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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领域

【刘松涛】纳米技术的伦理挑战

      纳米是一个长度单位。在人类的日常感知参量中,长度单位是米(m)1纳米(nm)为十亿分之一米(10-9m)。所谓纳米科技,是指在纳米尺度(1100nm)上研究物质(包括原子和分子的操纵)特性和相互作用,以及利用这些特性开发新功能器件的一门科学技术,是现代科学与现代技术相结合的产物,涉及物理学、化学、材料学、现代仪器学、生物医学等众多基础学科。它的主要研究内容包括三个方面:纳米材料、纳米器件、纳米尺度的检测与表征。其中纳米材料是纳米科技的基础,纳米器件的研制水平和应用程度是我们是否进入纳米时代的重要标志,纳米尺度的检测与表征是纳米科技研究必不可少的手段,是实践和理论的重要基础。纳米科技最基本的问题是合成结构与性质具有对应关系的纳米材料。[1] 

      与历史上其他新兴技术相比,纳米技术在其发展的初期(上世纪90年代)就引起了政府、科技专家、企业界、媒体和公众的高度关注,并得到了资本市场的青睐。有人预测,纳米技术是21世纪最有可能取得突破的三个领域之一。 

      一、纳米技术的伦理挑战 

      与其他高技术一样,纳米技术既有诱人的前景,又有不可预料的风险。要确保最大限度地享受它带来的种种好处,必须特别重视和防范其负面影响和潜在风险,严肃考量它对社会价值和伦理的挑战。正如理查德·H. 史密斯(Richard H. Smith)所说:“需要对纳米技术进行正式的风险分析,因为风险是可以想象的最重要的社会和伦理问题之一。”[2]纳米技术交叉综合的学科性质和纳米物质优异的理化性能,使它的风险遍及健康、环境、社会、军事等各个领域,从而对人与人、人与社会和人与自然的关系带来广泛而深刻的影响。总体上说,它对伦理的挑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与健康风险相关的伦理挑战 

      目前,已有的关于纳米材料毒性的动物实验和流行病学研究结果都表明,纳米材料对暴露人群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健康伤害。关于纳米食品,人们对其安全性也提出了质疑。与健康风险相关的伦理问题主要是纳米科学家、纳米产品的研发人员、生产试制人员和纳米产品的消费者的健康权利与国家、社会和企业利益之间的可能冲突:(1)对纳米材料和纳米食品是否应该采取“预防原则”(precautionary principlePP)?是否应该对它们进行“有罪推定”(guilty until proven innocent)?是否应该对纳米食品进行“人体实验”?(2)对于存在极大健康风险的新产品,如何在公众的知情权和企业利益之间保持平衡?政府监管部门应该采取何种监管措施才恰当?(3)在存在健康风险的情况下,发达国家是否会将纳米材料和纳米技术相关产品的研发与生产向发展中国家转移,使发展中国家工人承担更大的健康风险?这一问题又对国际公正带来了哪些挑战?(4)如果纳米技术研发和生产对相关人员造成了健康伤害,谁应该对这些伤害负责?(5)纳米食品作为非自然食品,它与天然食品和以前的人工食品有何不同?它对不同文化背景、宗教信仰和价值观的人群的影响是什么?(6)纳米技术研究的合法性与公众信任问题。如果纳米技术有巨大的潜在风险,谁有权决定是否开展研究?在涉及国家机密、公司商业秘密等问题上,公众对相关研究决策及研究结果的知情权如何体现? 

