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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玉河】名学、辨学与论理学:清末逻辑学译本与中国现代逻辑学科之形成

 

早在先秦时期,名辩逻辑兴盛一时。秦汉以降,名辩逻辑不绝如缕。中国古代虽有对“名”研究之实,但无“名学”之名。近人王国维云:“故我中国有辩论而无名学,有文学而无文法,足以见抽象与分类二者,皆我国人之所不长”。[1]“名学”“辨学”“论理学”等作为逻辑学专门术语,是清末民初中国学人在译介西方逻辑著作过程中提出,并在学界逐渐流行的。逻辑学是西方古老的学科,但在晚清时期移植到中国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变易现象,“名学”“辨学”“论理学”等名词的歧义,实际上就是这种变易现象的集中体现。清末民初传入中国的西方逻辑学著作有哪些?它们的主要内容怎样?它们是通过何种渠道移植到中国的?它们在移植过程中发生了怎样的变易?这些逻辑学译本对中国现代逻辑学的移植与创建起了怎样的作用?西方Logic移植到中国后为何会出现“名学”“辨学”“理则学”“论理学”等不同的译名?这些逻辑学译名的分歧反映了怎样的文化内涵?这些都是值得深入思考和认真讨论的。笔者拟在研读近年来搜集到的清末诸多逻辑学译本基础上,考察西方逻辑学在移植到中国后所发生的变易情况,进而探究中国现代意义上的逻辑学科在中国移植及建构的情况,初步揭示中国现代逻辑学科创建的基本特质。

一、西方逻辑学的最初译介

“逻辑”一词源自英文Logic,而Logic又源自古希腊语“逻各斯”。“逻各斯”是多义词,原意指理性、推理、推理能力、思维、原理、规则、规律、命题、议论、说明、论证等等,其基本词义是秩序、规律、言辞、理性。明末清初西方Logic传入中国之初,李之藻将其译为“名理”,严复译为“名学”,马相伯译为“原言”,王国维译为“辨学”,日本学者译为“论理学”。孙中山在后来的《孙文学说》中则译为“理则学”,并阐释云:“以往的逻辑译名皆不完善,不能够代表全书的旨意,而只能代表书中的部分意义,实在逻辑学是研究诸事诸学的规则,应译名为理则学。”严复在翻译约翰·穆勒的逻辑学著作时,首次将Logic音译为“逻辑”,但同时也译为“名学”,并未对音译方法加以强调,且采用“名学”作为学科名词。1910年,章士钊在《国风报》上发表《论翻译名义》一文,倡导统一使用音译的“逻辑”一词作为逻辑学科之名。1917年,章氏在北京大学开设逻辑学课程,坚持对Logic一词的音译见解,并将所开课程定名为“逻辑”。自20世纪30年代以后,Logic一词的音译名“逻辑”逐渐在中国学界流行。新中国成立之后,学术界遂以音译名“逻辑”来命名从西方引入的Logic这门现代新学科。

晚清引入中国的西方逻辑学,主要指古典逻辑或形式逻辑。西方古典逻辑是亚里士多德在继承和发展前人思维成果基础上创立的一门独立学科,当时称为“分析学”。亚里士多德被称为“逻辑学之父”。亚氏把思维形式作为研究对象,创立了以“三段论”为中心的包括论辩的、分析的、非分析的、归纳的本体论的逻辑学。其逻辑学代表作《工具论》包括六篇:《范畴篇》《解释篇》《前分析篇》《后分析篇》《论辩篇》和《辩谬篇》。该著对逻辑学的概念、范畴、定义、谓词、命题、推理、证明、反驳等问题,均作了经典性阐述,奠定了西方古典逻辑学的基础。16世纪以后,欧洲实验科学的兴起与发展,对逻辑工具提出了新需求,英国哲学家F.培根在《新工具》中提出了“三表法”,创立了近代归纳逻辑。其后,英国学者约翰·穆勒(J.S.Mill,1806-1873)发展了归纳逻辑,提出了著名的“穆勒五法”,遂使西方传统逻辑在19世纪发展成为包含演绎法和归纳法在内的较为完整的近代逻辑学体系。

西方逻辑学早在明清之际开始传入中国。欧洲来华传教士艾儒略在介绍西方教育制度时提到:“初年学落日加(logica,即逻辑),译言辨是非之法;二年学费西加(physica,即物理),译言察性理之道;三年学默达费西加(metaphysica,即形而上学)。”[2]李之藻(1565-1630)与来华葡萄牙传教士傅汎际(1557-1635)合作翻译的《名理探》,是目前所见西方传入中国的第一部逻辑学著作。《名理探》是16世纪初葡萄牙高因盘利大学耶稣会会士的逻辑学讲义,原名《亚里士多德辩证法概论》,1611年在德国印行,原版系拉丁文,分为上、下两编共25卷,内容主要是阐释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学说。从1623年开始,李、傅二人合作翻译该书,傅汎际译义、李之藻达辞,五易寒暑,于1627年乃译毕全稿。中文译本分五端,每端分五卷。上编为“五公”论,“十伦”论;下编分两部分:一是各名家有关逻辑问题的论述、解释;二是对亚氏学说中命题、三段论等内容之阐明。首端五卷论“五公”,于1631年刻印;第二端五卷讲“十伦”,于1631年后付刻。后三端15卷,据考证亦由李之藻译出,但迄今国内尚未见其刻本。

李之藻在《名理探》中多次申述了“逻辑”之功用。其云:“盖名理乃人所赖以通贯众学之具,故须先熟此学。”[3]复云:“无其具,犹可得其为,然而用其具,更易于得其为,是为便于有之须。如欲行路,虽走亦可,然而得车马,则更易也。”[4]又云:“学之真,由其论之确,而其惟论规则,皆名理探所设也。赖有此具,以得贯通诸学,实信其确,真识从此开焉。”[5]强调了逻辑学的工具性质。《名理探》重点介绍了西方形式逻辑,将逻辑学定位于研究三种思维形式——概念、判断与推理:先有概念,后有判断,然后有推理。无概念就无法进行判断,而无判断亦难以进行推理。其云:“名理探三门,论明悟之首用,次用,三用;非先发直通(概念),不能得断通(判断);非先发断通,不能得推通(推理);三者相因,故三门相须为用,自有相先之序。”[6]李之藻认为,要掌握推论法必先研习“五公”“十伦”。所谓“五公”“十伦”,实为五类概念和十个范畴。“五公”,用现代术语表示即为“类”“种”“种差”“特有性”和“偶有性”。“十伦”即为亚里士多德《工具论·范畴篇》中之十大范畴,依次为“自立体、几何、何似、互视、何居、体势、暂久、得有、施作、承受”,用现代术语表示即为“实体、数量、性质、关系、地点、姿势、时间、状态、主动、被动”。

《名理探》的翻译及刊印,是西方逻辑学传入中国的重要标志。但当时并未引起中国学界的应有重视,仅在较小的学术圈子中传阅,故其影响非常有限。1824年,浙江乐学溪堂曾刊行过一本名为《名学类通》的小册子,着重介绍西方逻辑学知识。这可能是“名学”一词在中文中的首次出现。但此书在当时的学界鲜为人知,依然无甚影响。

