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网首页|客户端|官方微博|报刊投稿|邮箱 中国社会科学网
当前位置:首页>>分支学科>>逻辑学

【卢德平】符号的悖论与皮尔士的教义

一、符号悖论:表象与实质

国内外不少学者往往倾向于从皮尔士的各种符号定义出发,来探讨皮尔士的符号学说,但有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皮尔士的多重符号定义显示,符号多元归属,符号立足和落脚点多重安置,符号的代表物既有能见或能听的外化结果,也有尚未外化的思想结晶。皮尔士对于符号的多种界定本身,呈现出符号悖论的表象。这种悖论的表象并非证明皮尔士对于符号本质的理解和解释存在着模糊或矛盾,而是体现了皮尔士在辨析符号本质属性的过程中采取了多种方法论和多重视角。皮尔士关于符号问题论述甚多,但并无专门探讨符号的界定、本质特性、分类等符号学关键问题的单篇独立论文。《皮尔士哲学论集》编者从《皮尔士全集》八处摘编汇总而成的该书第七篇作为符号学的逻辑学:符号理论cf. Peirce, S. C., 1955: 98119)一文,虽然体现了皮尔士符号学思想的主要精神,但事实上无法呈现皮尔士考察符号问题时的繁复思路,也就是说,无法解释符号思想在其整个学术思想体系里的位置,无法回答符号问题在皮尔士的哲学思想体系里占据何种高度。这一点恰恰是研究皮尔士符号学说需要解答的重大问题。

具体而言,在皮尔士的符号理论里面,这些符号表象的悖论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关键方面:

第一,最核心的问题是关于符号的界定,其基本内容既包括能见的外部形态,也即外化之后的状态,分别体现为听得见的语言符号和语言符号之外的其他类型的符号,也包括未曾外化的思想或心灵状态,分别体现为反思的结果或逻辑学的判断;但是无论是外化的符号状态,还是未曾外化的思想或心灵状况,实质上属于符号的两种状态:外化的状态之所以是符号,根本上来源于思想或心灵的认知。如果缺少了思想或心灵的认知,那么外化的符号形态就无法获得成立的依据,而不过是处于物理学意义上的一种纯粹的外部物质形式。

所以,对于符号的这种外部分化与否的界定,实质上在于确立了符号的两个核心维度:外化的形态总是具化处于思想或心灵状况的符号概念。那么这两种维度的吻合又不是一种抽象概念的简单具化。每一种具化不过是对于这个抽象和具有普遍性的符号概念的外在化而已,总是在不断接近处于思想或心灵状态的符号概念,但这种接近又不同于任何简单的复制。其原因在于:不获得具化,符号永远处于一种思想或心灵的状况。如果说复制,则每一次外化的符号总是在复制思想或心灵状态的普遍性或可能性;如果说没有复制,则每一次外化的符号总是伴随着其局部性和偶然性。从这一意义上说,需要把两种状态的符号结合起来,而这恰恰又是皮尔士符号学说所展示的符号悖论。

第二,对于符号的分类,实质上体现了区别于二元主义的三元论,而这个三元论似乎不单纯是为了符号分类的科学性,而更多是为了体现科学体系的解释力。作为皮尔士的符号基础三分法,“相似”(icon)、“标引”(index)、“抽象符号”(symbol),形成的理由并不来自符号本身的任何特点,从而由此决定符号需要采取这样的基础三分法,而是来自对符号所表现之物的三种基本的认识论的判断:所认识对象的属性存在;所研究对象与符号之间的因果关系;所研究对象与符号之间通过某种观念的确证而获得的关系。