      纳米医学技术直接与人体健康相关。纳米医学技术的发展,会引起以下伦理问题:(1)纳米技术可以提高重大疾病的早期诊断水平。早期诊断既会带来医学的进步,也会给患者带来希望。可是诊断不等于治疗。如果早期诊断出的疾病不可能得到及时的治疗,它会给患者带来极大的痛苦。对患者来说,纳米医学是给他们带来了希望,还是使其更加痛苦?社会是否会投入足够的医学资源对发现的疾病进行研究和寻找有效的治疗方法,这会涉及到资源分配的公正与患者健康权利之间的伦理冲突。(2)纳米技术将进一步促进基因技术的发展,开创后基因时代。发展具有高度针对性的基因药物治疗会遇到基因歧视这一伦理问题。(3)纳米医学技术作为一种稀缺资源,在医学实践中又会遇到医学资源分配上的公平、滥用和过度使用的伦理问题。(4)利用纳米技术进行基因优生,就是为未来人作决定,外来设计将人变成了他人的工具,善良的愿望变成了对他人的强制,这是否违背了任何人都享有自决权的伦理原则?基于遗传设计与性状的人工选择,必然减少遗传的多样性,是否会危害人类的整体利益?通过遗传设计将随机的差别变成先天的命运,“出生前的不平等”将会进一步加大后天的不平等,并在一定程度上对通过后天努力获得成功的价值取向提出挑战。(5)利用纳米技术复制人,生育就不再是婚姻和家庭的功能,家庭可能将不再存在,与家庭相关的各种社会规范可能不再有效:复制人能接受自己“复制人”的地位吗?如何确定复制人的社会身份?如何选择复制人的原型?如果复制人有技术上的缺陷,谁应该对这种缺陷负责?(6)纳米技术给人类长寿带来希望。但长寿不等于健康,用纳米技术延长生命存在健康风险,可能会降低生命质量;长寿可能引起生命价值与意义的危机;长寿可能引起代际公平与冲突,不利于整个社会的持续发展。(7)运用纳米技术进行人体增强,是否侵犯了人的尊严?自然人与非自然人的界限何在?增强与治疗的边界如何划分?(8)当把纳米材料运用于竞技体育,可能会冲击运动员的主体地位。违背运动员意愿的强迫使用,会对运动员健康和心理造成伤害。纳米技术的滥用,最终会违背公平比赛和挑战自我的体育精神。包括纳米技术在内的高科技在竞技体育中运用的限度如何确定? 

      ()与环境风险相关的伦理挑战 

      纳米技术的成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处理环境及其相关问题的能力。纳米物质在生产、使用和处置过程中都可能向环境中释放,并造成相应的环境暴露和可能的污染。与纳米污染相关的伦理问题主要有:(1)对生物的伤害造成物种减少,破坏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和稳定性,从而破坏自然的内在价值。(2)具有自我复制能力的纳米机器的失控,会造成生态吞噬,并最终造成人类的毁灭。对人类持续发展和种的延续造成了挑战。(3)对重视历史进化过程的环境伦理学来说,大量生产全新种类的纳米物质并以此代替自然物,会引起自然物价值的丧失。(4)通过纳米技术把自然和人都变成人工物,就是对自然过程“扮演上帝”(playing God),就是对自然神圣性的傲慢和蔑视,也会对人之为人的意义造成威胁。(5)纳米技术承诺能满足所有人的需求,这只是技术乐观主义者为向公众兜售其技术主张而制造的乌托邦,主要目的是想获得对纳米技术的政治和经济支持。对纳米技术的盲目乐观态度常常给人们带来巨大的误导。它很容易鼓励人们放松警惕,放弃其在环境方面的审慎行为。它往往会鼓励人们浪费资源和能源,肆意制造垃圾和染污,对目前的一些重要环保理念造成负面冲击。(6)纳米污染同样会涉及到如何协调不同群体之间的环境利益关系,它也会引起代内公正与代际公正两大问题。 

      ()与社会风险相关的伦理挑战 

      作为可能引导下一次产业革命的新技术,纳米浪潮对个人和社会都会带来一系列深刻的影响。(1)纳米技术在信息领域的广泛应用,可能会造成私人领域公开化,对保护个人隐私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会带来信息伤害、信息平等、信息不公及对道德自主性的尊重等伦理问题。(2)不同利益群体在塑造纳米未来中的博弈、不同的经济基础和研发条件及现行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财富分配方式的综合作用,可能会造成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富人与穷人之间的“纳米鸿沟”(nano-divide)(3)知识产权保护与专利制度对纳米研究成果利益分享的公正性带来了何种挑战?过于宽松的专利授权会导致纳米技术领域的“专利丛林”或“反公地悲剧”吗?①这对整个人类的发展有何影响?(4)纳米技术上的领先优势可能用于谋求经济霸权和殖民掠夺、加剧地缘政治的紧张和冲突,也可能用于促进合作、和平与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全球性运动;可能遵循资本的逻辑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也可能优先用于解决国际社会共同面临的困难,特别是改善贫困人口的生存状况。这些可能的选择对国际公正问题带来了巨大的挑战。(5)纳米技术带来的产业结构调整对不同国家和不同人群有不同的影响,对一些人可能是机遇和福祉,对另一些人可能是挑战和伤害。特别是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可能有完全不同的影响。(6)纳米教育作为公民进入纳米时代的准备,教育机会这个起点直接影响着未来的就业机会和财富分配方面的公正。 