二、从英文翻译而来的逻辑译本

鸦片战争之后,随着西方逻辑学之再度输入中国,以“名学”“辨学”“理则学”“论理学”为译名的西方逻辑学译本逐渐增多。大体上说,清末翻译来的西方逻辑学译本,主要有两大类:一是从英文直接翻译而来的译本,多将Logic译为辨学、名学、理则学;二是从日文翻译而来的日本学者编著的译本,多将Logic翻译为论理学。笔者见到的清末从英文翻译而来的逻辑学译本,主要有七部:艾约瑟翻译的《辨学启蒙》(1896)、傅兰雅编译的《理学须知》(1898)、杨荫杭翻译的《名学》教科书(1903)、严复翻译的《穆勒名学》(1905)和《名学浅说》(1909)、王国维翻译的《辨学》(1908)、李杕翻译的《名理学》(1908)等。

()艾约瑟译《辨学启蒙》与傅兰雅编译《理学须知》

“辨学”一词始于意大利来华传教士利玛窦所作《辨学遗牍》。该书所记录的是来华传教士与中国佛、道教徒进行辩论的具体情形,实与逻辑学毫不相干。鸦片战争后西方逻辑学引入中国,来华传教士起了重要的桥梁作用。清末从英文翻译过来的七部逻辑学译本中,有三部是来华传教士或天主教徒翻译刊印的。

清光绪初年,由海关总税务司赫德组织,总税务司司译、英国传教士艾约瑟执笔,翻译了一套介绍西方近代新学的丛书——《西学启蒙十六种》,其内容包括地学、化学、天文学、动物学、植物学等学科。其中第13种为《辨学启蒙》。该书尽管于1885年已译出,但直到1896年方由基督教在华最大的出版机构广学会刊印发行。

《辨学启蒙》据译的英文蓝本,是英国逻辑学家耶方斯(W.S.Jevons,1835-1882)Primer of Logic,直译为《逻辑初级读本》(或《逻辑入门》)。该书于1876年在伦敦出版,是耶方斯晚年的著作,以理论浅显、叙述通俗著称,主要讨论了西方传统逻辑中的一些重要问题。艾约瑟在该译本《序》中指出:“首创辨学者为希腊国阿利多低利(即亚里士多德)……劝人议事之舌辩,并是卷分别妥否之论辨学俱编于彼也。由伊时以迄于今,泰西诸国大书院学士均攻读,与前明万历年间利玛窦译成华文之《辨学遗牍》迥不侔耳。”[7]关于《辨学启蒙》在华翻译情况,艾约瑟在《西学启蒙》丛书的总序中亦解释道:“总税务司赫君,择授以泰西新出,学塾适用诸书,俾于公牍之暇译以华文,抵今五载,得脱稿,告成十有六帙。”[8]《辨学启蒙》共27199节,分为五个部分:第1-2章属于引论,主要阐述学习辨学的意义;第3-14章阐述演绎逻辑,主要是关于概念、判断、推理的基本知识;第15-24章主要介绍归纳逻辑;第25-27章介绍有关的逻辑谬误;最后部分是附录,按照正文章节列出思考题,以便练习之用。这五部分基本涵盖了西方传统逻辑学的主要内容。

艾约瑟在翻译《辨学启蒙》过程中,并没有完全依据耶方斯的英文蓝本。他在列举逻辑案例时进行了部分改写,使用了一些与中国相关的案例来说明逻辑原理。如他在阐释单独概念时举例云:“有时语句中之一界语,专指一人,或专指一物,如云唐明皇、景教碑、泰山。唐明皇为单指一人即唐玄宗。景教碑即指在西安府之一碑,非指他碑。泰山即指山东泰安府之一名山。若此之语,因独止者一物,可名之为专语。”[9]如他在阐释假言推理与三段论的关联时举例道:“凡有巡抚衙门之城皆为省城。济南府有巡抚衙门,是以为省城。”[10]这些结合中国具体实情而择用中国人熟悉案例的做法,有利于中国学者接受和理解西方逻辑学的复杂内涵。这种列举中国案例的做法,与后来严复翻译该书时采用中国案例的思路基本上是一致的。此外,艾约瑟为了便于中国学者理解西洋历史,多将西方采用的公元纪年转换为中国皇帝年号纪年。如他在介绍培根时说:“前明之际,英国尚书贝根氏、名法兰西者,生于嘉靖时,卒于天启时,人多推彼为开创即物察理学门路之祖。”[11]他介绍三段论创始人亚里士多德时说:“当中华战国时,希腊人有名阿斯多底利者(即亚里士多德),察出次第连成论断语之理,并明显著出其语句自有之规式。”[12]纪年方法的转换,显然有利于中国学者理解西洋逻辑之演化历程。

《辨学启蒙》依据的耶方斯原著,理论浅显,叙述简明,但艾约瑟并非逻辑学专家,对逻辑学并不精通,故其译笔生涩,显得比较粗糙和肤浅。正因如此,当该译本刊行后不久,严复便着手重新翻译该书,并以《名学浅说》为名于1909年刊印,在清末学界产生较大影响。尽管如此,艾约瑟翻译的《辨学启蒙》,作为晚清最早传入的一部西方近代逻辑学译本,对国人了解西方逻辑学起了启蒙作用,故仍然得到时人的高度评价:“人生之初有知识,即知分辨、穷物理、度物、审情、推事。大小书院中遂为教授童蒙课程。是书所列条理,仅举大略,足以窥见辨学之门径,亟宜考究其理由,由浅入深,详列问答,以成一书,藉为课蒙之用。利玛窦有《辨学遗牍》,与此异。”[13]

英国传教士傅兰雅于1898年编译刊印的《理学须知》,其英文蓝本是英国著名逻辑学家约翰·穆勒的《逻辑体系:演绎与归纳》(A System of Logic Ratiocinative and Inductive)。该书是穆勒最主要的逻辑学著作之一,初版于1843年,在其生前曾再版八次之多,影响颇大。该书共分六卷:第一卷“论名称与命题”,第二卷“论推理”,第三卷“论归纳法”,第四卷“论归纳法的辅助推演方法”,第五卷“论谬误”,第六卷“论精神科学的逻辑”。其中,第一、二、五卷集中考察演绎逻辑,第三、四、六卷专门阐释归纳逻辑。在这部著作中,穆勒以经验论观点概述了传统的演绎法。他认为,三段论只是“貌似的”而非真正的推论,力图把三段论归结为从特殊到特殊的推理,从而把全部演绎法纳入归纳法的范围之中。全书重点是第三卷第八章,作者在该章中提出了求因果关系的四种方法,即“实验四法”:契合法、差异法、共变法和剩余法。穆勒还把前两种方法结合起来使用,称为契合差异并用法。后人将它与上述四法,统称为穆勒求因果五法。

从总体上看,傅兰雅《理学须知》译本的特点,在于对穆勒《逻辑体系》的内容作了简略而完整的叙述。该译本基本涵盖原书的主要内容,与后来严复所译《穆勒名学》微有差异。严复翻译的《穆勒名学》虽然也是依据此英文蓝本,但仅仅翻译了《逻辑体系》的前半部分(此点容后阐述)。傅兰雅编译的《理学须知》刊印之后,徐维则将它与艾约瑟的《辨学启蒙》作了初步比较,认为该译本更为通畅明白,故给予较高评价:“其书专揭分析事物之法,于理学为论辨,于辨学为理辨,与艾约瑟所译《辨学启蒙》相出入,而文词之明白过之。学者欲穷格致之要,宜读此以植其基,而旁考《西学略述》中之言理学与赫胥黎《天演论》下卷,以穷其流,于真理庶乎无疑。”[14]