三种认识方法事实上又可以还原为对对象属性的反思,对对象与认识手段或方法之间可见,或经过思考之后形成的关系辨别,以及从物理学等角度无法获知二者关系,却需要求助社会共同体的共识来确立这种关系的文化或社会合理性。这三种基本的认识方法确立了符号的三种基本的类别,而非什么符号外化之后的形态特征决定了符号的类属。从符号之外的非符号要素构成,对符号进行确认,同时又在这种不从符号出发而对符号所的基础分类中,呈现出符号的悖论:皮尔士的符号分类法,就其最基本的构成而言,实质超出了符号的界线,形成了从非符号视角对符号分类的悖论。正是由于皮尔士以这种外在于符号的非符号视角来对符号进行分类,因此形成了高达59049种的符号类别[1]。这个符号数量远远超出了符号本身的形态现实性。符号的分类,从三分法基础阶段出发,再现了人们对于符号的数万种思考视角,以及这种思考的意义和价值。这正是表面分类悖论背后深远化的合理路径。

对于符号悖论的解释,其合理化路径又牵涉到皮尔士以整个科学体系进行验证的莫大雄心。皮尔士为何需要从这么多的角度,采用数学、逻辑学、形而上学、现象学,甚至自然科学等众多学科的立场来探讨符号问题呢?是否符号问题一定涉及到这么多的学科,或者换句话讲,皮尔士诸多领域的研究是否可以通过符号来进行整合?对这些问题的解答,涉及到皮尔士符号悖论的理由,涉及到皮尔士整个符号学说的理论线索,涉及到对于皮尔士整个思想体系的把握。

值得注意的是,国际上柯拉皮托认为皮尔士有关符号的论述背后存在着一种学术的张力,这种张力主要由形式化冲动和实用主义冲动所构成(cf. C. Vincent2011: 7,但其有关符号悖论内在张力的主张,并未将皮尔士的符号理论提升到皮尔士科学体系的高度,而仅仅局限于从符号的悖论表象反推其关于符号问题研究的学术驱动,而没有将这种结果皮尔士对于科学体系建设的努力联系起来,遮蔽了符号问题的研究与皮尔士所要构建的科学体系之间的内在关系。国内学者江怡指出:“珀斯(皮尔士)始终是以科学家的身份在从事哲学研究,他的所有哲学思想都来自他在科学领域中的工作。珀斯最有代表性的哲学观点应当是他的‘实用主义准则’,而这一准则正是根据他的科学实验提出的。”(江怡, 2015: 17)江怡有关皮尔士实用主义哲学思想与其科学体系之间关系的论述,提供了非常富有意义的启示。

检索《皮尔士全集》不难发现,有近一千处论述符号(sign)问题,且从不同角度对符号进行界定和分析,形成字面悖论的表象。如果把这些字面上难以统一的界定和描述推广到其背后隐藏的学术视角,那么可以发现,这种学术悖论后面存在着一种更加宏大的学术视野。这种学术视野就是皮尔士所倡导的整个科学体系,而关于符号问题的思考和研究,不只是作为哲学下位的逻辑学和形而上学的基本指向。当这种逻辑学或形而上学的学术指向牵涉到在哲学之上或之外的科学体系时,符号学的术语所指向的范畴远远超出了逻辑学或形而上学的界。从符号学的概念出发,去指向哲学,包括心理学、美学等其他人文学科,甚至哲学之外的自然科学诸学科,恰恰是这种表象悖论所透视的多线索、多层次的宏大学科体系。如果我们采取完全相反的思路,从哲学之外的整个科学体系返回到哲学,再进一步返回到逻辑学或形而上学,直至符号本身的构成,那么,这种字面上的符号定义悖论又隐藏着另一条逻辑线索:皮尔士符号学经典理论依托于更大范围的科学体系。从符号悖论放射到整个科学体系,从整个科学体系返回支撑符号的成立,正是皮尔士符号悖论之谜所隐藏的两条重要线索。这两条线索的宏大性和深远性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这两条线索涉及到科学体系中各学科之间的上下位关系,及其内在复杂联系,而提出这样的线索,并以符号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论证这两条线索,成为皮尔士整个学术生涯的核心内容。皮尔士指出:“这样所谓的二重断言,首先是指逻辑学应该引证数学来把控争论的原则,其次本体论哲学应该同样引证逻辑学。这种所谓的二重断言,不过是奥古斯丁· 孔德的一般断言的以下个案而已:科学各学科应该参照所研究对象的抽象性而进行有序的排列;每一门科学都是依据抽象性从上位的科学门类里获取调解原则,而从抽象性上处于下位的科学门类里面获取资料以做归纳。只要科学各门类以这样的尺度进行排序,那么这些关系就能成立。如果某种东西之于对象的整个属都能成立的话,那么对于该属的所有种的研究,这一真理同样可以视为原则。如果关于种是成立的话,那么将构成对于整个属的发现也是真理的资料。”(Peirce, S. C., 1931–19583.427