      ()与军事风险相关的伦理挑战 

      纳米技术是未来军事高科技的制高点,纳米技术的军事应用具有必然性。纳米军事技术可能会根本改变战争的形态和方式,由此导致的风险可能有:(1)纳米军事技术的滥用和被恐怖主义运用,会对国家安全、公民的生命和财产造成严重的威胁。(2)纳米军事技术可能打破现有的国际军事平衡,引发新一轮国际军备竞赛,增加国际安全风险。这些可能的国际国内安全风险是否会带来新的人道主义灾难?(3)纳米武器是纳米军事技术的物化,它在本质上是科技成果被“恶用”的产物,它可能会对既有的战争伦理带来巨大的冲击:它可能消解正义战争标准;使战争手段更不人道;可能降低军人的伦理水准等等。(4)纳米技术是否会制造出比现有的ABC武器破坏性更大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从而进一步把人类推向毁灭的深渊? 

      二、纳米技术伦理问题的特殊性 

      从理论上说,纳米技术的学科独立性及纳米伦理问题的独特性决定了纳米技术伦理问题研究的价值和意义。那么,纳米技术是否是一门独立的学科?与以前的其它高技术相比,纳米技术到底有何独特之处?它又带来了哪些独特的伦理问题呢?对此人们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尽管纳米技术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获得了大量的研究经费,但纳米技术与其它学科之间并没有什么本质上的不同,它只不过是化学、生物学、物理学、材料科学、工程学、信息技术等现存学科的汇聚(convergence)和联合(amalgamation)而已,至少它与这些学科之间的边界是模糊不清的,因此其相应的伦理问题也必定得不到很好的界定。还有人认为,纳米伦理不是一个什么不同的研究领域,因为它没有提出生命伦理、计算机伦理等没有考虑过的新问题,也没有使既有的伦理问题更为突出。安全、平等、军事、公开等伦理问题与其他许多科技领域都相关,而不仅仅是属于纳米技术。与此相反,生命伦理之所以成立,是因为生命科学确实是引入了全新的道德问题。 

      帕特里克·林和弗里茨·阿尔霍夫对上述观点提出了质疑。[3]他们认为,纳米技术是一个新的技术范畴,它涉及在分子水平或纳米尺度上对物质的精确操纵。在这一尺度上,量子物理学的基本原理起着关键的作用,普通物质会显示出非常新颖的特性,并且能制造出新的物质。从其他科学领域生长出来这一事实,并不妨碍把纳米技术视为一个独立领域。上述观点对纳米技术学科独立性的质疑,类似于科学哲学中关于能否把化学、生物学及其它已经建立起来的学科简单地还原为物理学的讨论。之所以有这种还原论的讨论,是因为在这些学科领域中,支配着原子、分子及其独立结构间相互作用的物理定律仍然起着作用。但是,无论我们对这一讨论持何种立场,都没有人会认为生物学或者化学不是独立的学科。同样,仅仅因为纳米技术源于其他学科就否定其学科的独立性,显然是不恰当的。他们认为,更合理的看法是纳米技术带来了某些独特的东西,它远远超出了各相关学科的简单相加,至少是第一次使这些不同的学科整合为一个新领域。即使我们退一步认为纳米技术仅仅是不同学科的汇聚,我们也有理由认为它代表了人类认识世界的一个新的顶峰。这一事实也要求我们必须对纳米技术伦理问题与生物技术和信息技术伦理问题间的相似性持谨慎态度,因而有必要对纳米技术的伦理问题进行单独的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提前考虑纳米技术的未来图景,以达到兴利除害的目的。 

