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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神话”的源头与颂歌——惠特曼诗歌创作中的神秘主义倾向探微
 

独立战争的胜利,使美国走上了一条崭新的发展道路,但独立后的几十年里美国却在文化上、精神上严重依附于英国和欧洲大陆。十九世纪初,爱默生首先在思想界倡言精神独立,尔后有惠特曼等一些人在文学创作上加以响应,从而形成了美国历史上的“文艺复兴”。这其中,沃尔特·惠特曼的功绩是显赫的:当同时代其他诗人对美国仍以“外国人的眼光”观察、以“过去的声音”发言时,惠特曼却坚持以他“自己的眼光”观察、以“现代的语言”说话,从而赢得了“最伟大的现代歌手”[1]的称号。

惠特曼以其伟大作品展示的是一个民族的勃勃生机与旺盛生命力,一种波涛汹涌、前仆后继、长江后浪推前浪式的不可遏止、不可阻挡的迅猛发展势头;这其中虽有阴暗面,比如生老病死等人生痛苦,比如不公、欺诈、暴力、战争等泥沙俱下的社会邪恶现象,但是诗人眼里见了、心里有了却不为其所困,他所持的是一种包容态度;所谓“水至清则无鱼”,正像前辈诗人歌德、后世伟人恩格斯一样,惠特曼认为痛苦和邪恶正是人生进取和社会发展的鞭策力量。更难能可贵的是,惠特曼在其诗作中首次塑造和展现了一个多维度的“美国神话”,一个人们久违了的、关于成功与幸福的“地上乐园”形象,开启了“美国梦”的普世神话

一、《草叶集》:歌唱自我与民主的美国抒情史诗

《草叶集》于1855年第一次出版后,到1891年共出了九版,诗歌数量随着增长。这部诗集不但忠实记录下美国在那个时代的发展与壮大,而且反映了诗人惠特曼心灵的成长历程。这部以诗意神秘主义的现代观念创作的诗歌集,其核心意象是“草叶”,它是宇宙间最平凡、最伟大的生命的象征,它是“神的手巾”,宣告着宇宙的神秘;它是“坟墓未经修剪的美丽的头发”,死亡像生命一样必要,也像生命一样美好。诗人惠特曼借“草叶”表达了超越个体生存的、对宇宙间浩荡不息的生命洪流的彻底信仰和神秘信念。《草叶集》中处处都能让人感受到神秘的宇宙生命的存在。

惠特曼崇仰的英国思想家卡莱尔,曾在《论英雄与英雄崇拜》中指出:“诗人的基本特性,就在于他发现现实中一切事物的神秘性和无限性的那种天才。借助自己的作品,诗人向人们呈现出神圣之物和她的象征。”在《草叶集》的前几页,屹立着两行诗,综述了惠特曼对自己有限但却重要的成就的看法:

    我自己将只写下一二指示着将来的字,

    我将只露面片刻,便转身急忙退到黑暗中去。

  (《未来的诗人们》)

到现在还没有一个人能确定他的“一二指示着将来的字”究竟何所指。然而,惠特曼也说过:

    我将我自己遗赠给泥土,然后再从我所爱的草叶中生长出来,

    假使你要见到我,就请在你的鞋底下找寻吧。

                                         (《自己之歌》第52节)

于是,百余年来,人们从他提供的有限文字中,寻找其中包含的一切线索。他曾经被定为“民主诗人”、“自我诗人”、“科学诗人"、“性诗人”、“神秘诗人”、“唯物诗人”、“爱国诗人”、“宇宙诗人”等等。而令人大为惊讶的事实是:他的作品像《圣经》一样,可以引用来支持这些说法中的任何一个。他容许这种复杂性与包容性,因为他说:

    我自相矛盾吗?

    很好,我就是自相矛盾吧,

    (我辽阔广大,我包罗万象。)

                                        (《自己之歌》第51节)

惠特曼可以轻易地接受各种矛盾,但是他对自我的专注和忠诚却保持前后一致,丝毫不肯马虎,他发表看似矛盾的见解,以便对内在的幻象保持忠实。惠特曼历经少小、老大,历经喜乐、失望,而一直保持的幻象,乃是未受侵犯的“自我”,是强不可撼的自我意识——这是生命最可贵的财产。《草叶集》开宗明义,第一行就说得清楚:

我歌唱一个人的自身,

一个单一的个别的人。 

(《我歌唱一个人的自身》)