另外一部由晚清西方在华教会中人翻译的西方逻辑学译本,是天主教徒李杕(1840-1911)翻译的《名理学》。李杕曾任天主教会创办的震旦学院院长,该译本系李氏在该学院讲授哲学课程时所译的逻辑学教材,是李氏所译的《哲学提纲》中的第一部分。关于《哲学提纲》的编译情况,李氏在该书《序》中写道:“杕授学震旦学院,已三载于兹。译哲学之要纲,佐诸生之记诵。书既成,饬即排印问世,以供同好之诸君。”[15]《名理学》作为《哲学提纲》的第一部分,于光绪三十四年(1908)正式出版汉译本,但其英文原著不详。该译本共三卷七章:第一卷思想之例,包括三章,讲述思想的三种形式——“简意”(概念)、“判断”和“推想”(推理);第二卷辩理之据,包括三章,主要内容属于认识论范畴,该部分分量颇大,几乎占《名理学》全书三分之一篇幅;第三卷布置之法,讲论辩或为文的结构安排;书后附有26个学题。

《名理学》与《辨学启蒙》的中文翻译者均为西方传教士,而非专业的逻辑学家,故他们并不是真正认识到逻辑学之重要而自觉地翻译西方逻辑著作,而是在传教过程中介绍西学时夹带进来的。这是清末西方逻辑学传入中国时的突出特征。《名理学》显然是作为《哲学提纲》的一个部分而加以介绍的,虽然包括了西方传统逻辑学的主要内容,但还难以称得上全面和系统的逻辑学译本。《名理学》因袭了欧洲中世纪经院哲学的传统,固守其繁琐、神秘的内容,所译术语艰涩,令人难能卒读,无形中增加了中国人理解西方逻辑学的难度。

()杨荫杭编译《名学》教科书

“名学”是中国古老的术语。“名学”一词作为称谓Logic的汉语译名,在清末各种报章中开始使用。1903年,杨荫杭在日本东京翻译了《名学》教科书,由日新丛编社出版发行。杨氏在该译本《序》中,对西方“名学”演变史作了简单梳理。其云:“名学者何,盖推理之学及推理之术是也。曷谓推理之学,盖就推度之真与不真而明辨之之谓也。曷谓推理之术,盖避推度之不正而使之正之谓也。原斯学之兴,其源甚古,其流亦至不一,有西洋之名学,有东洋之名学,西洋之名学发源于希腊。”[16]其复云:“特讲是学者益多,则其学益臻完备,及亚历斯度德尔与乃集斯学而大成之,此名学之名所由定,而名学之真所由显也。”[17]他强调了西方“名学”对研习近代学问之工具性价值,也解释了翻译《名学》的旨趣:“故窃尝论之,吾人苟绝口不谈学问,则名学固无所用之,若以先知先觉为任,以著书立说为事,则势不能自外于斯学,不然高谈雄辩,而有识者方目笑存之,此亦著作家之耻矣。爰不揣固陋,取西国名学译为一编,若以言名学,则区区者不过沧海之一粟,特由此而循序渐进以窥其堂奥,则未始非入门之一助云。”[18]从杨氏所云“取西国名学译为一编”来看,《名学》所依据的英文译本来自“西国”,但目前还难以考证其具体的英文底本为何。

杨氏在所译《名学》教科书的《凡例》中,对名学之性质、价值及翻译中的若干问题作了明确阐释。他首先肯定了名学的价值:“无论讲求何种学问,均不可不知名学,故欧洲学者称之曰学问中之学问,或称曰智门之键,哲理之冠,智力之眼,心意之灵药,智海之明灯,真理发见之伎术,亦可知斯学之可贵矣。”他进而说明,自己编译《名学》之宗旨,在供新式学堂教课之需,是新式学堂之专门教科书:“名学固系专门,然各国高等普通学校其课程中皆列有名学一门,诚以名学之理,语其精则虽地球上通人学士亦有所不及知;而语其粗,则虽妇人孺子苟能言语者即能知之。故此书宗旨所以供教科书之用,凡寻常中学校功课卒业者,即可以此书授之。”[19]其次,杨氏阐释了其翻译西书的基本原则:“其一、书中文字以明白浅显为主。盖译名学之书与译算学之书无异,但求达意而止,不以润色为工。其二、译名学之书以定名为最难,书中一切名目或出臆见,或参用日本人所译者,其中间有未惬之处,特译者以留学余暇译之,势不能以一名之定而旬月踌躇,故此书之成不过费十数日之久,较之数年一书者,自不可同日而语,读者谅之。其三、书中所引各例,间易以我国古典,盖欲使读者易明故耳,至书中所论,则悉有所本,初未敢妄参己意,以符译述体例。”[20]

杨荫杭翻译的《名学》教科书共20章。第一章述名学之原理,第二章述名学之三大部,属于导论性质;第三、四章讨论名辞之种类,名辞之内容及外延,第五、六、七章讨论命题之要领、命题之种类及命题中名辞之充实;第八章讨论推度法之类别,第九、十章讨论命题之相对、命题之变化;第十一、十二章讨论三段法之结构及三段法中命题之联合;第十三章阐述演绎法之原理及三段法之公例;第十四章阐述三段法之图式,第十五章论错综三段法,第十六、十七章讨论未定三段法及其变形,第十八章讨论转测法之变格,第十九章论述名学中杂题,最后一章讨论误谬问题。杨氏认为,名学分为三大部,分别为名辞、命题、推度法。其云:“盖凡名学者于事物思想言语三者,皆有所关系。至欲问名学以关于何者为多,则亦不必深求。要之,无事物则不能发其思想,无言语亦不能达其思想。故于三者皆不能无所关系。”[21]故杨氏给“名学”下了这样的定义:“名学者即教人以推度之法则者也。”[22]

在杨氏看来,名辞、命题及推度法三者之中,推度法最为重要。其云:“名学本系推度之学术,则推度法之重要自可不言而喻,故前数章所论如名辞之种类,命题之要领等在名学中固为至要,然其所以为至要者,非他,正以为推度法之资料故也。”[23]他将推度法(实为推理法)分为演绎法与归纳法两种。其云:“推度法分为二大别,一曰演绎法,一曰归纳法。……而演绎法之小别又分为二,一曰直测法,一曰转测法。”[24]杨氏在《名学》中重点阐述了三段论为核心的演绎法,而对归纳法较少涉及。其对三段论的演绎法原理作了这样的概括:“三段法之公例如左:第一条,凡三段法必有三名辞及三命题,不可在三以上亦不可在三以下。第二条,中名辞必须有一充实者,而两中名辞其意须相同者。第三条,名命题所不充实之名辞,则于决定命题亦不可使之充实。第四条,不能由阴性之前命题中抽出决定命题。第五条,前名题中若有阴性命题,则决定命题亦必为阴性,要之不能由阳性之前命题中抽出阴性之决定命题。第六条,不论阳性阴性,不能由少量之前命题中抽出决定命题。第七,前名题中若有少量命题,则其决定命题亦必为少量。”[25]