      考察纳米技术以前的核技术、信息技术和生物技术的发展情形,就会发现它们有相当一致的发展模式,即开发、使用、社会关注、管理、最终获得某种解决方法。然而,纳米技术与此有所不同。首先,纳米技术的发展速度和它可能引起的深刻变革,已经超过了我们理解和引导其发展的能力。科学家已经打开了纳米技术及其复杂性的“黑箱”,使其突然释放出巨大的能量,引起了技术的系列变革——其他产品和技术方法不得不调整自己以适应纳米技术的变革。但是,对这一黑箱本身我们还缺乏深入的认识,对于可能引起的变革及其后果更是难以做出准确的判断。 

      其次,纳米技术作为一个交叉综合性学科,它所引起的变革并不局限在某一个技术或生产领域,而是为多领域应用提供了广泛的技术平台,特别是纳米技术对信息技术、生物技术的影响,可能使这些领域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使基于纳米技术的技术变革可能具有从根本上改变社会关系、劳动力、国际经济并影响社会组织机构的潜在能力。所以,研究纳米技术的伦理问题,不仅要讨论它在何种程度上加剧了此前的高新技术伦理困境与冲突,也要探析它在这些领域引起了哪些新问题。更为重要的是,除了对这些技术领域的变革进行个别考察之外,还必须考察由于技术汇聚而引起的变革及其伦理问题。 

      再次,就纳米材料与纳米装置的区分的视角而言,我们当下要关注的纳米伦理问题是由第一代纳米产品(新型纳米材料)的开发和应用带来的影响,主要涉及健康、环境、安全、隐私、人体增强、国际安全、研究伦理、知识产权和人道主义等方面。而当纳米装置(比如分子装配器)等更先进的纳米技术形态在将来成为可能并在纳米技术中占主导地位时,一些更加独特和严峻的长远问题也需要引起关注。这些问题主要包括纳米技术对信息的获取、社会福利、教育改革、人工智能、太空探索、长生不老、人的尊严等的伦理意义。当然,由于目前对纳米技术本身的了解还微乎其微,甚至连纳米科技专家也不知道纳米技术在未来某个时候的准确形态,更不要说“分子装配器”等更高级的纳米技术形态将是什么情形。所以,对“分子装配器”之类的纳米技术形态有人赞同,也有人反对。但从技术的发展历史看,对技术发展的中长期预测往往都是过于乐观或者过于悲观,而今天业已存在的电话、飞机、收音机、火箭甚至个人电脑等都曾经被认为是根本不可能或者不可行的。快速发展的技术给我们的启示是,现在限制技术发展的因素可能恰恰就是我们的想象力,对待这些技术可能性最明智的方针就是视其为合理的,除非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它们不合理。从这一角度说,认为与分子装配器相关的技术难题终将得到解决并非是不合理的。尽管诸如分子装配器等更先进的纳米技术还只是一种未来的遥远可能性,但由于其愿景是如此具有破坏性,故必须对其风险和伦理影响提前进行思考。技术越先进,相应的风险也越大,与风险相关的责任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围绕风险展开的伦理问题也将成为一种新的伦理议题。国际风险管理理事会给出了纳米技术风险管理的两个参考框架——一个针对被动纳米结构(passive nanostructures),一个针对主动纳米装置与系统(active nanoscale devices and systems)。纳米技术的伦理问题与这两个框架相关,并且其相关度随时间推移而增加。 

      最后,当纳米技术从纳米尺度和纳米制造的角度为我们打开纳米“黑箱”时,也就改变着我们对物质单位的看法,为我们开启了看待世界的纳米方式。正是存在纳米技术这一事实本身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它塑造着我们对自然的理解,改变着我们长期拥有并十分珍视的对科学技术和工程的管理方法,并最终影响着我们如何重新设计我们的管理、法律、社会和伦理的基本框架。 