惠特曼以自我意识的主题作为基础,在上面构筑他的诗的上层建筑。他特别关注自己的本性与时代,在其中充分发掘自我个性与民族精神,并且以气势雄浑、具有独特生命的语言,把他的发现加以戏剧化。照他晚年在《回顾》一文里面的解释,他的策略的来源很简单:“这是一种感情或雄心,要以文学或诗歌的形式表现并忠实、不妥协地表明我自己的身心、道义、智力以及美学上的个性,从中记下当时的和当今的美国的重要精神和事实——并在比迄今为止的诗和著作更加真实、更加完整的意义上来开拓这种与地点和时间一致的个性。……(我)只唱关于美国和当今的歌。现代科学与民主政体似乎已向诗歌提出了挑战,要求在诗歌中得到表现,以示与过去的诗歌和神话截然不同。”[2]所以有人说,《草叶集》的中心主题是:为新大陆的民主塑造的典型个人[3]

一言以蔽之,惠特曼认为发现他自己便是发现美国,他想借特立独行的自我与鲜活诱人的现世探索美利坚民族的个性与灵魂的永生。这种假设的根据,是他体会到美国的自我意识并不存在于它们的地理形势——它的山岳与湖沼,它的平原与海岸——而在于它的新式民主人物的内心。惠特曼明白他自己正是这种人物,因此他的单纯信念便是:探索他自己的存在迷宫,他就会在其中发现美国灵魂的神秘[4]。他在《草叶集》的首行“我歌唱一个人的自身,一个单一的个别的人”后面补充一句:“然而倡言民主,倡言全体。” (《我歌唱一个人的自身》)点明了诗集的基本主旨。因此,著名的惠特曼研究专家詹姆斯·E·米勒认为《草叶集》是:歌唱自我与民主的美国抒情史诗[5]

惠特曼的民主是建立在平等、自立的独特“个人”a Particular Individual)基础上的,民主是协调人际关系、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和国家制度的原则,“民主”甚至也是处理世界上、宇宙中一切问题的依据,因为在惠特曼看来,所有的一切都有“灵魂”,他们都是上帝(或超灵)在世间的体现,他们也是绝对平等的。实质上,惠特曼所说的民主不仅是一种政治和社会事务意义上的民主,他更强调的是一种“精神民主”。正因为惠特曼坚信“个人”也即“个性”的独立与完善,所以他对世界的看法是乐观的,认为世界将会越来越美好,由此引发出他开拓、扩张的无限激情和超越具体的生存时空的探索——死亡、宇宙交流、神秘的对话。

以探索自我的存在之谜、发现美国灵魂的神秘为起点,便产生了惠特曼带有神秘色彩的创作与博大深邃的诗歌。著名诗评家V·W·布鲁克斯曾说:“沃尔特·惠特曼的真正意义在于他破天荒地赋予我们生活中某些有机内容的意义……美国人性格中迄今为止水火不相容的事物在他那里融为一体。”[6]著名诗人T·S·艾略特也曾称赞过惠特曼“将现实变为理想的才能”[7],更有许多人注意到惠特曼“热情而模糊的追求。”[8]

二、诗性神秘主义的源头:东西方思想的杂糅与融化

《欧洲哲学史辞典》这样解释“神秘主义”:“宗教唯心主义的一种世界观。主张人和神或超自然界之间直接交往,并能从这种交往关系中领悟到宇宙的秘密。”[9]那么,惠特曼创作中的神秘主义是什么性质呢飞白先生认为:“惠特曼的神秘主义——诗人心灵(通过幻想)与宇宙的心灵交融。”[10]前苏联评论家密尔斯基曾说:“惠特曼的神秘主义并不是和唯物主义分开的……理想主义者是从正确的唯物主义者的前提下得出他们的结论的。”[11]通观《草叶集》可以发现,惠特曼并不是正统宗教意义上的“神秘主义者”——那种一心一意侍奉上帝、抛弃自我、抛弃肉体、抛弃世界的人。在谈到他毕生尊敬的英雄人物伊莱亚斯·希克斯时,惠特曼说:希克斯像“一个老希伯莱神秘主义者那样感伤和虔诚。”“我虽然背后也有这些东西,但我主要对各种令人惊奇的事物以及各种事物精神的具体表现很敏感——我赞美这一切。”[12]