从皮尔士的经典表述里可以发现:对于符号问题的研究,属于整个科学体系的内部有机成分,不能仅就符号而研究符号。相反,正是由于对符号问题的解释构成了整个科学体系的重要脉络,因此,从上位的符号门类来观照下位的符号现象,可以指向符号在整个科学体系里的地位。同样,从下位的符号现象来解释上位的科学门类,又恰恰可以解释符号脉络下面隐藏的科学体系的内在制约。正是由于整个科学体系对于符号问题的这种制约和影响,因此研究符号问题,指向了对于整个科学体系的贡献。

从符号的悖论分析下去,才有可能揭示其背后的整个科学体系成立的理由,也才能揭示符号问题的研究对于整个科学体系发挥着何种作用。如果撇开整个科学体系与符号构成之间的深层关系,那么符号的研究就成为一种单纯经验的描述,而这样的经验描述显然无法和整个科学体系的构建发生联系。从符号理论与整个科学体系之间的这种深层关系考察,才能有效解释皮尔士所言的科学体系的内在架构性,以及诸学科之间所确立的内在关系。对于这一重要问题的困惑,直接表现为无法解释如此多的学科门类何以从各个方面涉及符号的多个维度,也无法回答:从符号理论的角度看,这些表面缺少直接关联的学科门类为什么要处于皮尔士的符号分类体系之中。当然,这种困惑属于对于皮尔士经典符号学思想不知所云而生的困惑,是研究皮尔士符号理论、科学体系理论、实用主义哲学思想必须清除的困惑。

符号的悖论不仅仅指涉这两条重要线索,而且更加关键的是,为提高两条线索的逻辑性,皮尔士致力于通过符号来确立多个学科之间的联系,并通过符号的体系性去建立整个科学的体系性,从而确立符号作为整个科学体系的基础性力量。例如,在皮尔士看来,两个数学等式实质上处于一种“相似”(icon)的符号关系,这种符号关系的视角,确立了数学等式的成立理由。一种与符号问题似乎无甚关联的学科,从对符号的思考中发现了自身的成立理由,也以对可能性探究为目标的数学构成了通向皮尔士实用主义的基本法则——既是非时间,又是超越情境,具有普遍实用效果的学术路径。从这样的角度看,作为整个科学体系的最高学科数学在其符号体系中处于何种位置,如何支配其符号体系的构建,似乎获得了新的解答。

 

二、皮尔士的符号规则:统一与分歧

但是,诸种符号悖论既有与多种学科的交叉关系,又有值得研究的统一理由,这个统一的理由至少包括以下两点:

第一,皮尔士基于认识论的理解,提出范畴化体系,并命名为第一性、第二性、第三性,将符号的三种基础形态,即“相似”、“标引”、“抽象符号”分别囊括其中,使之获得统一。与此同时,皮尔士又提出“习惯”(habit)或具有普遍性、概括性、可能性特征的法则,作为符号的深层规则,使各种符号获得了内在的统一。这种内在的统一,表现为不可更改的基础法则,属于看不见摸不着的内在法则,实质上决定着符号内外结合的基本规则。作为皮尔士实用主义思想核心概念的“习惯”,代表了支配着意愿、心理状态、偏好,乃至日常行为的普遍性法则,为符号在表面悖论之后如何获得内在统一奠定了重要基础。