杨氏对三段论之结构、三段法中命题之联合、三段法之公例、三段法之图式及未定三段法及其变形等问题,作了较为详细的阐述,对演绎推理作了比较到位的阐述。如对三段法图式,其对三段论中命题中之中名辞的位置作了较为准确的阐述,列出了中名辞在大小两命题中的四种样式:一、中名辞于大命题得为主辞,于小命题得为实辞。二、中名辞得为大小两命题之实辞。三、中名辞得为大小两命题之主辞。四、中名辞于大命题得为实辞,于小命题得为主辞。[26]

杨荫杭翻译的《名学》教科书,将Logic对译为中文“名学”,是目前所能见到的“名学”汉译术语。此前严复有过此类用法,随后严氏又将其逻辑学译本冠以“名学”之名,遂使“名学”一词在清末民初较长时间内成为中国学界称谓西方逻辑学的通用译名,并较为普遍地以它来界定中国现代逻辑学学科。对此,章士钊在《逻辑指要·例言》中揭示道:“先秦名学与欧洲逻辑,如车之两轮,相辅而行。”胡适的《先秦名学史》、陈启天的《中国古代名学论略》、虞愚的《中国名学》、陈显文的《名学通论》、齐树楷的《中国名学考略》等,均以“名学”来命名并指谓中国古代逻辑。这种情况表明,西方的Logic与中国先秦时期所探讨的“名”理论辩之学有着某些实质性的关联,故将其译为“名学”后易于获得国人认可,也易于为国人所理解,尽管该译名未必准确。

()严复译《穆勒名学》与《名学浅说》

在晚清诸多西方逻辑学译本中,严复翻译的《穆勒名学》和《名学浅说》是影响最大的两部逻辑学译本。严复之所以重视将西方逻辑学向中国学界译介,是因为其赞同培根的基本观点:逻辑学为“为一切法之法,一切学之学。”在严复看来,中国学习西方近代科学方法的根本,在于研习西方学术的根本之学——逻辑学。他指出:西方“二百年学运昌明,则又不得不以柏庚(即培根)氏之摧陷廓清之功为称首。”故“惟能此术,而后新理日出,而人伦乃有进步之期。”[27]正因如此,蔡元培后来亦精辟地指出:“严氏于《天演论》外,最注意的是名学……严氏觉得名学是革新中国学术最要的关键。”[28]

如前所述,严复翻译的《穆勒名学》,所依据的英文蓝本是英国逻辑学家约翰·穆勒的《逻辑体系:演绎与归纳》。这是一部堪称里程碑式的逻辑学著作。1902年,严复将此书的导言、第一卷、第二卷和第三卷的前13章翻译成中文,取名为《穆勒名学》,剩余部分因精力不济终未译出。《穆勒名学》的译本于1905年先由金陵金粟斋木刻出版,1912年复由商务印书馆铅印再版。

严复尽管首次将Logic对译为“逻辑”,但并没有将“逻辑”确定为中国现代逻辑学科之名称,而是仍用“名学”来命名从西方移植的这一个新学科。他在《穆勒名学》所加的诸多按语中,系统阐述了自己对英文“Logic”一词的见解。其云:“按逻辑此翻名学。其名义始于希腊,为逻各斯一根之转。逻各斯一名兼二义,在心之意、出口之词皆以此名。引而申之,则为论、为学。故今日泰西诸学,其西名多以罗支结响,罗支即逻辑也。如斐洛逻支之为字学,唆休逻支之为群学,什可罗支之为心学,拜诃逻支之为生学是已。精而微之,则吾生最贵之一物亦名逻各斯。”其复云:“逻辑最初译本为固陋所及见者,有明季之《名理探》,乃李之藻所译;近日税务司译有《辨学启蒙》。曰探、曰辨,皆不足与本学之深广相副。必求其近,姑以名学译之。盖中文惟‘名’字所涵,其奥衍精博与逻各斯字差相若,而学问思辨皆所以求诚、正名之事,不得舍其全而用其偏也。”又云:“本学之所以称逻辑者,以如贝根(培根)言,是学为一切法之法、一切学之学;名其为体之尊,为用之广,则变逻各斯为逻辑以名之。学者可以知其学之精深广大矣。”[29]

“名”是中国古代汉语中意义广泛的词汇,其含义与“Logic”相近,故严复选择“名学”对译西方Logic,正是用其全而不用其偏,否则将有弃全择偏、以偏概全之弊。严复在按语中解释道:“逻各斯一名兼二义,在心之意、出口之词皆以此名。”此乃严复将逻辑学译为“名学”之根据。在他看来,西方Logic乃思维之学,思维必用名言,名代表概念,即在心之意;言就是在口之言。Logic的范围既然限于“名言之域”,则其研究对象即为阐释名言之规律。故以中文“名学”对译西方Logic,既可以表达逻辑学为研究名言之规律,亦可以上溯中国先秦诸子的名家之学。

关于西方“Logic”之译名,严复在《与梁启超书》中亦有所议论:“名学之学,从Logic字祖义着想。”“窃以谓欲立一名,其深阔与原名相副者,舍计莫从。”[30]梁启超曾借鉴日本学者的做法,将“Logic”译为“论理学”,并指出其实际上亦即严复所译“名学”。至于为何将“Logic”依日本学者惯例译为“论理学”,而不用严复所用的“名学”术语,梁启超解释云:“按英语Logic,日本译之为‘论理学’,中国旧译‘辨学’,侯官严氏以其近于战国坚白异同之言,译为‘名学’,然此学实与战国诡辩家言不同,故从日本译。”[31]在梁氏看来,西方逻辑学与中国先秦名学或辨学并不相同,故应译为“论理学”,以与中国先秦时的名学相区分。

值得注意的是,用“名学”对译Logic,能够包括西方的演绎法,却难以包括西方的归纳法。因为归纳法所讲的并不是一种思维形式,而是一种思维;其对象并不是名言,而是自然界。现代逻辑专讲推理之形式(演绎法)而不讲思维本身(归纳法),用“名学”来对译西方Logic并不确切。穆勒和耶方斯所阐述的西方逻辑学,仍然属于传统的形式逻辑,严复所着力翻译介绍的Logic,主要还是西方形式逻辑,而没有包括西方归纳法。

严复在翻译《穆勒名学》之时,遵循“信、达、雅”原则,力图将逻辑术语翻译得简洁、典雅。他以西学为主,从西学看中学,对于中学做格义,大量地运用直译方法译介西方逻辑术语。他以“推证”对译“推理”,以“名”对译“概念”,以“内籀”对译“归纳”,以“外籀”对译“演绎”。当然,因在翻译过程中刻意雕琢,唯务渊雅,故严氏译本文字古奥,难以为人理会。深奥难解的逻辑学译本,难免产生因辞害意的弊端,从而限制读者范围,增加了读者阅读理解的难度,也削弱了严氏译本的学术影响力。