总的来说,古代的神秘主义是宗教性的,它以人的现实生存的无价值性来凸显、论证冥冥中一个超然存在的终极价值性,从而号召人们出世以待来生。而十九世纪中后期以来出现的以爱默生、尼采、柏格森为代表的现代神秘主义,本质上是一种人本主义、生命主义;它主张生命的价值就来源于自身,神秘的存在只是由于人的天然局限和诗性本能,即:人天然地能将进入人的生活世界的偶然事件连成一个必然性的“整体”,并且因为推究不出这个“整体”的意义何在,便将其命名为“神秘的”、“神性的”。现代神秘主义作为一种诗性神秘主义,主张人以诗意的生活方式来对应于宇宙从不言说自身的“神秘诗意习惯”。

惠特曼的神秘主义,既不是以上帝为本的宗教神秘主义,也不是以严密推理为宗的逻辑神秘主义,而是一种直觉感悟现世生命现象的诗性神秘主义,它与爱默生的现代神秘主义属于同一种性质;它们的共同特征是:取消理性思辨的进程和法则,把人们置身于想象力的迷惘里以及人类自然原初的混沌中,因为人类的精神被束缚在理性的清规戒律里就无法趋向“无限”,只有在知觉的生命力和自由的生命冲动中人的灵魂才感觉到了泛神论意义上的“上帝”的脉搏,人的生命才体会到“有限”与“无限”相统一、相融合的原初混沌状态。惠特曼的诗性神秘主义是对启蒙运动以来僵化的理性主义的反拨,它同属经历了启蒙运动以后的哲学家和文学家对人性的进一步认识和探讨,他们希望通过这种不可知的认识论来促进人类对自己在心灵上和精神上的认识,引起人类对自身最本质问题的思考,引导人类走向更完美和谐的未来。

无疑,惠特曼有自己的哲学观念和宗教信仰,但他没有死抱住哪家哪派的教条或成规不放,而是采取灵活吸收、为我所用的态度。因此,体现在《草叶集》中,惠特曼的思想并不脱离实际、脱离生活,更不会远离他文学创作的信念和宗旨——探索他自己的存在迷宫,在其中发现美国灵魂的神秘——这一中心。比如对待自然科学——正统宗教的死敌,惠特曼的赞美最不含糊;对于从自然科学研究中产生的知识,他也倍加赞扬。然而这与他的神秘主义又并行不悖。在1876年版的序言里,惠特曼写道:“愉快地接受现代的科学,毫无犹豫地忠实地追随着它,但仍存在一个众所公认的更高的境界,更高的事实,人类(和其他一切事物的)永生的灵魂,那精神上和宗教上的东西。”

    《草叶集》思想内容方面的神秘主义倾向,主要体现在它的泛神论和宗教经验上。关于泛神论,《欧洲哲学史辞典》上说:“泛神论是一种把神融化在自然界中的哲学理论。它断言神等同于自然,彼此合而为一,构成统一的有机整体。在历史上有过唯心主义泛神论,把神看成是一切存在物的本原。整个世界都是神的精神或意志的体现。这种唯心主义的泛神论是同神秘主义交织在一起的。”[13]

    惠特曼生活的年代,正是美国超验主义(transcendentalism)、德国唯心主义和印度神秘主义在新大陆流行之时。从《草叶集》中的诗篇来看,其内容、思想与以上各家均有密切关系。

    关于印度神秘主义,主要是指古老的婆罗门教与印度教。直接的影响来自惠特曼对作为印度教教义的印度古诗的热爱。在1888年版的序言里,惠特曼承认:为了准备写作《草叶集》,他已经“读过了古老的印度诗歌”[14]。在许多场合,惠特曼也证明自己具有不少印度古诗和其他东方诗的知识[15]。难怪评论家多罗西·默寒说:“惠特曼的‘灵魂’和《薄伽梵歌》Bhagavadgita中的‘我’(atman,即个体灵魂)好象是同一东西。”[16]印度教的间接影响,则明显来自于惠特曼与美国超验主义者爱默生的密切联系。