第二,上述三元论尽管其来源并非符号本身,而是来源于关于符号的形而上学思考,但皮尔士的这种论述方式,实际上又给符号的悖论表象赋予了一种统一的视角。依据这种视角,符号论、认识论、逻辑学获得了高度一致,促成了以三元基础分类法为出发点的多重符号分类结果。符号论从“相似”到“标引”再到“抽象符号”的三种基础分类,认识论的第一、第二、第三三性范畴,外加逻辑学从词项到命题,再到论元的三分法,构成了符号悖论中的统一链,奠定了符号论悖论表象背后的统一规则。

这种悖论背后的统一规则,揭示了皮尔士符号理论的精髓,将其表面貌似悖论的符号界定指向了一种内在的统一,并由此实现与科学体系的汇通。从这一角度看,皮尔士的符号理论作为一种哲学,甚至大科学体系的必要成分,构成了其整个科学体系研究的精华。皮尔士的符号理论远远超出了一般符号学意义上的学科界定,而成为一种哲学中的哲学,科学中的科学。

当然,就符号的基本构成而言,除了上述宏观原则连贯了多样化的符号形态,符号三分法仍然既有哲学认识论的理论源渊,又植根于符号的基本构成:主体人在表述对象的时候使用着符号,因此符号无疑存在着对象的关系,但主体人在使用符号的过程中又不可避免持有其特有的主张,而这样的主张深刻贯穿符号过程,在关于符号的传播和解读时,为原初的符号增加了一个特有的主体维度。这样,符号既是关于对象的命名,又是关于对象状况或特征的逻辑判断,只不过这种判断作为逻辑学命题存在真或假的问题。同时,主体在形成符号,传播符号,并使之获得未来解释的时候,主体的独特解释这一容易忽视的维度,又不断呈现出来。但是,主体的维度又符号意义的形成和传递过程紧密结合在一起。因此,从符号的解读而非仅仅从符号的形成方面考察,实质上存在着关于对象如何,符号与对象的状况如何匹配,以及主体人对符号所投射的情感、意愿、动机等难以看见的维度,构成符号三分法的又一个理论深度。

如果没有了这个三分法,特别是缺乏了主体人对于符号的情感、动机、意愿的投射,而仅仅成为机械转述一种人没有直接关系也不可能由人去自由转述的符号的话,符号将脱离人的研究领域。三分法的提出,解决了符号在传递的过程中存在的时间向度问题,蕴含着符号本身发展的维度。正是这样的理论独特性,使皮尔士的符号学说在理论深度上实现了罕见的超越,奠定了其经典符号学的地位(参见卢德平,2016114120)。

皮尔士符号理论中的上述规则及其构成,恰恰是其符号学体系的内在要义。只有把这种规则系统重新整理和表述出来,才有可能深入揭示符号悖论及其统一问题。在探讨这一问题之前,我们需要记住:皮尔士早在如何使我们的观念更明确信念的确立 这两篇中就明确提出(cf. Peirce, S. C., 1955: 541),我们的所有哲理探究目的在于确立所要探讨的真理,以及为此而确立的信念,而质疑则是不断破除探究障碍的需要,只有在不断质疑下,我们对于真理的探究才能永远持续下去。但是,问题并不停留于此。这个质疑性破除,实际上标志着符号学的目标所在。在皮尔士看来,质疑的提出和破除总是基于一定的最终共同体(final community)的共识,而这个最终共同体不过是一些共享探索精神,以信念的确立为探索目标者的社会聚集。从比较宽泛的意义上说,社会成员正是基于相对广义的消除质疑的可行性,而在部分维度上共享最终社会共同体,从而使符号的存在和通行主要位于一定的社会共同体内部。在此意义上,处于这一最终共同体内部的社会成员之间容易确立符号的联系。正是上述共同体精神构成了符号探索中的质疑解除质疑形成并巩固信念,从而确立真理这一过程。

