀特来说,历史的真实内容即是被发现的,又在同等程度上是被构建、创造出来的,是一种表现的真实。这种真实是建立在历史解释者的主观建构的基础之上的,历史事实构成为何种情节、历史事实相互之间发生的关联并不取决于事实本身,“而只存在于反思这些事件的历史学家的心灵之中。”[20]这种理解必将带来两方面的问题:其一,对同一事件历史解释必将因解释者个人的选择不同而不具有可比性,限制人们对作品的批判性评价,最终取消任何批评的可能性,从而陷入历史虚无主义;其二,把历史解释完全建立在解释者的主观选择的基础上,必将否定了历史创造者和历史记述者的主体地位,从而导致一种历史解释者在历史言说中的语话霸权,具有浓厚的后现主义意味。

 

【注释】

 

[1]海登·怀特:《西方历史编纂的形而上学》,陈新译,载《世界哲学》2004年第4期。

[2]海登·怀特:《西方历史编纂的形而上学》,陈新译,载《世界哲学》2004年第4期。

[3]维柯:《新科学》,商务印书馆1989年版,第165页。

[4]海登·怀特:《西方历史编纂的形而上学》,陈新译,载《世界哲学》2004年第4期。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3页。

[6]露丝·本尼迪克特:《文化模式》,三联书店1988年版,第5页。

[7]维柯:《新科学》,商务印书馆1989年版,第172页。

[8]海登·怀特《元史学:十九世纪欧洲的历史想像》,译林出版社,2004年版,第40页。

[9]海登·怀特《元史学:十九世纪欧洲的历史想像》,译林出版社,2004年版,第8

[10]海登·怀特《元史学:十九世纪欧洲的历史想像》,译林出版社,2004年版,第9

[11]海登·怀特:《元历史:十九世纪欧洲的历史想象》,译林出版社,2004年版,第14页。

[12]海登·怀特:《元历史:十九世纪欧洲的历史想象》,译林出版社2004年版,第38页。

[13]海登·怀特:《元历史:十九世纪欧洲的历史想象》,译林出版社2004年版,第30页。

[14]参见赵敦华:《20世纪西方哲学的危机和出路》,载《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第1期。

[15]海登·怀特:《西方历史编纂的形而上学》,陈新译,载《世界哲学》2004年第4期。

[16]海登·怀特:《西方历史编纂的形而上学》,陈新译,载《世界哲学》2004年第4期。

[17]海登·怀特:《元史学》,陈新译,译林出版社2004年版,中译本序,第4页。

[18]Figural Realism , Sstudies in the Mimesis Effect , p12.

[19]The Chontent of the Form,p44

[20]Tropics of Discourse , Essays in Criticism , p94.

 

(原载《江海学刊》2007年第3期。录入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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