    惠特曼毫不讳言地承认,爱默生的超验主义思想曾给他的创作以许多启发。首先,超验主义者认为,发现真理是通过情感和直觉,而不是去通过逻辑证明;认识自身是通过直觉和探索自然,而不是死啃书本。其次,爱默生提出了“超灵”(supersoul)说,认为它是“一个整体……其中,每个人的特殊生命都得以容纳并与万物合而为一。”飘流出这个整体,“人则是一条隐藏着源头的溪流。”人类全部的思想和才智都来自于超灵:“我们无法决定该想什么,我们只是打开我们的器官……让智慧去观看。”[17]再次,爱默生认为自然本身是精神的象征,具体的自然现象是具体精神现象的象征,词语最终是自然现象的象征,所以他提出了创作中的“有机论”,强调象征手法的运用。还有,爱默生提倡超验主义个性主义,即强调个人的主观精神,将个人从经验层次上升到超验的层次。他强调个人的四个方面,即个人的神圣性、个人的特殊性(即个性)、个人的无限潜力和个人的自足与自治权。爱默生提倡个性主义,强调民族自助精神,主张美洲大陆应摒弃别国的影响、为人类奉献更好的东西:“我们依赖旁人的日子,我们师从他国的长期学徒时代即将结束。”[18]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美国社会的民主原则与模式。惠特曼曾说:“我用文火慢慢地煮着、煮着,爱默生使我沸腾了起来。”[19]约翰·柯文霍夫在《<草叶集>和散文选编》的前言中,也指出了惠特曼在“寻求人生道路的岁月中,爱默生曾强烈地影响过他。”[20]而美国超验主义虽然表面上直接得之于欧洲唯心主义哲学,特别是康德哲学,骨子里却同印度数的教义,有许多相通之处。比如,康德著名的“自由”概念,与印度教典籍《奥义书》中的“我”(atman)与Brahman的概念基本相似。而且,爱默生本人也曾研究和借鉴过印度教的教义以充实和发展自己的超验主义。

惠特曼并未拜伏在前贤的脚下作简单的呼应,他有自己对人生和文学艺术的独立思考与探索。惠特曼在笔记中写到:“我不能理解神秘事物,但是我常常觉得自己像是两个人——即我的灵魂和我。并且,我想所有的男人和女人都是这样。”这里的“两个人”,正是接受了爱默生的“超灵”观念,并化为己有的结果;所不同于超验主义的是惠特曼的“灵魂”不同于一般的“精神”,它往往带有独立性,能够游离于身体之外,有的成了“自己”的主体或代表。惠特曼还相信万物有灵,灵魂具有放射作用,所以他能进入对象物里面,或者与之相互渗透融合。这里既有泛神论“神融化在自然界中”和超验主义的“超灵”容纳万物并“与万物合而为一”的影响,也有惠特曼自己的创见——“灵魂”不像“神”或者“超灵”那般高高在上、虚无缥缈,而是依存在每个个人的形体之内;每个人都具有实实在在的“神性”。

三、《草叶集》四大主题:诗性神秘主义的细密展现

惠特曼诗歌创作中的神秘主义倾向集中体现在自我、民主、性和死亡四大主题的艺术表现上。《草叶集》反映了多重主题,但是,毫无疑问,“自我”主题是它的基础。在惠特曼笔下,“自我”借助永恒、普遍的“灵魂”,纵横驰骋,上天入地,无限延伸,它可以与任何事物化为一体:

    我们变为植物、树干、树叶、树根、树皮,

    我们睡在地上,我们是岩石,

    我们是橡树,我们在露天下并排生长,

我们吃着嫩草,我们是野兽群中的两个,如任何野兽一样地自然生长,  

    我们是两条鱼,双双地在大海中游泳,

    我们是刺槐花,我们早晚在巷子的周围放散着芳香,

    我们是两只掠夺的鹰雕,我们在高空飞翔,向下窥视,

我们是两个光辉的太阳,我们在星球的轨道上均衡而对称,我们也如两颗彗星,

……

(《我俩,被愚弄了这么久》)        

它也可以与任何人化为一体:

    我是属于各种肤色和各种阶级的人,我是属于各种地位和各种宗教的人;

    我是一个农夫、机械师、艺术家、绅士和水手,奎克派教徒、

    一个囚徒、梦想家、无赖、律师、医生和牧师。

    (《自己之歌》第16节)            

它还可以与时间、空间化为一体:

       我是已成就的事物的一个最高表现,在我身上更包含着将成的事物。

    (《自己之歌》第44节)          

万物皆有神性,而这个神只是“自我”灵魂的扩展:“我发誓,我现在看见万事万物都有一个永恒的灵魂。”这种泛神论既恰合印度救的救义:世界上的一切事物和现象都是由最高的实体或结构“梵”(Brahman)所演化而来;更接近超验主义主张的:“超灵”包容万物,主宰一切。惠特曼说:

        我赞美我自己,歌唱我自己,

        我所讲的一切,将对你们也一样适应,

        因为属于我的每一个原子,也同样属于你。

    (《自己之歌》第1节)           