严复翻译《穆勒名学》的突出特点,是在翻译时增加了许多按语,借以解释并发挥穆勒的逻辑学思想。如穆勒云:“诚者非他,真实无妄之知是已。人之得是知也,有二道焉:有径而知者,有纤而知者。径而知者谓之元知,谓之觉性;纤而知者谓之推知,谓之证悟。故元知为智慧之本始,一切智识,皆由此推。闻一言而断其为诚妄,考一事而分其为虚实,能此者正赖有元知为之首基,有觉性为之根据。设其无此,则事理无从以推,而吾人智识之事废矣。”严复按语云:“穆勒氏举此,其恉在诫人勿以推知为元知,此事最关诚妄。今请更举世俗易误之事,以备学者参观。如朝日初出,晚日将入,其时真日皆在地平之下,人眼所见特蒙气所映发之光景耳。人谓见日,此无异以镜花水月为真花真月也。又眼为脑气所统,而眼帘受病者,往往著影不磨,遇感辄现;而人以眼帘所呈,拓之于外,遂谓当境实见种种异物。不知所见者乃眼帘中影,仿佛外物,非若平时外物形色收之眼帘也。自不知此理,而世人目能见物者遂以日多,而一切妖妄之说兴矣。”再如穆勒云:“何谓自然公例?曰自然公例者,最易最简之法门,得此而宇宙万化相随发现者也。或为之稍变其词曰:自然公例非他,乃极少数之公论,得此而一切世界之常然,皆可执外籀而推知之。”严复加按语解释道:“此段所指之自然公例,即道家所谓道,儒先所谓理,《易》之太极,释子所谓不二法门;必居于最易最简之数,乃足当之。后段所言,即《老子》为道日损,《大易》称易知简能,道通为一者也。”再如,穆勒云:“本形数而推者,其所得终不出于形数;欲徒从形数而得他科之公例者,其道莫由也。”严复按语解释云:“此为科学最微至语,非心思素经研练者读之未易猝通。其谓从形数而推者所得不出形数,尤为透宗之论。学者每疑其言,而谓果如此云,则格物之力学,其术几天往不资形数,又如《周易》,正以形数推穷人事,岂皆妄耶?不知力学所以得形数而益精者,以力之为物固自有形数之可言;一力之施也有多寡之差,有方向之异,有所施之位点,故直线可为一力之代表,而一切形数公例皆可为力公例,则二者同其不摇矣。此易见者也。至于《周易》,其要义在于以畸偶分阴阳;阴阳德也,畸偶数也。故可以一卦爻为时、德、位三者之代表,而六十四卦足纲纪人事而无余。由此观之,穆勒之言固无可议也。”

严复翻译的另一部西方逻辑著作是《名学浅说》。如前所述,艾约瑟的《辨学启蒙》译笔生涩,一些基本逻辑术语令人费解。如将演绎推理译为“凭理度物之分辩”,归纳推理译为“即物察理之辩法”,三段论译为“次第连成之论断语”,选言命题译为“用或字居首之语句”等。严复依据英文原著,重新进行了翻译。对此,严氏自述云:“不佞于庚子辛丑壬寅间,曾译穆勒名学半部,经金粟斋刻于金陵。思欲赓续其后半,乃人事卒卒,又老来精神苶短,惮用脑力,而穆勒书精深博大,非澄心渺虑无以将事,所以尚未逮也。戊申孟秋浪迹津沽,有女学生旌德吕氏谆求授以此学,因取耶方斯浅说排日译示,讲解经两月成书。中间义旨则承用原书,而所引喻设譬则多用己意更易。盖吾之为书,取足喻人而已。谨合原文与否,所不论也。”严复翻译耶方斯的《逻辑初级读本》时,可能阅读过艾约瑟的《辨学启蒙》,对艾氏译笔艰涩的弊端认识得较为清楚。他在《穆勒名学》按语中云:“又耶方斯著《辨学启蒙》,其书之论联珠,以圆代词;观其圆之交容()分处,则委词之全偏、正负了了不纷,甚便初学,亦新术也。此书总税司赫德尝译以行世,学者参阅可也。”[32]严译《名学浅说》之译文质量超过艾约瑟之译文,所用逻辑术语也较《辨学启蒙》准确。正因如此,张君劢称赞道:“侯官严复以我之古文家言,译西人哲理之书,名词句调皆出独创。译名如‘物竞’、‘天择’、‘名学’、‘逻辑’,已为我国文字中不可离之部分。其于学术界有不刊之功,无俟深论”。①

严复翻译的《穆勒名学》及《名学浅说》出版后,西方逻辑学逐渐在中国流行起来,成为西方近代逻辑学传入中国的真正起点,对中国现代逻辑学科的创建作出了重大贡献。胡适肯定云:“严复是介绍西洋近世思想的第一人”。[33]章士钊称赞道:“为国人开示逻辑途径,侯官严氏允称巨子。”郭湛波则评价道:“自明末李之藻译《名理探》,为论理学输入中国之始,到现在已经三百多年,不过没有什么发展,一直到了严几道先生译《穆勒名学》,《名学浅说》,形式论理学始盛行于中国,各大学有论理学一课”。[34]

严译穆勒《穆勒名学》与严译耶方斯《名学浅说》刊印后,立即轰动一时,推动了国人研习西方逻辑学的热潮。但因这门学问过于艰深,严氏译本很难读懂,制约了国人对西方逻辑学的深刻理解。留学日本的朱执信阅读《穆勒名学》后尖锐地指出:“中国则自明李氏译《名理探》始,暨艾氏译《辨学启蒙》,皆不行于世。严氏译名学后,世乃知有一科学,为思之法则尔,然吾窃观世之读名学者,什九震于严氏之名而已,以云深喻,殆未可也。”[35]对于此种现象,严复觉得西方逻辑学本来就非常深奥,并非凡人所能骤悟,故其解释道:“海内读吾译者,往往以不可猝解,訾其艰深,不知原书之难,且实过之,理本奥衍,与不佞文字固无涉也。”[36]

严复典雅的文笔在当时及后来受到人们的高度称赞,但也引起不少学者的非议。梁启超批评道:“吾辈犹有憾者,其文章太务渊雅,刻意模仿先秦文体,非多读古书之人,一繙殆难索解。”在梁氏看来,严译逻辑学是雅而不达。鲁迅则视《穆勒名学》为严复所译最难读之译本:“据我所记得,译得最费力,也令人看起来最吃力的,是《穆勒名学》及《群己权界论》的一篇作者自序。”[37]王国维则指出,严复以古文翻译深奥的西学,其内容之艰深影响到读者对译本的了解。王氏还评价道:“若谓用日本已定之语,不如中国古语之易解,然如侯官严氏所译之名学,古则古矣,其如意义之不能了然何?以吾辈稍知外语者观知,毋宁手穆勒原书之为快也。”[38]张君劢亦批评严译不够精确,易造成意义之混淆。其云:“其立言之际,务求刻肖古人,以古今习用之语,译西方科学中之义理,故文字虽美,而义转歧混。”张氏认为,“严氏译文,好以中国旧观念,译西洋新思想,故失科学家字义明确之精神,其所以为学界后起者之所抨击,即以此焉。”[39]