在此基础上,各学科之间呈现出符号所展示的层次性和结构性关系。正如皮尔士所说:“美学是理想的科学,或者说没有任何更深的理由,仍可标榜为客观可钦佩的理想的科学。我对此学科并不熟悉,但美学应该以现象学为基础。伦理学,或名之为好与坏的科学,必须诉诸美学,以确定最高点或最佳点。伦理学是一种有关自我控制或审慎权宜之行为的理论。逻辑学则是有关自我控制或审慎权宜思想的理论,因此必须诉诸伦理学作为其原则。它又同时依据现象学和数学。所有的思想都是通过符号运行的,因此逻辑学应该视为关于符号的普遍法则的科学。这种意义上的逻辑学应该包括三个分支:1思辨语法,或者关于符号的本质和意义的一般理论,无论这些符号是相似符号,标引符号,还是抽象符号。2批评学科,对各种论元进行分类,确定每一种力量的论证性和程度。3方法论,主要研究关于真理的探究、阐释及应用过程中应该追寻的方法。上述每一分支又依据前一分支来确立自身。”(Peirce, S. C., 1931–19581.191

皮尔士的这一鲜明断言解释了这样几个问题:1符号探究的原则如何才能服务于更高的目标,同时作为其直接隶属的逻辑学学科又是如何从外部来规范和调整符号的基本研究的;2作为逻辑学的三个基本分支,都牵涉到符号的探究。当然其中第一项涉及的符号问题更直接,但其他两个逻辑学的分支并非毫无关系,相反却是从另外的角度来解释符号的本体意义。简言之,首先符号之所以成立和持续,根本上是因为人们需要探究真理,这是逻辑学的方法论维度;其次对于符号的成立和持续过程,需要求诸逻辑学的思辨能力,对其进行必要的分类,当然这个过程又需要论证和推理,这又逻辑学的基本操作程序发生耦合。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在皮尔士关于符号的分类之中,从最基本的三分法发展到近6万种,这种近乎几何推断结果的数量并非是基于符号实际状态的任何现实或现象分类。但是,这种分类的必要性又取决于诸多繁复现象背后的某种“价”(valence),正是这种统一的符号“价”使得诸多繁复的符号现象获得了背后整合的力量。皮尔士指出:“首先,让我们质问一下,是否有某种‘价’属于现象诸要素变化的唯一形式维度。但是,让我们审视一下,这种分类的可能性取决于‘多价’的可能性,而同时依据‘价’而获得分类可能性并非是其间关系促成的结果。由此可以看出,依据这类关系‘价’而促成的分类应该视为隶属于上述‘价’而形成的分类,当然我们应该视这种‘价’为理所当然。”(Peirce, S. C., 1931–19581. 291

皮尔士所提出的“价”学说,很少获得关注,但其符号类别和符号界定的悖论表象背后存在着这种“价”的不可见的核心元素,支撑着符号的多重表面现象,并且以一种背后的价值性规律左右着表象的多种形态。如果要说皮尔士的符号悖论表象背后存在着一种规律性的要素,制约着符号的纷繁表象,那么这种从逻辑学透露出来的背后隐藏着的规则,恰恰是推动符号悖论成立的理由,只不过这种理由科学体系的全面宏观诉求相比,更加直接,也更接近于符号表象。