诗人在强调“自我”的同时,流露出一种民主精神。“民主”本来是最不神秘的,但在惠特曼的哲学体系中却与神秘有关。惠特曼自己承认:“我们若是用一个字眼来概括《草叶集》的各个部分的话,这个字眼似乎就是‘民主’一词。”[21]可见,民主主题是《草叶集》的核心。然而,惠特曼的“民主”并不仅仅是代表政治制度或政治观念含义的,而是有其强烈的个人色彩的。惠特曼自己说:“可这(民主)并不意味着局限于政治方面的民主。政治方面的民主只不过是(全人类的)诗歌中的民主的一个组成部分。”[22]惠特曼笔下的“民主”实际下已经成为与印度教中的“灵魂相等”的宗教体验一样的概念,而且更加合乎爱默生凡物都有神性、一律平等的观念,是人与人之间在精神上绝对平等的幻觉的表现:

        我相信你,我的灵魂,但我绝不使别人向你屈辱,

        你也不应该对别人自低身份。

                                           (《自己之歌》第5节)

这种民主的要求,由于“梵”和“超灵”的观念的影响而表现出向外伸展的趋势,不仅包括每个人,而且及于物:

我不认为其间有伟大与渺小之别,

任何一件占据着自己的时间和空间的事物都与任何其它事物相等。

          (《自己之歌》第44节)         

这种泛化的民主意识的标志是“爱”:

    来呀,我要创造出不可分离的大陆,

    我要创造出大阳照耀过的最光辉的民族,

    我要创造出神圣的磁性的土地,

        有着伙伴的爱,

            有着伙伴的终生的爱。

    (《为你,呵,民主哟!》)        

这种“爱”超越道德、阶级与社会,超越时间与空间,闪烁着一种神奇乃至神圣的理想之光。

歌唱“自我”、歌唱“灵魂”是有前提的,惠特曼认为只有有形的实在肉体才是“灵魂”的基础和根本:有了肉体的意识才能使灵魂的感受力和辨别力更加敏锐。并且,他最关注的不是局部而是有机的整体。于是他说:

    我歌唱从头到脚的生理学,

    我说不单止外貌和脑子,整个形体更值得歌吟,

    而且,与男性平等,我也歌唱女性。

                    (《我歌唱一个人的自身》)

诗人要歌颂那完整的人,既有肉体,也有灵魂。诗人宣称自己,既是“肉体的诗人”,又是“灵魂的诗人”。印度教也是把肉体看成是人的整体的重要部分,是无法与精神分离的,它注重精神与肉体的联系,甚至毫不压抑性爱的快乐。《草叶集》中这样写道:

        人体器官的交感、心瓣的开合、口盖的蠕动、性爱、母爱,

        女性与一切属于女性的,生自女人的男人,

子宫、乳房、乳头、乳汁、眼泪、欢笑、哭泣、爱的表情,爱的不安和兴奋,

……

                                                (《我歌唱带电的肉体》第9节)

惠特曼认为人体有奇妙的力量,所以称它为“带电的肉体”。同时,他认为人自身的性机能具有神秘力量,甚至将性视为宇宙发展的原动力。他说:

    冲动,冲动,冲动,

    永远是世界的生殖的冲动!

    自晦暗之中,旗鼓相当的事物向前推移,永远是物质与增加,永远是性,

    永远是编结在一起的自我意识,永远与众不同,永远是一族生命。

(《自己之歌》第3节)

    惠特曼不认为性是孤立的生理机制,而认定性在个人的发展以及在维系人际关系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尤其是在人的灵魂自有与解放方面;同时,民主的真正实现,不但依靠千千万万身心健康的“现代人”,而且需要更健康的后代子孙,因为惠特曼明白实现民主理想不是一朝一夕间的事情,而有形的人终有一死。他说:

    性包括一切,身体、灵魂,

    意义、证据、贞洁、雅致、成果、传送,

    诗歌、命令、健康、骄傲、母性的神秘、生殖的奶汁,

    一切希望、善行、赠品,一切的激情、爱、美、尘世的欢欣,

    所有的政府、法官、神明,世界上被追随的人,

    这些,作为性本身的部分和它自己存在的理由,都包括在性之中。

    ……

    我把将来的一千年存放在你们体内,

    我把我和美国最珍爱的礼品赠送给你们,

    我洒落在你们身上的那些点滴要生出猛烈而健壮的姑娘,新的艺术家和歌手,

    我在你们身上生殖的婴儿长大了也全生殖婴儿,

    我将从我的爱情开销中索取完美的男人和女人。

    ……

(《一个女人等着我》)

在所有的象征中最具有神秘主义色彩的是死亡的象征,面对死亡,惠特曼说:

    他们都在某地仍然健在,

    这最小的幼芽显示出实际上并无所谓死,

    即使真只有过死,它只是引导生前进,而不是等待着要最后将生遏止,

并且生一出现,死就不复存在了。

   

一切都向前和向外发展,没有什么东西会消灭,

    死并不像一般人所想象的,而是更幸运。

                                     (《自己之歌》第6节)

青草的冬枯夏荣表明,死亡并没有使生命停止,它成了新生命的推动力——死亡“引导生前进”。生命就在停止的这一刻,又以新的形式出现了;反过来,生一出现,死就消失了。死亡是生命循环的一个环节。

超验主义认为:“上帝、世界与上帝在世界的存在是统一的,因此,万事万物都是包含了所有法则和生存意义的微观宇宙。每个个体的‘灵’与世界的‘灵’是一致的。”[23]根据这一理论,万事万物的存在都来源于、也最终归于一个单一的实体与结构,即爱默生所谓的超灵。这不禁令人想到印度教教义的生死轮回。印度教认为:没有物是永恒的或者是长久的,甚至天神也不是如此。因为天神也会死亡,死亡也不是永恒的,因为死,它必然会变为新的生命。”[24]而推动这一切变化的正是永恒的Brahman)。同时,死是精神或灵魂从肉体中解脱,达到自身与Brahman)结合、求得永生的重要一步。显然,这两种观念对于惠特曼的影响都很大。在他看来,并不是普通人想象的那样悲惨和恐怖,而要幸福多了,因为它也导致了生,一种新生。所以,当他所敬仰的林肯逝世后,惠特曼先是深切哀悼,随后便转而为其精神的永生欢呼,最终认识到了死生一致的关系:

来吧,可爱的,予人以慰藉的死哟,

    像波浪般环绕着世界,宁静地到来,到来,

    在白天的时候,在黑夜的时候,

    或迟或早地走向一切人,走向每个人的、微妙的死哟!

    ……

    来吧,你强大的解放者哟,

    当你把死者带去时,我欢欣地为他们歌唱,

    他们消失在你的可爱的浮动的海洋里,

    沐浴在你的祝福的水流,啊,死哟。

(《当紫丁香最近在庭院中开放的时候》第14节)

如果从时间上看,惠特曼创作中的神秘主义倾向在两个时期较明显:其一是惠特曼创作的早期(即《草叶集》的前三版),有许多诗篇,神秘主义气息非常浓厚;其二是晚期(即一八七三年五月之后),宗教意识渐盛,惠特曼的泛神论思想更加接近正规的美国清救概念,诗人曾说《向着印度行进》是他“全部宗教意识的最后陈述”。

四、诗性神秘主义的艺术方式:直觉式感悟与神秘的想象

    《草叶集》的神秘主义倾向同样体现在艺术表现方式上。罗·布坎南曾说:“惠特曼是在最高尚的意义上崇尚精神的人;他写的每一个字都有象征性——他是一位巨大的神秘主义者。”[25]惠特曼也曾对他的朋友卡彭特表白说:“我有一种像老母鸡喜欢偷偷摸摸那样的本性。你看,一只老母鸡在灌木丛中转来转去,表面上显得毫不在乎的样子,但当它一发现有个可以躲藏的地方,马上在那里偷偷摸摸地下一个蛋,然后,就像从来没有发生过什么事那样走开了。我在写《草叶集》时就有这样的感觉。”他还说:“我认为,有些真实的东西是需要包藏起来的。”[26]惠特曼的这种创作策略决定了其艺术表现上的神秘性。惠特曼认为,诗是某种内在的触摸不到的东西——“诗的特质……寓于灵魂之内”。[27]因此,真正的诗是超验的,是人类灵魂中的东西,是永恒神性的乍现。

《草叶集》艺术表现上的神秘主义倾向,主要体现在它的直觉式感悟和神秘的想象(幻想)力上。米勒认为,惠特曼主要依托敏锐的直觉悟性感知世界[28]。确实,惠特曼具有一种凭借直觉的神奇洞察力。在创作中,诗人的心惯于把它自己的神性散布在外部世界的空间,以诗性直觉去贴近现世与生命中的“神秘真理”,不假思索而能即刻把握与领悟,而不依靠任何现有的观念、世所公认的准则、前人事例和经验去行动,因此,在惠特曼笔下,草并不是一个小孩捏在拳头里给他带去的那种没有生气的东西,而是他“意向的旗帜,由代表希望的绿色物质所组成。”惠特曼的感性,特别是他的色欲,经常修饰着他为我们写的那些事物的形象:

啊,喷着清凉气息的妖娆的大地,微笑吧!