不仅如此,严译西方逻辑译本中所创用的许多逻辑学术语,因艰深难懂而并未得到广泛认同,即便是其所用的核心术语“名学”一词,亦未成为西方Logic移入中国后的学科名称。这种情况清楚地表明,西方学术知识侨入具有悠久文化历史的中国之后,一方面要保持西方学术的精确度,另一方面还要适应中国学术传统,但适应的“度”颇难把握。西方Logic侨入中国,其本质属性要侨而不易,但其表达方式和表述形式必须变易,这是必然的,因为不变易就难以为中国人所理解。但过分强调适应中国学术传统而将其变易为带有浓厚中国古典色彩之术语,如将Logic变易为“名学”,将西方逻辑术语相应变成内籀、外籀、连珠、联珠、思辨、思籀、思议等中国术语,固然典雅信达,却难以为中国学界所认同,进而制约着国人对西方逻辑学之深刻理解,这种现象同样是值得玩味的。

()王国维译《辨学》

严复翻译的西方逻辑学著作因行文古奥费解,难为国人所理解,故颇受时人批评。东渡扶桑的王国维遂改变严复的译文方式,翻译了英国逻辑学家耶方斯的另一部逻辑学著作——《逻辑基础教程》。1901年,王国维东渡日本后,开始研究英国逻辑学家耶方斯的逻辑学著作。1908年,王国维任京师图书馆编译和名词馆协修,将耶方斯的《逻辑基础教程》(Elementary Lessons in Logic:Deductive and Inductive)译为中文,并以《辨学》为名由益森印刷局印刷,北平文化书社出版发行(三联书店于1959年收入“逻辑丛刊”重版发行)

王国维译《辨学》所据英文蓝本《逻辑基础教程》,于1870年首次出版,是西方学术界颇有影响的逻辑学教科书。耶方斯原著分33节,王国维略去主要讲英语文法的内容,将译本分成932章。第一篇绪论,其中对Logic之工具性作了明确表述:“吾人得谓辨学者,一切科学中之最普遍者也。吾人之待辨学之助,较待他科学之助为多,以一切特别科学,但研究事物之一部分,以构成知识之一分支,而辨学则研究一切知识中所应用之思想之原理及形式故也。”[40]第二篇名辞,其中对概念内涵与外延之间的关系作了精确说明:“一名辞之内容愈增,则其外延愈减是也。但其增减,固非有精密之比例”。[41]第三篇命题。第四篇推理式,阐述了四条逻辑基本规律,即“同一之法则”、“矛盾之法则”、“不容中立之法则”和“充足理由之法则”。第五篇虚妄论,提出“辨学上之虚妄”与“物质上之虚妄”的划分:“辨学上之虚妄,谓虚妄之存于论证之形式者。虽吾人不知所论证之事物,犹得由论证之形式,而发见其虚妄者也。”“实质上之虚妄,不起于论证之形式,而起于所论证之事物。故非有此事物之知识,不能发见其虚妄也。”[42]第六篇为最近辨学上之见解,第七篇方法论,第八篇为归纳法,第九篇为归纳法之附件。

王国维将西方逻辑学翻译为“辨学”,并对“辨学”之定义作了自己的理解。其云:“辨学之定义,约而言之,则推理之科学也。”又云:“故辨学者,可谓之思想之普遍形式之科学。……辨学则研究一切知识中所应用之思想之原理及形式故也。”在他看来,辨学分名辞、命题、推理式三部分:“故吾人先论名辞,次及名辞所构成之命题,更进而及于推理式,此最自然最便利之方法也。此三者是为辨学之三部分。”就言语之方面言之,辨学中既有名辞、命题、推理式三部,故于思想之方面,亦必有相当之部分:一为简单了解,二为判断,三为推理。

王国维翻译《辨学》时,演绎法与归纳法并重,重视对演绎逻辑的阐述。耶方斯晚年虽有明显的重视归纳逻辑的倾向,但王氏《辨学》译本对演绎逻辑之介绍略有偏重,评价亦颇高。王氏评论道:“科学之历史,示吾人以演绎法,实为大发明之导线。”复云:“经验的知识,虽如何有用,然比之演绎科学中联络之知识,必有所不如。”[43]故其称赞演绎法为“最丰富及伟大之演绎法”。王氏《辨学》译本比较忠实地照原文直译,简洁明快,出版后众多新式学堂作为教材使用。王氏《辨学》译本所用逻辑术语的译名亦逐渐为中国学界认可并沿用至今。这种情况说明,王国维比较准确地把握住了既要保持西方学术的精确度又要适应中国学术传统的“度”。但将Logic译为“辨学”并确定为中国学科名称,抓住了西方逻辑学的核心特征,却未必是最准确的译名,故仍未能成为中国学界所公认的逻辑学学科名称。

三、从日文翻译而来的逻辑学译本

20世纪初,随着大批留学生东渡日本研习西学,从日文翻译而来的、由日本学者编撰的逻辑学教材及著作,大量介绍到中国学界。其中比较有影响的日文逻辑学译本主要有四种:一是日文学士十时弥著、田吴炤翻译的《论理学纲要》(1902);二是日本文学博士大西祝著、胡茂如翻译的《论理学》(1906);三是日本学者服部宇之吉著、韩述组翻译的《论理学》(1906);四是商务印书馆由日文编译、杨天骥校的《论理学》(1906)

《论理学纲要》是日本文学士十时弥所编著的一部逻辑学教科书。中国留日学生田吴炤将其译成中文,由商务印书馆于1902年印行。对于翻译该书之原因,田氏作了三项解释:(1)论理学为讲教育者不可不知之科学。(2)人无论理之学识,则不知推断事理,于讲论一切学问,即不能畅所欲言,即使言之,或语多刺谬。(3)日本论理学书极多,而此书最后出版,并且此书之善,久为日本教育家所推重。该译本除“绪论”及“结论”外,包括三篇16章,第一篇“思考原论”,叙述思维基本规律、概念和判断;第二篇“演绎推理”;第三篇“归纳推理”。如果说严译《穆勒名学》《名学浅说》比较重视归纳逻辑的话,那么田译《论理学纲要》则只用了较少篇幅介绍归纳逻辑,而用较大篇幅阐述演绎逻辑。田氏解释其中缘由时云:“照作者看来,演绎推理本身虽不解决推理中的前提的真实问题,但演绎推理在某种限度内,仍然能给人以新的知识。”[44]正因如此,该译本将同一律、矛盾律和排中律三种形式逻辑的定律,摆在较为重要的地位,在全书开端即作为专章加以详细阐述。

田吴炤翻译的《论理学纲要》,基本接受了日本学者根据自己理解而使用的西方逻辑学术语,可以视为日本逻辑学术语在中国学界的移植。对此,田吴炤解释道:“是类书多有未经见之字面,乃专门学说本来之术语。日本学者由西书译出,益几经研求而得,今初译读仅能略窥门径,故不敢妄行更易。”[45]这表明,日本成为清末西方学术侨入中国的重要中转站,清末日译逻辑学术语及日本学者的逻辑学译本在中国的翻译出版,对中国现代逻辑学的移植和发轫,产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影响。