      三、对纳米技术的伦理态度 

      总体上说,对纳米科技的社会影响的看法,目前存在着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即乐观主义的乌托邦(utopia)理想和悲观主义的敌托邦(dystopia)梦魇。[4]前者强调当纳米技术获得充分发展以后,目前存在的大部分全球性问题都可迎刃而解,纳米技术的充分发展将是通向理想社会的桥梁。后者则为纳米技术的未来发展描绘了一幅灾难性图景,认为纳米技术的技术理性逻辑将成为一种自主性力量而摆脱人类的控制,人类终将因发展纳米技术而走上不归之路。乐观主义并不否认纳米技术的负面影响和风险,只是它从技术价值中立论出发,认为技术的负面影响和风险源于技术的不当运用,而不在于技术本身,故纳米技术的前景取决于人类的道德责任。悲观主义显然忽视了人在技术发展中的积极能动作用,认为人依附于技术、决定于技术。无论对于乐观主义还是悲观主义来说,人和技术都是分离的。乐观主义将技术看成一种脱离人的纯粹工具,人对技术的控制是外在于技术的,它的应用结果如何,仅仅取决于如何应用,其负面影响源于技术的不当应用。悲观主义则只见技术不见人,人于技术而言是无能为力的,人最终将沦为技术的奴隶。 

      对悲观主义来说,发展纳米技术对社会的风险与伦理冲击自不待言。其实,乐观主义也无法回避纳米技术的风险与伦理问题,它在预想纳米技术的种种好处时,不可能回避各种负面影响,只是对它而言,这种负面影响是可控的。然而,这其中也包含着伦理困境——如果人能够控制纳米技术的未来前景,必然意味着在纳米技术开始发展之时就存在着一些人对另一些人的控制,否则就不可能不导致纳米技术的“误用”或“滥用”。为什么要有人对人的控制?谁有权对别人施加控制?这种控制在何种意义上是正当的?就是关于预想的纳米技术的种种益处,也面临着诸多问题,比如前面提到的国际间及一国内部如何分配这些利益才算公正?如何判断短期的收益与长期的风险?谁将为这些长远的风险付出成本或代价?等等。 

      与纯粹的乐观主义和悲观主义不同,我们对纳米技术的发展前景持谨慎的乐观态度。认为技术是主体与客体的互动体系,技术的发展有其一定的内在逻辑,但技术总是“为人的”和“人为的”,在“类”的意义上,人始终是积极主动的因素,技术并非脱离人而存在,技术目的与技术路线始终是人的建构和选择,是一种内含价值的活动。当我们以人类的幸福和持续繁荣为目的,必然会把对纳米技术的伦理考量贯穿于其生命周期的每个环节,实时调控我们的技术行为和伦理规范,保持二者间的必要张力。 

      注释: 

      ①“专利丛林”是美国伯克利大学专利法专家卡尔·夏皮罗(Karl Sharpiro)提出的一个概念。它意指专利技术的重叠性和技术被多个主体拥有,导致专利的应用和创新被阻碍,并因此出现专利数量快速增长,但使用不足的现象。“公地悲剧”则是由“公地”的产权性质决定的。“公地”作为一项资源或财产有许多拥有者,他们中的每一个都有使用权,但没有人能阻止他人使用,结果是造成资源的过度使用和枯竭。密歇根大学的黑勒(Miachael Heller)提出的“反公地悲剧”中的“反公地”则有相反的产权性质。“反公地”作为一项资源或财产也有许多拥有者,但他们中的每一个都有权阻止其他人使用该资源,从而没有人拥有有效的使用权。其特征在于给资源的使用设置障碍,导致资源的闲置和使用不足,造成浪费。 

     

  【参考文献】  

      [1]白春礼.纳米科技及其发展前景[J].科学通报,2001(1)89-92 

      [2]Richard H. Simith. Social, Ethical, and Legal Implications of Nanotechnology[A]. Mihail C. Roco, William Sims Bainbridge. Societal Implications of Nanoscience and Nanotechnology[C]. Dordrecht: Kluwer Academic Publishers. 260 

      [3]Patrick Lin, Fritz Allhoff Nanoscience and Nanoethics: Defining the Disciplines[A]. Fritz Allhoff, Patrick Lin, James Moor, John Weckert. Nanoethics: The Ethical And Social Implications of Nanotechnology[C]. Hoboken: John Weley & Sons, 2007. 3-16 

      [4]李三虎.纳米技术的伦理意义考量[J].科学文化评论,2006(2)14-27  

   (原载《理论与改革》2012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