   有着沉睡的液体般的树林的大地呀!

   浮着刚染上淡蓝色的皎月光辉的大地呀!

    (《自己之歌》第21节)        

于是物质被溶化了;树木变成了液态,而且轮廓是流动的(这两个形容词“液态”和“流体”在他的诗中经常出现。)。人们目睹现实情况的一种神秘变化,他的想象力也参与在其中了。因为惠特曼对他眼前所有的一切还不满足,他仿佛要唤醒世界上其余的一切,上至空间的无限和“时间的悠悠”。他的想象力犹如一匹善驰骏美的雄马,然而他很快放弃了那匹给他留下深刻印象的雄马:

    雄马哟,我只使用你一分钟,就将你抛弃了。

    我自己原跑得更快,为什么还需要你代步?

    即使我站着或坐站在这里也会比你更快。

    (《自己之歌》第32节)      

放弃了骏马的诗人,凭借他独具的奇妙想象,融入大千世界,以其博大的胸怀拥抱万物。于是,在这里便出现了这样的宇宙景象:

    我的缆索和沙囊离开了我,我的手肘放在海口上:

我环绕着起伏的山岩,手掌遮盖着各洲的大陆,

……

    我飞着一种流动的吞没了一切的灵魂的飞翔,

我所走的道路超过铅锤所能测量的深度。

……

    (《自己之歌》第33节)     

    惠特曼喜欢用丰富的、强烈跳荡的想象(或幻想),把幽深的思想潜藏在各种形式的具体形象中,曲折地表现出来,使人们感觉到诗歌呈现出一种神秘的气氛。惠特曼写《草叶集》的时候,觉得自己像个“梦行者”,在他醒过来时,惊讶地发现自己正随着他的幻想在前进,已经安全地越过了令人眩晕的高度,摆脱了十分困难的处境。他说:

        我在梦中,做着别的做梦者的一切的梦,

        我也是别的做梦者之中的一个。

    (《睡眠的人们》第1节)     

美国著名的惠特曼传记家布里斯·佩利说:“惠特曼就其耽于那种幻想的入迷状态看,与其说他属于西方,还不如说他属于东方。”[29]当惠特曼躺在晒干了的草地上或卧在科尼艾兰海滩上的时候,或当健康不好而去“林间小溪”寻求冷僻幽静环境的时候,他都有过忘我的、出神入迷的体验。他像爱默生或梭罗那样,也研究过进入忘我境界的东方文学作品。他去世前一年写的《波斯人的一课》这首诗,就是为了对苏菲派教徒(泛神论神秘主义者)的诗人表示敬意。这些诗人在他们的情诗中赞美我——你关系,“那是每个原子中心的强烈要求,要回到它的神圣的来源和出处,不管多远。”也许一次出神入迷的经验是由于生物胺在脑神经键诱发出来的一次神经病,一次不断加剧的躁狂症或冲动。但无关紧要,惠特曼明白他所知道的东西是超验主义的:

    我的兄弟姊妹们哟,你们看见了么?

    它不是混沌不是死亡,——它是形式、联合、计划——它是永恒的生命——它是幸福。

       (《自己之歌》第60节)        

在阳光下躺在夏日的草地上,诗人从前半生醒过来,以惊人的细致手法和决断语气写下了抒情诗,赞美“幸福”:

立刻一种无与伦比的安宁与知识,迅速地在我的周围兴起和展开,

因此我知道了上帝的手便是我自己的诺言,

    上帝的精神便是我自己的弟兄,

    而一切出生的人也都是我的弟兄,一切女人都是我的姊妹和我所爱的人,

    而造化的骨架便是爱,

    无穷无尽的是僵枯地飘落在田地里的树叶子,

    和叶下小孔里的棕色的蚁,

    是虫蛀的藩篱上面的苔藓、乱石堆、接骨木、毛蕊花、牛蒡草。

    (《自己之歌》第5节)       

古往今来,狂喜的诗人往往在性的想象中促成了灵魂与上帝的结合:

        冲动,冲动,冲动,

        永远是世界的生殖的冲动。

    (《自己之歌》第3节)     

        我愿意走到林边的河岸上,去掉一切人为的虚饰,赤裸了全身,

        回响,涟漪,喁喁低语,爱根草,合欢树,枝权和藤蔓,

        几次轻吻,几次拥抱,手臂的接触,……

    (《自己之歌》第2节)     

        我不能看见的某种东西高举起它的色具。

        一片汪洋的透明的液汁喷泼遍天上。

    (《自己之歌》第24节)   