日本文学博士大西祝所著的《论理学》,是日本近代学术界颇有影响的逻辑学著作。1906年,大西祝逝世已经六年,其著《论理学》仍为早稻田大学的逻辑学教科书。1906年暑假,中国留日学生胡茂如赴镰仓旅游时,见到大西祝的这部逻辑学著作,“喜之,日译数页,未两月而毕”。[46]该译本遂于1906年底由河北译书社出版,翌年再版,1919年由上海泰东书局刊印第三版,在清末民初中国学术界颇有影响。胡茂如认为,西方各国日益昌盛缘于其思维方法之精良,故主张论理学之“输入尤为当务之急”:“论理学自希腊亚里士多德肇之始基,近世得培根、穆勒诸哲家以改良之,斯学乃日盛月益。而其进也,且方锓锓焉而未有已。乃今而悟,泰西诸族人之所以日昌,为有其故。”李鸣阳为《论理学》中译本作序时解释了吴氏翻译该书的原因:一、大西祝博士“于东邦学界,特其秀者”,甫逾弱冠,即为日本文学界泰斗;二、《论理学》包括亚氏演绎逻辑与近世派归纳法及印度因明,“天下之论理学,盖毕罗于是,得是以为之基础,而进而极深致远,以穷斯学之奥也,乃无不足矣![47]三、大西祝在书中“时或特标意匠,发西儒所未发”,又将三种逻辑“比较参伍以求之”,故能给读者以启发。《论理学》译本分上、下两卷,共三编。上卷包括第一编“形式论理”,讲演绎逻辑,以三段论为重点,其中谈到思想之法则——矛盾律、排中律和自同律。下卷包括第二编“因明”以及第三编“归纳法”。其中,“因明”部分以介绍新因明为主,“归纳论理”部分则系统介绍了培根、穆勒的归纳理论。

与田吴炤翻译的《论理学纲要》相比,胡茂如翻译的《论理学》对于演绎、归纳两部分的介绍比较平衡,并无厚此薄彼之嫌。但他也明显接受了穆勒对传统演绎法的批评意见。如其评述三段论与三支作法时云:“究之三段论法与三支作法,皆不过根据一立言之全称者而于其中所已包有者事更分拆焉以出之,非本既知以推未知者。”[48]既然结论已经包含于大前提中,那么三段论不能算作由已知推出未知。这样的批评意见,显然是受穆勒贬低演绎法影响的结果。

大西祝所著的《论理学》正文中有相当篇幅以补注的形式讲解难点、要点,胡茂如在翻译该著时,继承了严复译介西方逻辑学译本的经验,也增加了许多注释性按语,用以解释原书深奥的理论。严复在《穆勒名学》翻译过程中增加了40余条按语,达数千言。胡茂如的注语,或者简述原书大意,加以旁证,表示赞同;或者旁征博引,阐明不同意见;或者结合古代典籍,引喻设譬;或者以西方逻辑与中国名辞思想彼此观照,以显异同。这些注语,对读者理解原书内容很有益处,同时折射出吴氏对逻辑学上诸多问题的见解。此外,吴译《论理学》书末印有“论理学说明图表”、“形式论理图表”、“因明图表”和“归纳法图表”等,将上、下两卷所讲的主要内容以图表的形式列出,便于读者理解、记忆。

此外,日本学者服部宇之吉的《论理学》也翻译到中国。目前见到的有两个版本:一是韩述组翻译,名为《论理学》讲义,上海文明书局19067月刊印本;二是阳湖唐演译,名为《最新论理学教科书》,上海文明书局19085月版。名称虽异,内容均为服部宇之吉的《论理学》。该书分总论和分论两部分。总论介绍逻辑学的对象、任务;分论上编为字质门(概念论、断定论、推理论),下编为方法门(定义法、分类法、辩证法等)

日本学者将Logic译为“论理学”,中国学者通过翻译这些“论理学”著作,逐渐接受了日本学者加工后的逻辑学内容及“论理学”译名。1909年,林可培出版的由中国学者编译的第一部逻辑学教科书,即命名为《论理学通义》,随后国内编辑出版的逻辑学教科书,亦多采用“论理学”之名。如商务印书馆1912年出版的蒋维乔的《论理学教科书》、1914年出版的张毓聪的《论理学》、张子和的《新论理学》等,均采纳“论理学”来命名逻辑学这门新兴的学科。直到1930年代,以“论理学”命名之逻辑学著作仍然较为普遍:如章沦焕编《论理学问答》(上海大东书局1930年版)、王章焕编《论理学大全》(商务印书馆1930年版)、张希之编著的《论理学纲要》(北平文化学社1932年版)、何兆清编著《论理学大纲》(南京钟山书局1932年版)、王特夫著《论理学体系》(上海辛垦书局1933年版)、朱子俊编著的《论理学概论》(上海大华书局1933年版)、吴俊升编《新中华论理学》(新国民图书社1934年版)、林仲达编《论理学纲要》(中华书局1936年版)、汪震著《论理学》(北平人文书店1936年版)、陈高庸编《论理学》(商务印书馆1938年版)等。这种情况表明,中国通过日本渠道侨入西方逻辑学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受中介国学术文化的影响,难免有所变形,故更难以把握西方逻辑学之真谛。

四、国人自编逻辑学著作

在译介西方传统逻辑学已有成果的基础上,清末民初中国不少学者开始博采众长,以数本、十多本西方逻辑学著作或日本逻辑学著作为蓝本,加以剪裁取舍,重新编排,编撰出各种中文逻辑学讲义,以适应中国学界之需。随后,为适应清末新学制中师范学校及高等以上学堂教学之需,更多的学者在对领悟西方逻辑学的基础上,着手编撰出版各种逻辑学教科书,因而在清末民初出现了许多国人自编的逻辑学著作。国人自编的这些逻辑学著作,反映了西方逻辑学从最初的翻译、引入到逐步为国人知晓、研习的真实情景,也从侧面折射出中国现代逻辑学从西方移植或从日本渠道侨入并发轫的历程。清末民初国人自撰的逻辑学著作,比较重要者有林可培的《论理学通义》(1909)、陈文的《名学释例》(1910)、王延直编著的《普通应用论理学》(1912)、蒋维乔的《论理学教科书》(1912)、张子和的《新论理学》(1914)、邢伯南《论理学》(1914)、樊炳清的《论理学要领》(1914)、姚建的《论理学》(1916)等。国人自撰的逻辑学著作,大体上反映了清末民初中国学者对西方逻辑学的认知水准和理解深度。

上海崇明人林可培留学日本后,聆听过日本教员讲授逻辑学,其编撰的《论理学通义》一书,1909年由中国图书公司出版,为清末中国学者最早编撰的逻辑学教科书。该著除绪论外,分为纯粹论理学与应用论理学两部分。纯粹论理学部分分为两篇:第一篇主要介绍四条逻辑基本规律——同一律、矛盾律、不容间位律及充足原理,第二篇介绍概念、判断、推理等思维形式;应用论理学部分仅包括方法论一篇,介绍“原理发见法”及“原理叙述法”。林可培在《论理学通义》中,明确说明了自己编撰该书的资料来源及编撰思路。其《编辑大意》云:该书以“日本今福忍之《论理学要义》、北泽定吉之《论理学讲义》、渡边又次郎之《论理学》为主,大西祝之《论理学》及十时弥之《论理学纲要》为辅,在参讲师高岛平三郎先生之所口授”编撰而成。由于“荟萃众说之精蕴,而解其纠纷,故名《论理学通义》。”[49]林氏《论理学通义》主要针对新式师范学校及高等学校以上师生编撰,该书“文辞之详略,悉准理解之难易”,故乃“师范及高等以上学堂中教员、学生适用之教科书。”