从对“价”的思考到逻辑学的思考,显示了皮尔士在辨识符号悖论的过程中所坚持的从抽象到具体的又一哲学思辨方法。皮尔士认为,逻辑学不过是符号学的另一代名词,是关于符号的准必然的形式学说。按照皮尔士的阐释,“逻辑学之所以被视为‘准必然’或形式的,其理由主要在于:我们观察到符号的本质,而且通过这样的观察,借助不妨称之为抽象的过程,我们到达了一些尽管有谬误却能成立的说明,因此关于‘科学’理性所断言的符号本质,很难说它是必然的。就抽象过程而言,它本身无非是一种观察。我称之为抽象的观察的能力,属于一般人完全承认的,但对此哲学理论似乎没有留下太多空间。对于每一个人来讲熟悉的经验在于:人们总是期待一种完全超越目前手段的东西,并且试图通过这样的问题来实现这种愿望:‘通过同样的方法,也就是说如果我有充分的手段来满足的话,我是否能实现这一东西呢?’要回答这样的问题,他总是搜刮内心,并由此形成我称之为抽象的观察的东西。”Peirce, S. C., 1931–19581. 227)皮尔士所提出的“抽象的观察”这一重要议题,阐释了符号构成的两个侧面,只是观察侧面容易获得注视,而抽象侧面似乎遭到忽视。正是从这一“抽象的观察”的双重侧面我们发现皮尔士所说的“型”(type)与“例”(token)的语言符号就是这种抽象的观察的典型表现cf. Peirce, S. C., 1955: 113114)同时,皮尔士所说的符号就其属性而言需要具象化,但具象化的特征又不是符号的属性,说的恰恰正是这种抽象的观察原则所体现的符号哲学元素cf. Peirce, S. Charles, 1955:101

从这一角度看,不仅符号学理论如此,就连构成皮尔士实用主义原则的普遍、可能、未来效果的重要主张,也是皮尔士这种思想脉络的体现。与詹姆斯不同的是,皮尔士的实用主义哲学主张的正是“抽象的观察”内外结合的效果,并且指向了整个科学体系的构成。核心内容是皮尔士所说的普遍性和可能性,但这种普遍性和可能性又需要语境化的具象,而绝非唯名论所坚持的任何意义都来自观察,而非抽象。简言之,皮尔士的实用主义哲学思想,绝非属于抽象和具体的区分问题。

三、结语

    以上我们从皮尔士的整个科学体系的谱系结构以及规则内涵、以及抽象和观察互渗三个方面确证了皮尔士如何通过这些宏观、内在的原则来奠定多元化的符号构成的基础,从而破除了符号悖论的假象,并以对符号的系统探讨来指向更宏观、更深层的理论目标。

    对于皮尔士的符号学说,在评价和理解上产生多重分歧,而这种分歧除了后来的解释者对于皮尔士的符号理论甚至包括其实用主义哲学主张,存在着诸多认识的歧外,根本上来自于对皮尔士符号学说存在着认识的误区。皮尔士的符号学说的理论包容性来自对于整个科学体系的巨大包容,并试图通过对于科学体系的解释和说明,来揭示符号所凝聚的延伸价值,以及反过来,阐释从自然科学到人文社科对于符号的支撑价值。对于符号的研究,为整个科学体系的解释提供了更有说服力的贡献,而二者的结合本身才是皮尔士符号学说的理论指向。

 

参考文献:

 

江怡,2015,《论珀斯与分析哲学之关系》,载于《学术月刊》2015年第4期。

卢德平,2016,《实用主义哲学与皮尔士经典符号学说的确立》,载于《北京师范大学学报》2016年第3期。

VincentC., 2011,“Ubiquitous Mediation and Critical Interventions: Reflections on the Function of Signs and the Purposes of Peirce’s Semeiotic”,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Signs and Semiotic Systems, vol.1, no. 2, July-December.

Peirce, S. C., 1931–58, Collected Papers. Belknap Press of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Peirce, S. C., 1955, Philosophical Writings of Peirce, selected and edited with an Introduction by Buchler, J., Dover Publications, Inc.

原载《世界哲学》2017年第3

 



[1] 皮尔士提出了这样一种关于符号分类的具体演算法:

Peirce, S. Charles, 1931–581.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