在这种超验的结合中,诗人的兴奋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我降落到西方的路上,我的筋力衰惫了,

        芳香和青春从我面前经过,而我只是它们的辙迹。

    (《睡眠的人们》第2节)  

    惠特曼曾将自己的想象(幻想)与布莱克的比较,说:“布莱克的幻想成了规律,取代了正常的情况,充塞着整个场面;抛开了这可以看见的事实是,他把主观精神置于绝对的宝座上,固执己见而不受任何约束。但惠特曼,虽然他偶尔昂首阔步……却始终克制住自己,即使在他猛冲急转时也从未失控过一次,甚至还保持平衡。”[30]不管惠特曼怎么在屋脊上高声“喊叫”,他的脚跟牢牢地站在地面上。

另外,惠特曼还爱用暗示的方法和抽象、暧昧甚至带神秘色彩的字眼来表达他内心的“感悟”和信仰,这就更增加了《草叶集》的神秘主义特征。象征派诗人马拉美曾说:“说破是破坏。暗示才是创造。”“诗写出来本是叫人一点一点去猜想的。这就是暗示,就是梦幻。”这样写出来的,不复是具体的对象,而是神秘的心灵状态和谜语[31]。在语言方面,惠特曼惯用颅相学术语“黏着力”来表示强烈的兄弟情谊和友好关系。他还常把灵魂的、永恒的、精神的叫做“液体”,而把肉体的、短暂的、物质的叫做“固体”;同时也把前者命名为“海洋”,后者命名为“大陆”。在《黄昏》一诗中,惠特曼则使用了佛教用语“涅槃”,来表达最高程度的超凡脱俗。

五、“孤独的歌者”对存在的探险

惠特曼探索他自己的存在迷宫,开始了一趟神秘的旅程,最终发现:

经过一阵痉挛出一阵汗,然后我的身体安静清凉,

我入睡了——我睡得很久。

   

我不知道它——它没有名字——它没有被人说出过,

在任何字典里、言语里、符号里也找不到它。

   

它所附着的某种东西更重要于我所居住的地球,

创造是它的朋友,这个朋友的拥抱使我苏醒了。

   

或者我还能说出更多的东西。纲要吧!我要为我的兄弟姊妹们辩护。  

   

我的兄弟姊妹们哟,你们看见了么?

它不是混沌不是死亡,——它是形式、联合、计划——它是永恒的生命——它是幸福。

(《自己之歌》第60节)

深沉的神秘幻境的一切记号都出现了。诗人“经过一阵痉挛出一阵汗”,到最后他的身体变得“安静清凉”;他需要睡眠,久久的睡眠,来恢复体力。一个人苦思、费神之后,感情或精神消耗殆尽,他的身体状态便是如此。更甚者,他从这个神秘经验出来,一面还要摸索可以把他的发现委婉道来的语言——一种“在任何字典里、言语里、符号里也找不到”的语言。他在摸索之际终于想到的文字——“形式、联合、计划”、“永恒的生命”、“幸福”——都是存在之“真”的苍白贫瘠的复制品;“真”是无法表现的,只有心灵的深处才能了解,而那是语言无法贯穿之处。

    神秘的旅程,领悟到的也是一种神秘,其中真味只有会心者明瞭。然而,天下的会心者又有几多?盖·威·艾伦曾称惠特曼为“孤独的歌者”[32]女诗人艾·孟肯则认为他远远超越了时代,一个人“逆水而游,找不到同伴。”[33]至于惠特曼本人,他写道:

        一只无声的坚忍的蜘蛛,

       我看出它在一个小小的海洲上和四面隔绝,

       我看出它怎样向空阔的四周去探险,

       它从自己的体内散出一缕一缕一缕的丝来,

       永远散着——永不疲倦地忙碌着。

(《一只无声的坚忍的蜘蛛》)[34]

多么精当的自我写照呵!一个孤独而顽强的灵魂探险者,在茫茫大地甚至苍苍宇宙中寻求存在之“真”的诗人形象展现在我们眼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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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Gay Wilson A1len. The S01itary SingerA Critical Biography Of Walt Whitman[M]. New YorkOxford Univ. Press1987. p.152
[33] (美)埃·哈罗威. 自由而孤独的心[M]. 纽约:凡蒂奇出版社,1960.110.
[34] (美)惠特曼. 草叶集[M]. 楚图南、李野光译,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7.(文中引诗均出自此书)
 

(原载《江西社会科学》2010年第4期。录入编辑:乾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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