1910年,上海科学会编辑部刊印了陈文编撰的《名学释例》。陈氏在该书《自序》中对编撰该书的经过作了说明,强调自己是“取近世名学二十余种悉心逻译”,“辑成一科之学”。[50]该著除绪论外,包括三篇20章,第一篇思维之原理,共分七章,主要叙述名学和思维的定义、要素与语言的关系以及名辞、词、辨。第二篇外籀术,共分七章,主要叙述思维的原则(思维规律)以及各种推理。第三篇内籀,共分六章,主要叙述外籀与内籀的关系,内籀术的次序、方法以及有关谬误等。陈文在编撰《名学释例》过程中,所用逻辑术语多数遵循严复译名,与现今通行术语相差甚远。如“名辞”、“词”、“辩”今译作“概念”、“判断”、“推理”。

王延直编撰的《普通应用论理学》,是其讲授逻辑学的讲义。从1905年至1912年,王延直教授论理学达19次之多,其间十易其稿,最终撰著成《普通应用论理学》一书,于1912年夏由务本书局、开明书屋等发售。为什么要讲授并编撰逻辑学讲义?王延直自述编撰《普通应用论理学》之动机云:“呜呼!比年以来,世界文明各国讲学之士,辄以‘程度不足’訾议吾国人民矣!斯言也,吾闻而耻之,吾闻而深耻之!其欲雪22而后快也久矣。”而“吾国人欲程度增高,必自政学两界始;而欲增高程度,又必自服从真理始;欲服从真理,又必自推求真理始;欲推求真理,又必自研究论理学始。”[51]虽然“古代文明诸国,莫不有论理学之萌芽,其中最著名者三:曰中国、曰印度、曰希腊者也。”但中国之论理学,“荀子而后,元人继起而光大之,以致中国名学,历久失传”。故王氏之所以纂著《普通应用论理学》,“欲使向学之士首先注重于此,而后对于一切学科,庶能以少数之时间,吸收多数之知识,所谓国民程度,亦必自然增高于不自知,此可预计者也。”[52]逻辑学是推求真理的工具,欲求真理自然要从研习逻辑学开始。

王延直编撰的《普通应用论理学》,除绪论外分三编17章。绪论主要介绍了论理学的定义、效用、源流以及和科学的关系等。王氏将“论理学”定义为“说明思考之法则之科学也。”[53]第一编思考概论,涉及思维规律、概念理论、命题理论等。王氏将思维规律称为“思考之原理”,包括自相同之原理、不相容之原理、不容中之原理以及充足理由之原理。第二编演绎的论理学,对形式逻辑之三段论作了详细的阐述。第三编归纳的论理学,主要介绍归纳方法。《普通应用论理学》继承了严复翻译《穆勒名学》时的特点,在书中正文之外,另增加不少按语。这些按语多数是讲解正文抑或补充说明有关逻辑理论,利于读者理解和掌握逻辑学的相关知识。

1913年,江苏溧水人张子和在安徽省立师范学校讲授逻辑学。次年,其逻辑学讲稿由商务印书馆以《新论理学》为名出版发行。该书出版后影响较大,至1928年已发行11版。张氏在《新论理学》中提出了论理学的定义,并结合语源解释予以评析。其云:“论理学者,思考之学也,亦研究正确思考之形式法则之学也。”[54]他从语源角度对论理学的演进作了考察:论理学在英语中谓之Logic,在拉丁语中谓之Logica,二者由希腊语中之形容词Logike而来,而此形容词又由名辞Logos辗转变化而生。Logos含有言语和思想两意,“故以语原考之,论理学之定义可谓为言语与思想之学。诸家论定,多取于此。今谓为思考之学,则又取精撮华者矣。”[55]这些评析还是相当准确的。张氏《新论理学》包括七编,第一编绪论,主要介绍论理学的定义、历史沿革等。第二编思考论,介绍思考之原理、思考活动及其形式。关于思考之原理,主要涉及同异原理(同一律、矛盾律、不容间位律)和充足原理。思考活动之形式,包括判断、概念、推理。第三至五编依次介绍概念、判断和推理。第六编“统整法论”,介绍定义、分类、论证以及通整法之谬误。第七编索究法论,介绍确定因果联系的常用方法以及臆说(假说)等。从其内容可知,该著主要是根据日本学者介绍逻辑学的多种译本编撰而成,所使用的逻辑术语多来自日本,并且不少为后来学界所通用。

总之,中国现代意义上的逻辑学,是从西方移植而来的。在晚清西学东渐大潮推动下,耶方斯、穆勒、服部、十时弥、大西祝等人的逻辑学著作相继传入中国并为中国学者所知晓。大体上说,清末翻译来的西方逻辑学译本,主要有两大类:一是从英文直接翻译而来的译本,多将Logic译为辨学、名学、理则学;二是从日文翻译而来的日本学者编著的译本,多将Logic翻译为论理学。随着这些以“名学”“辨学”“理则学”“论理学”为译名的西方逻辑学译本在中国的翻译出版,中国现代逻辑学开始创建并逐渐成形。清末科举停废后新学堂的推广,使得逻辑学纳入新学制课程体系,西方及日本学界的逻辑学译本逐渐扩大影响。在译介域外传统逻辑已有成果的基础上,中国学者先是博采众长,以数本、十几本逻辑译著为蓝本,根据自己对逻辑学的理解加以剪裁取舍,重新编排内容,编译出各种逻辑学讲义,以适合中国读者及清末新式学堂教学之用。晚清新式学堂普遍建立后,逻辑学以“论理学”或“名学”等名义,在新学制中占有一席之地,列入师范学校及高等学堂日常教学课程体系中。随着新式学堂课程的日益完善,从西方移植而来的逻辑学,在中国逐渐成长为一门相对独立的现代新学科。

在西方逻辑学侨入中国的过程中,不仅西方Logic对译的名称众多(辨学、名学、理则学、论理学等),而且西方逻辑学相关术语对译为中文术语时,不可避免地发生了“物质位移,精神质变”的现象。中国翻译者作为知识传播的中介,在对译西方逻辑术语时会发生变易,日本学者在介绍西方逻辑学时,同样会发生变易;中国学者通过日本渠道译介已经变易的日文逻辑学译本时,会再次发生变易现象;中国学者综合英文逻辑译本、日文逻辑译本而编撰自己的逻辑学著作(或讲义)时,会出现三次变易。这样,经过两次、三次或数次的变易,西方逻辑学及相关术语方能适应中国学术文化的土壤,逐渐演变为中国现代的逻辑学。中国现代逻辑学经过了从西方的移植、侨入、变易、再变易的过程,逐渐演变为中国特色的现代逻辑学。西方Logic一词从对译为辨学、名学、理则学到对译为论理学,最后以音译“逻辑”命名这门来自西方的新学科,表明“逻辑”这门新学科从西方侨入中国的复杂性,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一门学科、一种知识或一种思想发生侨易现象的大致情况。学科、知识及思想的侨易现象,与作为侨易主体因侨而易的现象之间,有着一定的差别,其中仍然有不少深层问题值得继续探究。

【注释】

①转引自熊月之《西学东渐与晚清社会》,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70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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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载《社会科学研究》2016年第6期)